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镇,茗烟酒肆,人声鼎沸,生意兴隆。
这地方虽比不上大市酒楼的气派华丽,却是古色古香,别有一番风味,面对着青山绿水,绿茵垂柳饮酒作乐,也颇有情趣。
在这酒肆里落脚的多是来往客商,但神色冷峻的客商打扮之人最近也多了起来。资历颇深的店老板猜到这些人多是从中原来的,绝对不是客商,因为真正的商人无论在干什么,两颗精明的眼珠都会不停地乱转,而江湖人士却只会默默盯着自己的酒杯,等到自己要等的人或者填铇了肚子就会马上离开。“想必擎月巅又要选定下一任教主的继承人了吧。”老板苦笑着,“看来藏滇一代又起风云了。”
江湖人来得多了,小店就越来越不热闹,大家多懂得言多必失的道理,谁都知道江湖人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抄家伙,很容易就弄出一两条人命来,但没有人忍心在这样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店里动手,所以大家都选择了沉默,吵闹的只是些不知死活的酒鬼。
所有酒鬼中有一个人最不像酒鬼,那就是坐在二楼东北角雅座上的书生打扮的年轻人。来这里喝酒的所有人都使碗,而这个人却是用自备的夜光杯,小巧精致,粉白剔透,让那盛入其中的烈酒也温和了起来。书生俊美儒雅,玉树临风,气宇轩昂,虽是一身素淡衣衫,却仍掩不住他那一身贵族气。他身边围了四个姿色不俗的当地女子,有一个还是苗装打扮。对于这些女子的出现,店老板和小二都十分诧异,本来这书生公子一进门就吩咐小二帮他到什么怡红院啊天香楼啊找几个姑娘来的,说没姑娘陪喝不了酒,小二答说临沧没有妓院,然后就为他端酒去了,但再来的时候,就见着这四位姑娘了。这样见识了之后,至今还没讨到媳妇的店小二突然很想拜这位公子哥儿为师。
“好啊,烈酒美女,真是大快人心。”书生公子已完全把酒肆当成了妓院,搂过身边的一个姑娘,在她的粉面上亲吻起来,放浪形骸,毫不顾忌。那女子满脸羞得通红,却没有闪躲,依然在笑。 这一举动惹来了周围的无数啧啧声,但即使有不满,也没有人敢骂出来,因为人们可以看出这个书生不好惹。
这时,一个华冠美服的贵公子闯到书生面前,狠狠地拍了一下饭桌,大骂道:“好不要脸的男女,光天化日之下,竟做出此等伤风败俗的事情来,你当这里是妓院啊,我们中原人的脸都要被你这小子丢尽了。”
“食色,乃性也。男欢女爱是自古伦常,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情发于内,自会表达于外,何必分什么场地,在妓院能够坦荡自然,在酒肆却要故作清高,岂非太过虚伪?”书生优雅地摇着扇子,毫不在乎地答道,他说起话来抑扬顿挫,十分好听。
“不懂你在说什么?”贵公子面如美玉,唇红齿白,脸上因为刚才撞见的不堪的画面所泛起的红潮还没有褪去。
“只可惜本公子不好男风,你若是个女子,我们这桌酒宴倒会更热闹了。”书生公子看着贵公子坏坏地笑了两声。
“你放肆。”贵公子当真有些女子的小性儿,只这么一句话就惹恼了他,劈头盖脸地向书生公子的面门发掌。
“独孤公子请住手!”另一只苍白纤细的手握住这贵公子的手腕。
来人穿着上好的黄金瀑银织锦,上面绣着威武的麒麟,腰带是飞虹彩缎制成的,脚上睬着是柔软结实的神武靴,一看便知来头不小。只见他剑眉星目,容貌可与陆晴雨相媲,只是眉宇间更多几分阳刚之气,但却是一样的骄傲,一样的不屑。
贵公子似乎很买此人的账,马上停住了力道,金衣男子这才松开手,向书生拱手道:“这位公子对不住了,我家少主人年轻气盛,多有得罪之处,还望恕罪。”
“他又没打到我,何罪之有?恕罪就更谈不上了。”书生公子邪乎乎地笑道,又继续喝酒。
金衣男子拉过贵公子在一旁坐下来。
贵公子则不服气道:“你干嘛拉着我,这种轻浮之徒早该好好教训他一下。”
金衣男子小声道:“你不要以为和大内高手学那几招就可以到江湖中卖弄,刚才若不是我及时出手,你的脉门早就被他扣住。”
贵公子斜睨了一眼书生道:“……你看他那弱不禁风的样子,敢情还是个高手啊?”
