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那个八只手的家伙是天神?” 炎焱的心头没来由的一颤,天神们不是全都死在六千年前的无头凶魔手里了吗?怎么会…… “千真万确。” 炎焱对着身后的天使挥挥手,周围的天使,神使纷纷退下,并带在前了目瞪口呆,大脑处于当机状态的疾光,当他看到神殿门口站岗的天使时就一直这样。 看到周围没人旁人,诗风情这才敢把事情详细说清:“那个是个如假包换的天神,就是被那小子给召唤出来的!” 不知什么原因和目的,诗风情把事实给扭曲。 “那小子?” 炎焱看了看疾光消失的方向:“一个奴隶,怎么看都不像有着强大力量的高手啊。” “那是因为他用了一张秦琳给的纸条。” “纸条?” 炎焱有点反应不过来,只听说过魔法卷轴召唤中阶以下的魔兽,谁那么厉害,居然能用纸条召唤天神。 “秦琳说那是符咒,据我观察的结果那是一种类似魔法卷轴,但比魔法卷轴更加实用且强大的东西,只要懂得正确方法,还三岁小儿都能操作自如,但如果以使用魔法卷轴的方法来使用符咒,召唤出来的怪物就无法控制,那个阿修罗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诗风情喝了口酒,优雅的一转身,看着窗外的美景:“但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符咒似乎可以完全控制被召唤生物的意识,不像召唤类魔法卷轴,对使用者也有一定的要求,我害怕的是,如果以天神之力都无法逃脱符咒的精神控制,那我们这些普通神灵……” “你的意思是秦琳是个很危险的人物?” 意识到事态的严重,炎焱哪还坐得住。 “她现在正好在我领域内,要不要趁机把她杀了?” “不!” 诗风情脸上闪过一丝怒气:“就我这段时间的观察,虽然我摸不清她的实力,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她绝对不是我们能对付的人物,而且以她的性格,不太可能会做出危害到我们的事,必竟我们多少有恩于中疆,她不会恩将仇报的,没必要做出这种举动,化友为敌可不好。” “目前最重要的是那个失控的天神,那还不是普通的天神,是一个叫‘阿修罗’的天神部落之王,是个非常嗜血好杀的邪恶天神,前几天不是传出有个不明的神灵在大陆四处作案吗?应该就是那个阿修罗王,要不是当时被秦琳追杀,那个阿修罗王恐怕会把光辉殿的那帮家伙杀个干干净净吧。像我们这些神,在众神时代只算是下等神灵,在天神面前,连提刀的力量都没有。” “什么!” 炎焱倒吸了一口冷气:“那只是传说而以,天神未必有那么强吧。” “当时你不在场啊,不知道那个阿修罗王的厉害。” 回想起当时,诗风情还是心有余悸:“我从来没想过,天神竟会强大到那种地步,他的话语都带有无上的力量,我当时别说提刀,甚至连自爆都难,还差点跪在地上,要不是当时秦琳在我身旁,我可就出丑了。” “秦琳?” “对是秦琳,她身上的气息似乎能够抵消天神族的力量,也难怪那个阿修罗王看到她出手,连打都不打转身就逃。” “没打就逃?” “是啊。” 这时,不仅炎焱,连诗风情也觉得不对劲:“炎焱,你说……能让天神族不战而逃……这‘仙’的力量也未免太……” “仙?我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仙这种存在,早在秦琳出现的时候我就查过所有能查到的神族史典,连一些魔族史典都找过,从来没发现这种叫‘仙’的存在。” 炎焱停了停,看了看若有所思的诗风情:“秦琳说她是仙,可是从来没人听说过这世上有这种存在,你认为呢?” “然到……她在掩饰自己的身份。” “不错!” 炎焱那张天生通红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我不认为世界上有‘仙’这种存在,前些日子我查过很多典籍,最后总算有了点结果。” “是什么?” 看到诗风情那迫不及待的样子,炎焱却不急不忙,转身欣赏墙上的油画,好半天才开口:“你说说看,即会精灵族的木系魔法、又会元素、亡灵与神圣魔法,还会斗气(其实是真气)、诅咒、几乎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存在,你说会是谁?” “我想除了秦琳外,世间不会有这种存在。” “不,你仔细想想,几乎任何一本神族书籍中都会提到那种存在,只是这存在高高在上,我们一时想不到他。” “高高在上?” 