Chapter23谎言
回到宿舍我马上找出名片,拨了电话。很顺利地约好后天去他们的分公司见面,谈合约。
挂上电话,我的手仍然停留在手机上。还要再往家里打个电话吧。
“喂,妈妈,嗯,对,明天的车票。”
“我知道,我会多穿衣服的。”
“妈……其实我是想说这个假期可能要晚一点儿回去了。因为临时有个家长想请我多做一段时间的家教。他们家的孩子要高考了。”我光明正大地说谎,语气充满无奈。我很少说谎,可是却有天分。女人果然都是天生的演员。
“那好吧,不过过年的时候一定要回来啊!”老妈在那边嘱咐我。
“那当然了!好想妈妈做的红烧肉啊!”我大声地叹气。
“回来妈给你做啊!”她果然很开心。
“嗯,下次再聊啦,bye!”
“bye!”老妈学过俄语和日语,英语……大概就会这一句。
这是权宜之计,我懂得。接收娱乐公司的招揽也不见得会成功。我给自己一年时间。如果没有成绩,自己也没有了热情,那么我会重新走回原来他们为我设计好的路。现在只好先瞒着爸妈,自己亲自去看看这是不是我的路。
去火车站退了车票,我去了AM娱乐公司的D城分公司。果然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娱乐公司,即使是分公司也是打造的豪华奢侈。
亮灰色一尘不染的大理石地面,从挑高天顶直到地面的落地玻璃墙,在在显示着它的身份地位。大堂里大家都是忙忙碌碌的,乖乖去前台告诉前台小姐我是XX要找XXX。那位小姐本来以为我是什么热心歌迷,态度也就只是皮笑肉不笑,希望我早早滚蛋。结果当我说出那位联系人的名字的时候,她马上就立正站好了,还笑得都可以挤出糖水来。让我直接去28楼101室。还很热心的告诉我电梯在哪儿。
我当然也就却之不恭了,就是有点莫名其妙。到了28楼,我发现这一层很静。出了电梯门都是办公室,从部门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办公室,到了101,总经理办公室。
约好2点,现在是1点56分。我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然后敲了门。
“请进。”
我进了门,见到的却不是那天那个去学校找我的人。
眼前的人有着明亮的黑色眼睛。不是亚洲人普遍的深棕色,是纯正的黑,如子夜的星子般闪亮,甚至泛着隐隐的水蓝淡彩。半长的头发是同样震人心魄的黑,阳光下有着柔和的光晕。可是脸色却是对比明显的白,不是易扬那种有点透明温润的白,而是如大理石般的冷硬的白。五官的线条都极为立体深刻,尤其是鼻子,简直挺得过分。一瞬间让我联想到小说里的混血儿,但是他的黑发黑眸又不是混血儿的样子。
见我呆呆地站在那儿没说话,他以为是因为我不认识他的缘故,自我介绍起来。
“你好,我是Brant。”他的微笑使整个面部显得没有那么冷硬,反而有点儿像是冬天里的阳光。
“您好,我是苏依。你的名字很好听。”我是知道这个名字的意义的。Brant是古德语,意为妖精。这里所谓妖精,可不是你心想的贬义词,而是古代德国人对神仙的一般称呼。这个男人绝对是个勾魂摄魄的妖精。
显然他听到我的话愣了一下。
“请坐。”他在桌后伸了一下手。
“今天请苏小姐来是为了谈合约,因为您目前还是学生,并未正式出道,所以签的是前期的训练和培养合约。”
“是的,我知道。”
“我们会安排你在未来两个月在这里接受专业的训练,包括声乐,形体,舞蹈等等。不收任何费用,但是一旦你出道,必须要跟本公司签下5年的合约。公司拥有优先续约权。”也就是说,我是走是留都只能听他们的。他们要炒掉我,就可以炒。他们要续约,我也没办法拒绝。果然是无商不奸啊!
