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我们已经收拾好了行装,开始了一天的忙碌。由于一夜酣眠的缘故,每个人都显得神采奕奕,腿部的伤已无大碍,几乎不影响我们的行动。轻雾依依,晨风飒飒,花儿在风中摇曳,舞动着情思;虫儿在草中高歌,吐露着心声;我们依旧排成一横列,在原野间行进、搜索着,挥洒着青春与汗水。
“大家过来看啊,好可爱的小草!”苏珊娜高兴得喊了起来。我们马上从周围围拢了过来,只见苏珊娜用手指着两株半人高、并肩而立的草,乍看并没有什么出奇,一株深绿,一株浅绿,上面密布着细长形的叶子。
“这有什么特别的?”布里奇不解的问道。
“你看看就知道了。”苏珊娜说着。
“可是真的看不出什么啊?”布里奇还有疑惑。突然,卷过来一阵风,两株草像生了感应一般,拼命去靠近对方,然后,枝叶竟然缠在了一处,像一对互相拥抱的热恋情侣。
我说:“很有趣的小草啊!咱们就叫它情侣草吧。”
“好耶,队长,这个名字很贴切的。”苏珊娜兴高采烈的说着。这时,希多夫抬起头,看了看碧蓝的天空,几朵云彩在悄无声息的游弋着。
“阿苏,让我抱抱不点。”希多夫说着。
“好吧,小心点,它很娇气。”苏珊娜边说话间,把不点递给了希多夫。
“我会的。”希多夫郑重的回答道。(不点这个小家伙现在已经不再对我们存有戒惧,和希多夫甚至显得很亲切。)
“大家抓紧些,天黑之前务必到达山脚。”我大声说着,同时迈开了步伐。
一路上,花舞草动,鸟啼虫鸣,处处景致勾勒出一幅美丽的山水画,使人心驰神往;种种天籁汇聚成一曲优美的交响乐,让人心情舒畅。天空蓝蓝的,几朵云彩亲昵地聚在一起,一边散着步,一边聊着天,好不惬意。风儿时而匆匆的从身边掠过,好像在互相追逐嬉戏,伴着苏珊娜不时发出的银铃般的笑声,使我们整个身心都松弛了下来。
随着向大山的逐渐靠拢,地势也逐渐升高,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另一些奇异的花草,它们仪态万千、奇形怪状,有的小草枝叶繁密且虬曲,宛然是一座盆景;有的则几乎伏在地面上,铺就一片锦绣;还有的花儿当你靠近它时,就一直昂首对着你,不论你在什么方位,很是令人费解。昆虫们则有着很高明的潜伏手法,或是利用保护色,或是有很强的警惕性,总之你只能听到它们高亢的歌声,却很难捕捉它们的行迹。那些食草的小兽们更赛似惊弓之鸟,常常一溜烟的跑到了远处,使我们很难仔细的观察它们,至于想要合影留念更是痴心妄想,这使得我们的资料收集工作开始有些停滞。
时间在脚步声中流逝着,吃过了丰盛的“烤鱼”大餐后,已是下午一点钟的光景,稍作休整后,我们兴致勃勃地向前赶去,因为那大山的葱茏与深邃已经近在咫尺了。
太阳正缓缓的向西滑落,把我们的身影拖得很长,而那黑沉沉的大山已经迎面向我们压了过来,此时,我们的呼吸甚至不很顺畅,我们知道这是敌人在威胁我们不要靠近它,但我们不会屈服在它强大的意志下,正如仙人掌不会向荒原屈服,骆驼不会向沙漠屈服一样,我们不会屈服,因为我们拥有坚定的信念、无匹的勇气。也许未来的我们就像狂暴的大海上飘摇的孤舟,但只要大家团结一致,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们前进的步伐。我们一直坚信:风雨过后有彩虹,荆棘过后是坦途。
陡然,茂密的森林发出“呜、呜”的巨大声浪,汹涌澎湃的向我们袭来,风儿婉转的声音也化作千万道尖锐的厉啸,此起彼伏的扑面而至。原本晴朗的天空中,乌云们约好了一般蜂拥而出,不断的涌动着,笼罩了整个天幕,让人生出一种世界末日的感觉。
“不好,要下暴雨!”我大声说着,强烈的感受到了这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
“大家准备好了,就地扎营!”我紧跟了一句。
不多时,一座巨大的蓝色帐篷伫立在山脚下,仿佛是在于大山对峙。大雨急不可耐的从天空中倾泻下来,打在地面上激起了一层水雾,黄昏的雨幕中竟很难看到几步外的事物,风依然在啸叫着,更是助长了大雨的威势,随着一道闪电,隆隆的雷声在天地间回荡,竟久久不能散去。
“好大的雨啊!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雨,太有威势了,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苏珊娜说着,微蹙着眉头。
“这个星球好像不是很欢迎我们呀,我们一到那些蚂蚁就找我们的晦气,接着它就下雨,还好,我们有这个,随便下多大的雨!”步里奇边说边用手指了指帐篷,但他马上又接着说了下去,“但是吗,如果雨不能很快停下来的话,今天晚上我们可要饿肚子了啊!阿苏,你觉得怎么样啊?”
