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英(一八九八——一九四一),湖北武昌人,一九二二年四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武汉工人纠察队总队长、中共第三届至第六届中央委员、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处书记、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苏区中央局委员、代理书记、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副主席等职,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书记、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央苏区分会主席、中央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同陈毅等一起领导了艰苦卓绝的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2]八个独立团,指江西军区独立第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团和原属江西军区后划归赣南军区的独立第十三、十四团。
[3]邓子恢、张鼎丞、谭震林,邓子恢(一八九六——一九七二),福建龙岩人,历任中共闽西特委书记、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十二军政治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兼财政人民委员等职;张鼎丞(一八九八——一九八一),福建永定人,历任中共闽西特委书记、红四军纵队党代表、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福建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兼土地人民委员等职;谭震林(一九○二——一九八三),湖南攸县人,历任茶陵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茶陵县委书记,湘赣边特委书记、红四军纵队政治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福建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等职。一九三四年十月,主力红军长征后,张鼎丞和邓子恢、谭震林一起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分别担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共同领导了极其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保存了革命武装力量。
[4]赣东北,在一九三三年赣东北苏区改称闽浙赣苏区,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称皖浙赣边区,陈毅在文中是沿用早期的称谓。
[5]突围的日期是二月十日,实际时间是三月四日下达突围命令,五日开始突围的。
[6]瞿秋白、何叔衡、贺昌、阮啸仙、刘伯坚、李天柱,瞿秋白(一八九九——一九三五),江苏常州人,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曾在上海同鲁迅合作从事革命文化运动,一九三四年二月到中央苏区,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兼教育人民委员等职,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一九三五年二月突围中在闽西水口附近被国民党军搜捕,六月十八日就义于福建长汀。何叔衡(一八七六——一九三五),湖南宁乡人,历任湖南省通俗教育馆馆长、中共湘区委员会组织委员、湘江学校校长、上海互济会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兼监察人民委员、中央临时法庭主席等职。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一九三五年二月突围时,在闽西水口附近被国民党军包围,壮烈牺牲。贺昌(一九○六——一九三五),山西离石人,历任中共江浙区委委员、广东省委常委、南方局宣传部长、北方局书记兼顺直省委书记、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副主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区政治部主任等职,一九三五年三月三日在会昌河突围中壮烈牺牲。阮啸仙(一八九七——一九三五),广东河源人,历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农民运动工作委员会书记、广州农讲所政治教员、主任、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委员、省委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赣南省委书记兼赣南军区政治委员等职,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一九三五年三月六日在与国民党军作战中壮烈牺牲。刘伯坚(一八九五——一九三五),四川平昌人,历任西北军冯玉祥部政治部主任、工农红军学校政治部主任、红五军团政治部主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赣南军区政治部主任等职,一九三五年三月四日在江西信丰与国民党军作战中负重伤被俘,在狱中坚贞不屈,写下《带镣行》等不朽诗篇,三月二十一日在江西大余英勇就义。李天柱(一八九九——一九三五),湖南耒阳人,曾参加南昌起义、湘南起义,历任营长、纵队司令、湘东南独立师师长、湘赣军区副总指挥、红八军代军长等职,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一九三五年四月在江西寻乌突围时壮烈牺牲。
[7]李乐天、杨尚奎、刘建华,李乐天当时任中共赣粤边特别委员会书记、赣南军分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杨尚奎任中共赣南省委宣传部长、信康赣雄特别委员会副书记。刘建华任中共信康赣雄特别委员会少共特委书记。
[8]蔡会文、陈丕显,蔡会文当时任赣南军区司令员;陈丕显任中共赣南省委少共省委书记。
[9]保甲制,是国民党政府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七日决定实行的封建法西斯统治的基层政治制度,规定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联保连坐法,以及各种强迫劳役法。
[10]“两广事变”、指一九三六年六月广东地方实力派陈济棠和广西地方实力派李宗仁、白崇禧等通电宣布“北上抗日”,反对蒋介石。蒋介石采取分化利诱等手段,迫使陈济棠在这年九月下台,接着又同李宗仁、白崇禧取得妥协,事变遂告解决。
[11]华北自治事件,指一九三五年国民党政府一再屈服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压力,使中国在河北、察哈尔的主权大部丧失的情况下,日本帝国主义策动汉奸制造所谓“华北五省自治运动”,妄图剥夺中国政府对河北、察哈尔、绥远、山东、山西五省所行使的主权,使中国面临被肢解的危险。
[12]何鸣(一九一○——一九三九),广东万宁人。曾任中共闽粤边特委代理书记、闽粤边红军独立第三团团长,作为特委谈判代表,同国民党军第一五七师就合作抗日问题谈判达成协议。一九三七年七月,他根据协议率领红军游击队近千人进驻第一五七师指定防地漳浦城接受改编,由于存在右倾思想,缺乏应有警惕,被背信弃义的国民党军队包围缴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