金衣男子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就是洛神宫书艺舍的舍主——拈花公子喻洞秋了。他的尊主陆晴雨应该也快到了。”
这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响起在门口。
“小二,快上酒来,他奶奶的,真是渴死老子了。”那步如滚石,声如洪钟,扛着两柄巨锤的黑壮汉子进门就嚷嚷。
“哎呀,要死人啦,犯得着那么大声吗?别人又不是聋子。看看楼上那位公子,人家多斯文!”黑汉子身旁的红衣美妇推了他一把。这妇人着实有几分姿色,只是不懂得打扮,已近四十的年纪,还穿这般鲜艳的衣裳,脸上为了遮盖皱纹而涂抹的过厚的脂粉似要往下掉。
“你这骚婆娘莫不是又发春了吧?看到英俊小生就找我的茬。你看上人家,人家可不一定会看上你,就是看上你,也只是想认你作干娘!”黑汉子也不相让,“嘿嘿”地嘲笑着,大声地讽刺美妇。
“你个死鬼,老娘当初是瞎了眼了,才看上你。”美妇又擂了黑汉一捶。二人就这样吵吵嚷嚷的上楼来了。
黑汉点了两只烧鸡,四斤牛肉,三斤桂花鱼,小二端上菜之后,就大吃大嚼起来。但是只灌了一口酒,又开始骂咧起来:“他奶奶的,这是什么烧刀子啊,跟娘们喝的一样,一点味道都没有。”然后气呼呼地把酒坛摔在地上。
小二忙过来打扫,被那黑汉一把揪住前襟:“这酒是不是被你们掺了水的,还敢卖一两银子一坛,就不怕爷砸了你的店吗?”
“瞧这位爷说的,我们小店做的是诚信生意,哪会在酒里掺水呢?只怕是大爷您口味太重了吧?”小二倒是训练有素。
“这位朋友,要喝好酒,何必为难小二呢?兄弟我这儿倒有一种从大漠胡人那里得来的烈酒,不知你是否肯赏脸一试呢?”坐在墙角一直不被人注意的精瘦男子站起身来,此人三十岁左右,没什么特别的。
“哼哼!只要有好酒喝,我徐贵三都求之不得,谈什么赏不赏脸呢?”黑汉马上转怒为喜,也松开了店小二。
“那你可接好了!”瘦汉把随身携带的酒葫芦里酒倒进一个瓷碗里,顿时酒香弥漫。他把碗甩向黑汉,瓷碗在空中旋转了好几圈,里面微黄的液体却一滴未洒。
黑汉一手接稳了瓷碗,凑到鼻子跟前嗅了嗅:“好酒啊!”张口正准备送进嘴里,却被那美妇用手拦住,黑汉正欲发作,却她的小拇指轻轻地蘸了些酒汁,然后放进嘴里品了品,笑道:“奴家也是个贪酒吃的人,见了好酒,也想尝尝,没别的意思。”
黑汉也没说什么,他太心急喝下那碗酒了。饮毕,黑汉长长地呵出一口气,脸上尽满显意的笑容。可见那酒的确很辣,不过也辣得很对他胃口。
“阁下下毒的本事当真是高明啊!快说,唐阙是你什么人?”美妇的神色突然冷凝。
“你这女人真是的,我好心请你相公喝酒,你倒诬陷我下毒,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瘦汉一脸无辜状。
美妇把腰一插,厉着嗓子道:“少做戏了,你当老娘闻不出来吗?唐门特有的七叶黄荞本无毒,而且是酿酒的上材,但是一碰上瓷器就会产生剧毒,所以这种黄荞酒一般只装在葫芦里面,作为行程上的饮用。老娘没有说错吧?”
瘦汉有些心虚道:“既然知道有毒,干嘛还要尝试,还要让你老公喝?”
美妇略显得意道:“你当老娘蘸酒喝是嘴馋啊!那一下子我早就把毒解了,我只不过是想让我那死鬼过过酒瘾。”
瘦汉冷笑道:“哼,倒真是个心疼老公的好婆娘啊!”
美妇道:“那场灭门还真没有扫荡干净,竟还留下唐阙这么个祸害,又教出来这么个坏徒弟来。”
瘦汉吃惊道:“你怎知唐阙是我师傅?”
美妇道:“这么低三下四的下毒招式,只有他会用,他又无子嗣,只能是他的徒弟。”接着她又道:“你不知道吧,被江湖所不齿的下毒也分上流下流的?也难怪,我和你师父斗的时候,你还在搓泥巴呢!”