“饿就饿呗,反正大家都没得吃,又不是只有我一个。再说了,我中午吃得挺饱的,也不一定会饿的。”苏珊娜不急不缓地说着,然后走到夫子的身边,抱起他肩头的不点,察看了一下它的伤处。
“太好了,它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如果它愿意的话,这场雨过后就可以回家了。”苏珊娜高兴得说着。
希多夫说:“阿苏,你舍得它走吗,多么可爱的小家伙,我都有些喜欢它了。”
“是啊,我真有些舍不得让它走,我从小就很喜欢这些小动物的,你看看它,多可爱啊!”苏珊娜边抚摸着不点的小脑袋,边说着,嗓音竟有些干涩。不点懒洋洋的伸展着四肢,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瞅了瞅我们,仿佛在想着什么。真是个可爱的小家伙,我心里想着,然后,走到阿苏旁边,伸出双手,“阿苏,让我逗一逗这个小家伙,可以吗?”我很有礼貌的说着。
“当然可以了,不过队长,你这种态度说话我还有些不适应呢,还是随意一些好。”她说着,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散发着一种天然的妩媚,我一时竟呆住了。
“给你啊,快接住!”她催促着,脸上竟泛起了一丝红晕。
“噢,你看我!在想什么呢?”我说着,双手接过了不点,搂在怀里,它竟然很是乖觉,让人不由得升起怜爱之心。
这一边,布里奇和希多夫正闲聊着。“这座山可是够大的,而且森林也很茂密,不过可不是一个好玩的地方。我总感觉这里面会有很多让我们终生难忘的事物,比如说可以看到地球上的远古生物也不一定啊。你认为呢?夫子。”步里奇首先开了腔。
“我也有同感,因为这里的地表地貌和地球太相近了,如果不是亲身体验,我绝不会相信有这样一个星球的,不过,让我奇怪的是这里应该有和人类相近的高级生物的,但却找不到一点这样的迹象,难道他们都已经灭绝了?那又是为什么呢?”希多夫说着,眉头锁在了一处,接着又长出了一口气。
“这一点我也觉得很奇怪的,但我感觉不久我们会有这方面的发现的,或许能够揭开这个谜底。”布里奇一字一句地说着,竟没有半点平时调侃的味道。
“真的吗,奇哥,要是那样可就太好了,我是学地质学的,对考古也有一定的研究,你知道吗,这将是举世瞩目的重大发现啊!”希多夫说着,用一种近乎狂热的声调,惊得我们几个同时把目光聚到了他的身上。他的脸部肌肉似乎在抖动,眼睛里闪着光,仿佛有太阳在燃烧。这真是一幅怪异的景象,平时甚至有些过于严肃、呆板的希多夫竟然会有如此夸张的表情,或许这是很多他的朋友一辈子都不能够看到的、认识的希多夫。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一旦你触到他心底的那根弦,他就会流露出与平时大相径庭的表情来,让你感到惊奇,甚至是陌生。而此时的他,也正是另一个不为人知的他,代表了他的另一面。
我走了过来,“谈什么呢?这么激动!”我问道。
“呵呵,也没有什么,我和夫子正在谈论为什么这个星球上会没有类似人类的高级生物。我说我们或许会在探索的过程中发现答案,夫子就这个样子了。看来,他是真得很像揭开这个谜的。不过,……”布里奇还想往下说,看到我的眼神马上住了口。
“如果我们果真能够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我很愿意帮助他找到答案。”我大声说着。
“真的吗,队长,要是那样的话,我就更加有信心了。你知道吗,我的考古学导师也曾经是一个拓荒者,他是我最敬重的人,如果我完成了这个课题,同时也就替他完成了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你能够明白吗?”他的话充满了真诚,因为那是被来自内心深处的情感所支配的。我点了点头,并没有再说什么,而他的那双大手也紧紧地握住我的手.
夜终于还是来了,周遭是一片黑暗。声音的恶魔们依然在四周游弋,风雨声、雷鸣声、树林响动的声音,简直就是大自然的《命运交响曲》。经过一天的奔波,我们也有些疲倦,一个个躺在睡袋里,只露出头部,默默的闭目养神。突然,我似乎想起了什么,今天怎么好象神情有些恍惚呢,竟把这件事情忘了,我心里想着。“夫子,今天该你主持故事会了,你忘了吗?”我大声喊了出来。
希多夫原本闭着的眼睛蓦的睁开了,“呵呵,不好意思,我倒真的忘了。”他说着,一脸歉意的笑着,让别人发不得一点脾气。
“这样吧,大家都先准备准备,我也想一想。怎么样?”他想了一会儿说道。
“好吧!”我应了一声。
沉默了好一会儿,夫子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大家都准备好了吗,我先讲一个了。”
刘邦是汉朝的开国皇帝,也是一个平民出身的皇帝。他年少的时候读的书并不多,但却拥有远大的志向。由于当时还是秦朝,秦始皇为了显示自己统一天下的威风,常常是威武雄壮地组织马队外出视察。有一次,刘邦趁到秦国都城咸阳服役的机会,乘机游览,目睹了当时帝国京城的繁荣壮观景象。一天,当刘邦又像往常那样正目不暇接的观看着“花花世界“时,突然人声鼎沸,马嘶贯耳。随之而来的便是令人恐怖的喝斥声和人们纷纷躲闪的脚步声。刘邦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抬眼一看,只见一支全部武装的士兵护卫着庞大的车队缓缓而来。
“这是秦始皇巡行都城来了。”旁边有人悄悄地告诉刘邦。
皇帝,刘邦从来没有见过皇帝,这个词在他心中既陌生又带有几分神秘。当秦始皇的车队驶过刘邦的身边时,刘邦第一次感到了皇帝的威严。他知道了什么叫威风凛凛,什么叫气宇非凡。刘邦不由自主地赞叹:“嗟乎,大丈夫生当如此矣!”