诗风情沉思了半晌,突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带着恍然大悟,又带着惊异:“创世神!怪不得她说仙人能自由操纵宇宙法则!原来……可是创世神是男的!” “说你笨你还真笨!传说中创世神不是有两个女儿吗?能够操纵世间所有的力量、又是创世神最美丽的作品,无分贵贱的关怀世间所有的生灵,秦琳不是找个角人奴隶当徒弟吗?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肯定……” 炎焱转过头,盯着墙上一幅巨大的油画,画上是两位美丽的少女,一个持剑,一个持杖:“传说中,创世神的两个女儿虽然都是无所不能,但却各有所好,梅塔娜拉偏好剑术,许多绝世剑法都是从她手中传出,神人魔,以及其他异族的最强武技都是源自于她,被称为武技之祖,梅塔洛儿偏好法术,许多强大的太古魔法都是出自她手,被称为术法之祖,秦琳偏好剑技,她的武技强大而华丽,应该就是梅塔娜拉。” 此时,我正走在大街上,一对双胞胎少女与我擦肩而过,她们一个背负长剑,另一个手中握着法杖,就是错身而过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鼻子痒痒。 “啊欠!” “啊欠!” 巧合,真是巧合,那个持剑少女竟与我同时打了个喷涕。 “琳姐姐,你这就要走了?” 最后一辆车也装满书籍,我要的东西已经全部“扫荡”完毕,再留下来也没什么意思,想到这些书我就兴奋,这可不是什么印刷品,完全是最原始的手抄书,很多甚至连原本都被我拿来了,其中还不乏数百年前的古书,放在他们手中也只是浪费,我当然不客气了,全部带走(唯一被视为珍宝的是一些贵族和皇家的家传的武学、魔法书籍,那些对公众开放的秘籍没人觉得珍贵)。 “嗯,姐姐我还要做生意呢,一分钟几百万,耽误不起,再见喽!” 看着站在城头一直目送我离去的斯达克,我泛起一丝不忍,“骗”了他那么多东西,会不会太过份了?随即摇摇头,骗人当然要过份一点,然到还要我留下来当他的王妃吗? 在纳加克的这几天,天天都有无数鲜花、首饰出现在我面前,都是他送的,其他的富家子弟不是没打过我主意,但都是有第一次就没第二次,我知道是斯达克在暗中“照顾”了他们,帮我挡了不少麻烦,不过这并不能让我会放弃仙道。 “王弟!那位美丽可爱的小姐你好像没留住他。” 那位在图书馆劝退“赤将军”的皇家子弟不知从哪钻出来,与斯达克并肩站在城头。 “嗯” “别想她了,她和炎焱神和中疆的仙教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看了看失神的斯达克,又看了看远去的车队,他无奈的笑了笑:“万金难买佳颜笑。” 与上次那些满载军备物资的车队相比,这次出发的车队马车数不到五十辆,虽然车上载的都是强盗们极其不宵的书籍,但防备车队的防备却更加严密,五十禁卫军,五十御林军,五十皇家骑士,三百皇城卫队,虽然规模不算大,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首都驻军却经常让沿途行人误会,以为是官军在押送重要物资。 路边的草丛一阵抖动,冒出一个蒙面的人头,看了看队伍,随后又缩了回去,唉,今天已经看到十多个这样的家伙,看来是被盯上了,人果然是为财死的,明摆着有最精税的军队护送,有些不怕死的家伙还是忍不住贪心,要是他们知道这些车上的全是书会怎么样呢? “琳小姐” 正当我打算戏弄那些蒙着面,在草丛、树林中探头探脑的家伙,负责车队安全的骑士小队长突然指着不远处的一排围墙:“天色不早,不如让车队到前边的小镇歇息,明天才启程。” “前面那排围墙是小镇?好吧。” “进镇!” 骑士长一声令下,整个车队马上浩浩荡荡奔向小镇,我这才发现这些皇城驻军竟有扰民的恶习:“让开让开!” 扛着农具,来不及闪开的农民被十几柄枪杆揍得抱头鼠窜,跑了好远才回过头,看到那些凶神恶煞的禁卫军,只得吞吞口水,自认倒霉。 “别挡道!” 可怜的商贩连人带马被推倒在路边,马背上的货物和金币撒了一地。 “钱啊!快抢啊!” 那些本来缩在路边,畏惧的看着车队的行人两眼顿时闪烁着骇人的光芒,一哄而上,抢夺散落一地的商品和金币。 “别……别……那是我的……神啊,这叫我怎么活啊!” 可怜的商人无法阻止失控的局势,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财产被抢夺一空。 骑士和士兵们没有参与抢夺(军纪不错),只是马鞭一挥,对着挡路的人死命的抽打,在贪婪者的背上留下道道血痕,直到被打得半死不活的“贱民”们不在挡道,这才扬长而去。 唉!这些兵可真不是一般的凶,早就听人说这些皇家的直属军团大多是贵族子弟,将门之后,看来果真不假。 车队浩浩荡荡开进小镇,小镇离首都不过一日之遥,很是繁华,这里的人也见惯了飞扬跋扈的贵族老爷,对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皇城卫队倒也不感到稀奇。 “琳小姐,旅店到了,请” 正当我欣赏着小镇风光时,马车门一开(当然不是货运马车,是那些贵族小姐用的精饰马车),骑士长吉尔道斯恭恭敬敬的待立一旁。唉,本仙子可是第一次坐这么舒服的车,虽然路上少不了摇晃,但那是泥土路不平的关系,说实话,这马车的舒适度完全比得上宝马之类的名车,前提当然是在水泥路上跑。 恋恋不舍的撑了一下华贵的坐垫,当我的皮靴踩到道路上的泥土时,我才真正感觉到周围有一丝的不对劲,沿着街道,停着成排的马车,而且不是普通的马车,都是那些贵族才能用的精饰马车,有些马车上甚至还印着家徽(不是所有贵族都有家徽,家徽必须是国王、皇帝赏赐才能拥有,是那些特权贵族的像征)。 “哦!神啊,人间竟有如此美丽少女。” 一阵让人骨头都发痒的男高音突然响起,还好还好,我没心脏病。转过头,天哪,这是吸血鬼吗?只见一个穿着礼服,脸上抹着厚厚白粉的男士,头发油亮油亮的,边上还有两个仆人,一个拿着镜子一个拿着梳子,此外还有几个身穿皮甲的佣兵跟在身后。 “小姐,您是如此的美丽,当我看到你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的心,被你征服了,我,菲尔安迪那克家族长子克拉克。菲尔安迪那克向美丽的小姐,您,求婚。” 说完,轻轻托起我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单膝跪下,那两个拿着梳子的仆人如同变魔术般的变出一大捆鲜花,而那个拿镜子的仆人则“变”出一个大盒子,打开,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满了各种宝石戒指,然后那一主两仆六只眼睛就眼巴巴的死盯着我。天哪,那张比死人还惨白的脸我是再也看不下去了,可是这样离开的话好像很失礼,我只好扭过头,低声问吉尔道斯:“这是什么状况。” “你看不出来吗?贵族的求婚,不是求爱是求婚,只要你点一下头,以后你就是克拉克夫人了。” “那要怎么拒绝?” “不知道,我是骑士,从一而终,不是胡搞乱来的贵族。” 唉,看来我只好临场发挥了。 “啪” 一声清响,所有人都惊呆了。 克拉克惨白的脸上大部份的白粉都被打落,露出本来的肤色和……一个红红的掌印。 “小样的,别以为穿得整齐点就叫贵族,看什么看,你自己看看,哪有贵族穿破鞋的。” 哭丧着脸的克拉克低头一看,天哪,那双重金购买的犀牛皮靴竟然……看着露出来透气的脚趾头,他也无话可说,因为在贵族的习俗中,把婚烟看得是很神圣的事,求婚可是马虎不得,穿来一双破靴子,挨了一个耳光虽然很丢脸,但也无话可说,只是……这靴子明明好好的怎么…… 他哪里会知道本仙子的手段呢? “小姐,这边请。” 从头到尾观看了整个过程的店老板强忍着笑意,很有风度的上前把我请进了旅店。 “老板,你这有没有圣水?” “您要圣水干嘛?” “我的手刚才被貌似吸血鬼的家伙吻了一下,有点难受。” “您先忍了吧,里头还有呢?” “还有?” 抬起头,二三十个年轻贵族小伙子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谈天,看到那些仆人手中捧的鲜花和首饰,我就泛起一阵不详的预感。 果然,他们见我进来,整家旅店马上静下来了,接着,那些仪表堂堂的年轻贵族摇身一变,成了一群流着口水、眼中闪着桃心的饿狼——恐怖的人狼变身。 此地风水大凶,乃九阴绝地,灾星高照,饿狼出没,不是久留之地,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