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干部分为四大部分:(1)南下干部,由华北、华东派来,此为中原党的主干,其中分为未整党前南下的,和经过整党南下的,一部分是好的,一部分是戴过帽子背有包袱的;另外,其中一部是个别抽调的,一部是由几个负责人按级抽了一套干部带来的。(二)当地的干部,即原华中八分区及睢杞太、豫西和五师地区的干部,有系失联络的,有系掉队下来的,有系原地下党干部,一部是归俘。(三)是野战军的派遣部队、地方化的部队和干部,成为全区军区、分区的主干。(四)一年来新起的下层干部,多担任行政区、乡干部,或农会干部。南下干部带来老解放区的整套作风,对解放区初期运动规律不熟习,特别缺乏武装斗争经验。当地地方干部情况复杂,须加审查,特别表现是左右摇摆,无根据地经验。野战军分遣干部和部队,总想归建,不尊重所属区党委、地委和行政部门。地方新起干部,一部工农成份是好的勇敢分子,一部则是旧保甲被利用的人,不可靠,实际是两面派。我们认为干部状况如此,故很自然产生宗派、山头与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必须经过整党,才能保证政策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