从此,在刘邦的心中便深深地印下了这句话。有朝一日,他也要想秦始皇那样,驾车巡行,让天下的人都看到他的尊严,都向他叩拜。
苏珊娜抢着说:“汉高祖刘邦在年轻时就有远大的抱负,这为他以后建立汉朝打下了良好的心理基础。他和项羽的楚汉战争打得非常激烈,后来双方划定了楚河汉界,约定互不侵犯,但刘邦并不甘心,为了成为一代帝王,他向项羽发动了全面的进攻,并最终建立了汉朝。所以,我觉得一个人的想法与他的做法有很大的关系。”
布里奇说:“这个故事我也听说过,我一直认为人的一生与他的志向是有很大关系的,大志向的人可能成就大的事业,而且目标越是清晰的,成功的机会就越大。不想当将军的是并不是好士兵,这是拿破仑曾经说过的话,我也很相信这句话。我小时候就想要成为一名特训队员,所以我就一直努力的学习各种知识,努力的做人,今天才能够和大家在一起。”
我说:“汉高祖成功的因素很多,但最终的出发点却是他的志向和目标,他一直为了成为一个伟大的皇帝而努力着,在长期的楚汉战争中,刘邦也经常被打败,但他从来没有灰心过,因为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他的志向和目标。”
这时,希多夫很有感慨地说:“是啊,人如果没有志向的话,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俗话说得好: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我也是很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拓荒者’的,所以,自小就自己督促自己努力学习和锻炼身体,我父亲也经常鼓励我,这个愿望现在算是实现了,但我还想做得更好!”他的声音很洪亮,似乎这样更能够坚定他的信念。
“太好了,夫子,你的故事提醒了我,我想起应该讲什么了。”苏珊娜兴高采烈的说着,眉毛也跳起了舞蹈,“既然你讲的故事是关于刘邦的,我就讲讲项羽的故事吧!”
项羽,是战国时楚国著名将军项燕的孙子。由于项羽家世代为楚国的将军,被楚王封住在项县,因此姓项。
项羽从小就跟叔父项梁生活在一起。小的时候,项羽学写字学不好,学练剑也不成。项梁大怒说:“你为什么这样笨哪?”项羽说:“写字只不过是为了记住名字;练剑也不过是对付一个敌人。”项梁说:“那你要学什么呢?”项羽说:“我要学就学那能对付成千上万个敌人的方法。”项梁感到十分惊讶。从此以后,项梁就带着项羽在吴国和楚国之间奔走,寻找夺取天下的机会。
后来,项梁被害,项羽率领大军四处攻城掠地,击溃了各地的军事势力。此时的项羽,已经具备了改朝换代的条件,可以成为新生朝代的开国君主。但他并没有那样做,而是仅仅自封为“西楚霸王”,然后分封诸侯,使得刘邦能够东山再起,并在楚汉战争中取得胜利,建立了西汉王朝。
我扬了扬头,缓缓地说:“项羽也是个很有志向的人,所以才能够取得那样大的成功。但我觉得他和刘邦相比,还是输在了志向上。刘邦要成为天下之主,他不能容忍任何人威胁到他的发展,而项羽仅仅想成为一个“西楚霸王”,最终养虎为患,错失好局。所以说,有了大志向,才可能有大气魄、大手笔,成就大事业。”
布里奇跟着说:“说得好,我的武术师傅也曾经提到过项羽,说他是个大英雄,武功了得,但就是气魄不够,所以没有当上皇帝。当时我还不太明白,师傅也没有多说,现在我是清楚了,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希多夫清了清嗓子,然后说:“从具体情况上讲,刘邦善于团结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他的身边原本有‘汉初三杰’韩信、萧何和张良,后来又拉拢了很有势力的彭越和项羽手下的猛将英布,才能够逐步蚕食项羽的实力,并最终逼的项羽自刎。而项羽却不能够团结身边最得力的谋士范增,才落得个一败涂地。这也应该是项羽失败的原因之一。”
苏珊娜开口接道:“夫子说得很对,但是我们应该清楚的是,志向属于大战略的范畴,是不可以有任何疏忽的。而团结则属于具体战术的范畴,也很重要,但终归是逊于战略范畴的。”苏珊娜一板一眼说话的方式,竟一时让我有些不适应,大概这是一个人的真正内涵吧。我心里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