“是下流还是高明?只怕你自己尚未区分吧?”瘦汉飞身跃起一丈高,撒下一把紫红色的毒粉。美妇脸色一变:“腐烂神?快闪开!”忙一把推开黑汉,自己也抽身闪开,但还是慢了一步,右边的袖口被烧出了几个小洞。粉末向后面的金衣人他们飘去,金衣男子拉过贵公子闪到一边,只可怜了那不会武功的店小二,全身正着了毒粉,衣裤被烧得零碎不堪,身上的皮肤也都鼓起了脓泡,直痛得双手捂面,满地打滚。
“好毒的小子,一出手就想置人于死地啊!”那美妇的双手指甲不知何时已长出许多,她弯曲十指,换成爪的形状向瘦汉抓去。瘦汉见她指甲均已成暗紫色,知道那里面必有剧毒,而唐门的人本来是不修炼兵器的,一时也无物阻挡这般凶猛的攻势,只能勉强让开,却也险些被抓破皮肉。“老娘这毒爪功可是在云南的十大毒蛊的血液里面练成的,正好对付你这毒物!”美妇又转步上前,向瘦汉的足三里穴抓来,瘦汉一面闪躲,一面把手伸进腰间,那里面有唐门最得意的法宝。就在这时,脚底一滑,倒是踩在了黑汉刚才砸在地上的酒坛碎片上,下盘不稳,重心失衡,一头栽在了饭桌上。美妇见这大好机会,腾身凌空飞扑,直去卡瘦汉子的喉咙,快接近瘦汉的时候,却见他脸上无一丝怯意,心念不对劲,再见这小贼的瞳仁突然凝注,大叫不好。果然,瘦汉突然腾身跃起在美妇头顶三丈处,一手端着针筒,一手扣动机簧,只见满天银针向美妇盖去,无一丝让人逃离的缝隙,这当然就是唐门独步天下的暗器-——暴雨梨花针,那黑汉忍不住大叫“老婆小心。”
美妇却也并不慌张,想这小贼当真是狡猾,先引她近身,再占领上空,发挥暴雨梨花针的最大威力,但却不知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早防着你这招呢!原来她那凌空飞扑也是虚招,早解开了腰带舞得如游龙一般将自己的身形团团围住,还卷进了所有的毒针。针扎在锦带上的声音清清楚楚,有心人留意一下,响了三百一十四声。瘦汉一脸震惊地落回地上,美妇赶紧反攻,三枚犬牙钉出手,一枚被瘦汉接住,一枚穿透了他用来阻挡的的杯盏,再一枚从前一枚穿透的洞中过去,钉在了瘦汉的脑门上。
瘦汉还是带着一脸的震惊与不甘心倒下了。
美妇立稳脚跟,看看周围,除了自己的老公,金衣男子,贵公子,书生,还有那中毒的小二仍在,其余喝酒的人均消失了,江湖中谁都知道这暴雨梨花针的误伤率最高。
“老婆,你真是太棒了,老公我以你为荣。”黑汉上前搂住美妇。
美妇故作炫耀地张开布满银针的腰带:“一共三百一十四针。”同时她也被自己这句话提醒起来,“少一针?”两人脸色大变,还来不及回头,耳后已响起了银针所带起的劲风,只能硬挺,谁都来不及躲。
二人你推我搡的谁都想帮对方挡掉这一针。
最后谁都没捱上这一针。
只听金衣男子鼓起了掌:“不愧是拈花公子,好一招‘含笑拈花’。”
“过奖了,本公子只是不忍心看见这一对夫妻生离死别罢了。”书生公子依然优雅地摇扇。
金衣男子却讽刺地笑道:“哦?洛神宫的人还有不忍心的时候啊?”他没等书生作反应,就放下银两离开了,贵公子忙跟上道:“我还没见着陆晴雨呢!听说他长得很帅耶!”
金衣男子道:“想看就留下来看那。”
贵公子道:“不行,我还是要跟着你。”
脚步声渐远。
美妇对书生笑道:“看来大家都是一家人,也用不着言谢了。”
书生道:“这么说你们就是铁胆双锤徐贵三,御毒娇娘岳芙蓉夫妇了,在下喻洞秋,失敬失敬!”
