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
书 城
排 行
书 库
书 架
四军出发达到某一定地点,即估量敌人并斟酌地方革命群众需要,决定五日至七日或十日以至于一月的游击计划,计划定了以后,即分兵四面出动。
在数县范围内经常以每一个纵队(团)为单位,在一县范围内则以一支队(营)或一连为单位出发游击。指挥地点通常在县城或出发部队之中心。在一期游击工作完毕以后,则开始第二期游击工作,或向前推进,或向口方延伸,均由指挥机关斟酌情形定之,如任何方面发现敌人。游击队一日夜即可集中。
在部队未集中前,各游击队不得轻易与敌人冲突。至各游击部队之工作通常为下列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