“好,如果我有那么一天的话。”所有的艺人都是从这一步开始的,不是吗?而且我也不一定会红。
“你放心,我很相信我们公司的眼光和实力。未来一定会有一个明星叫做苏依。合作愉快。”他自信地说,然后站起身主动伸出手。
“合作愉快。”我握住了他伸过来的手。我的临时合约也就此达成。
回到宿舍已经过了晚饭的时间,我为了庆祝一下自己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到甜蜜蛋糕房买了提拉米苏。
沈宏非在《甜点》里赞叹道“它以Espresso的苦、蛋与糖的润、甜酒的醇、巧克力的馥郁、手指饼干的绵密、乳酪和鲜奶油的稠香、可可粉的干爽”,冲击着视觉把其所能唤起的种种错综复杂的体验交缠着演绎,让人的想象如天花乱坠。
让我喜欢她的原因不是它外貌绚丽、姿态娇媚,也不是它缠绵的传说,而是关于它的意义——提拉米苏,记住我。
美味始终会过去,提拉米苏的一个含义却是“记住我”。其实,不需要用什么来表达,都不可能忘记。怎么能忘,又怎么会忘?哪怕喝下了让人迷失的“醉生梦死”,那唇齿游动间,醇厚绵密的提拉米苏余香也会提醒,在一个地方,有那么一个女孩,彻夜赶制的那一份爱的Tiramisu。
在恋爱行星里,渴望爱情的张嘉欣将Tiramisu称为“爱情的滋味”,不厌其烦地细细打着蛋,轻轻搅拌着起司,最后在十几个小时的冰冻酝酿后才小心翼翼地品尝着这希望与甜蜜交织的爱情的味道。
有了这样缠绵的意义,怎么能不让人留恋?
配了长城干红,不是咖啡。
上了大学之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越发严重,对着电脑时间一长就会失眠。咖啡对我而言只是饮料,没有任何影响,只是会容易胃痛。从学长那听说,喝一点红酒可以舒服一点入眠。于是平时总是红酒配蛋糕。意大利的蛋糕也常常以红酒为辅料,所以这样倒是也不比咖啡的搭配差了。
也可以说是严重的小资情结。我是迷恋小说中老上海的小资情调的。有着时代的华美艳丽,也有着岁月的腐朽沧桑。像是图书馆中旧书的油墨味道。证明这过去曾经真实的存在。
微黄的灯光下红酒在杯子里晃着动人的诱惑光芒,一小口触碰到舌尖,是酸涩的味道。干红不同于甜葡萄酒,特有的酸涩才是本命。配一勺甜而不腻的提拉米苏,就好似是解了爱情的毒,从涩然到甜蜜;又好像是中毒更深,在苦涩和甘甜之间辗转反侧,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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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发现原来晶晶已经从华山回来了。为了不让家人知道她去华山的事,她还是要从D城回去的。
“怎么不睡一下,休息休息啊?”奇怪了,这位大小姐平时可是很喜欢睡觉的。
“苏依,告诉你啊,南北会用筷子画画呢!”
“南北他弹吉他很好听哎……”
原来她是因为憋了太多话每人分享而兴奋地睡不着啊。
“嗑”一声,尤佳今天比平时早回来了。
“晶晶回来了啊。”尤佳笑着打了个招呼,这可不是她平时的风格,放平时她早就扑过去了。她的笑也很勉强。
可是她不说,我也没办法去问什么,如果她开口再说吧。
“我买了蛋糕和红酒,咱们一起来小资一下吧!”我拿开瓶器打开了红酒的塞子,倒了一杯在高脚杯里,另外的只好倒在平时用的马克杯里。
晶晶倒是没注意到尤佳的不对劲儿,仍旧不停地说着这两天在华山的事,确切的说就是南北。把红酒当作润喉的水来喝。而尤佳就只是来个“真的啊?”“真好。”做个承接,剩余的时间都在喝酒。
最后,603的三个女人就在喝了2瓶红酒之后开着灯睡着了。
而晶晶和他交往之后也还是叫他北。
………………
后面1年后写她毕业后没有回家里,当然也没嫁给那个定好的未婚夫。而是追随南北去走南闯北了。我再也没有见到她。只希望她能得到幸福。
4年后,再次相遇,彼时我已是家喻户晓的明星。而她成为了一个2岁小女孩的母亲。她与南北是幸福的。那个沉默的男人最终接收了她。之前的拒绝只是觉得她对他只是迷恋和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