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叶清欢和包子被闵柔拉着去葡萄园散步,客厅里就剩下父子两人。
俩人一人端着一杯红酒,牧云望着早已长大的儿子,低头喝了一口酒,望着落地窗外的葡萄园,沉声道,
“老爷子住院的事情,你跟清欢说过么?”
牧尊眉头微微一皱,“她不需要知道。”
五年前叶清欢的那场出走,牧家老爷子算是罪魁祸首,他甚至间接害死了一个人,如果不是他让秀慧去医院的话,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
如今风平浪静,叶清欢在他身边,他怎么可能还会让过去的阴影卷土重来?
“老爷子想见你们,而且医生那边给的消息是可能就这两天了。”
五年前牧家老爷子就查出得了癌症,整个人迅速消沉下去,整个天盛集团的大权重新回到牧尊的手上,这五年反复的化疗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好转,只是更加的痛苦而已。
而这些痛苦,也终于要结束了。
“没必要。”
牧尊的眉头皱的更深,“我去就行了,这件事就别跟清欢说了。”
三天后,江城医院。
牧尊在服务台询问了方向之后,走向重症监护室,身后的电梯叮的一声缓缓打开,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不等我就自己来了?是不是不太好?”
牧尊诧异的看向来人,
“你怎么来了。”
叶清欢穿的很素淡,走到他面前站定,“我不该来么?那是你爷爷,”
“你可以不来,毕竟他做过的事情很对不起你。”
“人不能怀着仇恨过一辈子。”
叶清欢笑的浅淡。
俩人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牧尊终究是拗不过她,牵着她的手,带她一起去了重症监护室。
“少爷,”秀慧刚开门出来,一见牧尊身后的叶清欢,先是一愣,旋即便跪倒在了走廊上,
“叶小姐,当初是我对不住你。”
五年时间,似乎改变了很多,原本保养得很好的那个妇人如今也变了样,两鬓斑白,眉眼几乎都被细纹遮盖。
叶清欢拧着眉,并不去扶她,只淡淡道,“我跟阿尊要结婚了,总该来见见长辈,牧老先生怎么样了?”
她并不跟着牧尊叫那个人爷爷,在她心底,那人始终是害死自己母亲的凶手,她之所以愿意来这儿,也不过是看在牧尊的面子上而已。
秀慧跪在地上,声音有些哽咽,
“刚醒了,医生做完了检查,说大概就是今晚了。”
叶清欢看了牧尊一眼,眉眼淡淡,“进去吧,”
换了一身无菌服,俩人的身形都被掩盖在了宽大的蓝色无菌服下面,只露出一双眼睛。
重症监护室里面,垂暮之年的老人躺在病床上,身上缠绕着各种仪器电线。
一见到来人,便挣扎着要起来,只可惜,他的体力已经大不如前,挣扎了俩下,也不过是稍稍动了一下头而已。
“爷爷。”
牧尊到底是念着他的好,忙走上前,按下了他的肩膀,“爷爷您别起来了,我们只是来看看你,清欢也来了。”
老爷子点点头,目光落在叶清欢的身上,似乎是示意她过去。
叶清欢迟疑了几秒,走上前,却依旧保持着一个疏远的距离,站在牧尊的身侧,望着床上的老人。
病痛将他折磨的不成人形,如今瘦骨嶙峋的样子与五年前的精神矍铄判若两人,要不是牧尊带着进来,她大概也认不出这是当年那个第一次见面便让人灌她堕胎药的老人。
氧气面罩下面,老人的嘴一张一合,勉强能看出是三个字,
“对不起。”
牧尊回头看向叶清欢,眼中并无任何期待,只是看向她而已。
叶清欢僵直的脊背终于松了几分,微微俯身望向老爷子,对当年的事情避而不谈,声音柔和了几分,
“我跟阿尊要结婚了,你是牧家的长辈,我想结婚的事情应该要跟您说,如果您愿意的话,我希望婚礼上也能见到您。”
说什么婚礼,只怕老爷子也熬不到婚礼的那天,不过是善意的谎言而已,人之将死,还有什么可怨恨呢?
老爷子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勉强抬起头,却很艰难,只维持到抬了一下头而已。
他的眼角有一丝泪水滑落,仿佛有万般悔恨难以言表。
“是要叫慧姨么?”牧尊仿佛明白了他的意思,迟疑着朝着重症监护室的出口看了一眼。
老爷子艰难的点点头。
秀慧进来之后,看了老爷子一眼,然后将手中的一份文件交到叶清欢的手上,“这是先生给你的,只要叶小姐你签字,天盛集团百分之三十的股份都将转让到您的名下。”
叶清欢微微一愣,“这是什么意思?”
秀慧有些哽咽,
“这几年,老爷子病重以后想明白了很多事,当初不该拦着你们的,集团以后的路怎么走,也绝不是一桩联姻就能永保长安的事情,所以对你是有很多亏欠的,先生说他这辈子没能留下什么东西,这是他仅有的,算是对你们的新婚贺礼,也是对你的聘礼。”
人总是在穷途末路的时候才能看明白人生最重要的东西。
牧家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也是江城青年才俊中的佼佼者,当初也是有过心爱女子的,也都不是门当户对的人,而最后如何抉择的,从牧尊曾给她看过的家谱上就能看出,他终究是选择了豪门大户贵女,以保整个家族的安危。
他是自私的,他用阻拦子孙后代的幸福来证明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对的,但他没想到,历经两代人,都没能成功,他阻隔的或许是两个人之间的千山万水,但怎么也阻隔不了相爱的心。
“收下吧。”牧尊出声示意叶清欢。
“谢谢。”叶清欢接下文件,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又递给秀慧,回头看向病床上的老人,他的眼角似乎终于上扬了几分,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再也睁不开了。
半个月后,江城天盛集团总裁婚礼,空前盛世,包下了整个西郊的枫林作为婚宴场地,在秋季的一片火红中,叶清欢身着白色婚纱,踩在松软的地毯上,走向红毯尽头的那个男人。
她的身后,是妞妞和小包子,两个人一高一矮,一个拽着裙子,一个握着捧花,走的小心翼翼,面色庄严肃穆,似乎极为郑重。
“新郎牧尊先生,请问你愿意娶叶清欢小姐为妻,此生共白头,不离不弃么?”
“我愿意,”
“新娘叶清欢小姐,轻微你愿意嫁给牧尊先生为妻,此生携手共度,永不厌弃么?”
“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