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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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谕三新乐府凡二十首
新乐府并序
序曰: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
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
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
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
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
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
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元和四年,为左拾
遗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