徐贵三学着斯文人样道:“素闻拈花公子大名,久仰久仰。”
岳芙蓉媚笑着对喻洞秋道:“这洛神宫的人当真不是俊男就是美女,前些日子见过送信的小厮,生的干净秀气,让人好不喜欢,今日又见了喻公子,才觉着他不够瞧了。”
徐贵三见自己婆娘又发春,不好当着喻洞秋的面数落她,于是走到那瘦汉的尸体处,踢了两脚道:“你这厮,当真是个小狐狸,临死了还要诈我们一下。”原以为这样可以打断自家婆娘,谁知她越说越来劲,竟道:“你要是早生二十年,就能见着我艳绝江湖时的容貌了,说不定还便宜你小子了。”喻洞秋只有尴尬地笑着点点头。
这时,只听楼梯上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来人正是陆晴雨一行三人。
陆晴雨还是一身素洁的白衣,身旁跟着小雪和服装怪异的绝色女子。“本来知道你夫妻二人不想再过问江湖事,但是这次要去的是藏滇交界处,毒流甚行,才不得不连夜请出二位,以御不测。”陆晴雨对着这二人,还是颇尽礼数。
“尊主你对我夫妻二人有再造之恩,还帮我老婆报了大仇,别说是作开路人了,就是要我徐贵三去死,也义不容辞。”徐贵三知道此刻别指望岳芙蓉再说话,这女人倒也不是水性杨花,只是天生地爱看美男子,而且只作两种反应,要么像对待喻洞秋那样口无遮拦,要么像对待尊主这样呆若木鸡,她也不是第一次见尊主了。
“看来错过了不少好戏。”陆晴雨环视了一下四周的狼藉,“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贴身侍从——蝴蝶。”他指了指右侧面无表情的女子,徐贵三忙向她作揖,她只是略微点一下头,算是还礼了。“什么?蝴蝶,有这样的名字?”才回过神来得岳芙蓉失声嚷道。
“有什么问题吗?”蝴蝶淡淡地问了一句。
“没什么。”
“还有这位是——”陆晴雨正准备介绍小雪,发现她已不在身边。却是跪在那已溃不成形的店小二身旁,试图减轻他的痛苦。
“大婶,你很会用毒,一定也很会解毒,请你救救他!”小雪一脸诚恳。
“什么,你叫我大婶,我有那么老吗?”岳芙蓉根本还理不清重点。
“对不起,我一定会改口的,请你先救救他。”小雪更加着急了。
岳芙蓉看了一眼小二道:“救他是可以的,不过要耗费我很大的真力。这么一个小人物,犯不着……”小雪没等她话说完,就自行结印起来。粉色流萤光从她的指尖缓缓流出,笼罩住小二的全身,这让他平静了下来,毒液从溃烂处一点点的渗出,他的嚎叫声也渐消了。笑靥浮在小雪的脸上,可她的脸色也越来越苍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发间滚落。法术自然和武功不同,武功是用力,而法术却是用神,武斗的人只要不死,打个三天三夜都没关系,而施法的人最多只能连续施展两个时辰的法,否则,灵力一旦枯竭,就会一命呜呼。
“真没想到,这小丫头竟有这么强的灵力,还能施展风砂甘霖术这么高级的法术。”岳芙蓉完全是看戏的姿态。
“快停下来!小雪。”陆晴雨用很少有的命令的语气对小雪道。
“不要。”小雪一脸固执。
陆晴雨也只能是看着她,不知说什么才好。一样的话语,一样的固执,一样的悲悯。这些都是他所熟悉的。这让他想起了飞雪绝域,那个他们一起成长的地方。小雪天生就有很强的灵力,擅长治疗的法术,再加上她娇小瘦弱,不宜习武,师父希望她善用法术造福世人,于是常让她一个人静坐在情天石上〔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冥思万物之行的规律。小雪得沐日精月华,灵力无限提升,思考五行阴阳生生相克之理,法术等级也不断提高。这个执著而善良的女子,竟然连飞禽走兽都不忍忽视,为了让一只冻死的鸟能够飞回温暖的南方,不惜逆天而行,用掉自身一半的灵力把小鸟救活了,自己却好几天不能动弹。傻丫头!……但自己珍视的不就是她这份傻吗?曾几何时,自己不也是这样。
一时之间感慨万千。
“啊-——”小雪和小二同时痛苦地叫了一声,法术停住了。小雪身体太弱,不能坚持这么长时间的施法。血丝从她的嘴角溢出,看到小二奄奄一息,小雪几乎哭出来:“对不起,我还是救不了你。”
“小姑娘,对不起了。”小二突然睁开了双眼,露出狠厉的凶茫,吓得小雪摔倒在地上。那溃不成形的小二不知哪来的力气,竟从腰间抽出把匕首来,眼睛都不眨地来杀小雪,可怜小雪没有逃开,只是本能的用手臂去挡。“刺啦”一声,是利器划破锦帛的声音,还有刀片割破皮肤的声音。陆晴雨只觉那匕首是划在自己的心上:打下这个天下自己不知受过多少次伤,而却未让小雪受过一丝伤害,而此刻他却亲眼看着鲜血从她的手臂上流下来。他要违背他的誓言了——那就是永远不在小雪面前杀人,只因为眼前这个人太该死。
除了蝴蝶,几乎所有人都向这个半死人杀去,但还没有近身,那小二的身体早已被陆晴雨一剑削成两截。陆晴雨要杀的人没人能抢在前面。他杀人很有艺术,因为即使这样,他的白衣还是滴血未沾,能与白雪混为一体。
“为什么,二师兄?我救他,他却还要杀我?”小雪第一次见到她心爱的二师兄杀人,而且手段如此之残忍,竟然没有一丝惊惧。只因为她已身心疲惫,这个世界真是太难懂了,她现在需要的只是好好睡一觉。
陆晴雨轻轻地抱起她,喃喃道:“这个世界的复杂,又岂是你这样的心境所能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