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守福州等处将军、兼管闽海关事务、统辖福建陆营、世袭云骑尉、西林巴图鲁穆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军务、兼理粮饷盐课何太子少保、头品顶戴、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一等轻车都尉岑为晓谕事。照得各国教士,在於中国传教,条约载明:其教原系劝人为善,凡欲施诸己者,亦如是施诸人。所有安分传教、习教之人,当一体矜恤、保护等语。教士、教民既已遵奉教规,安分传习,地方官理当保护,地方百姓理当厚待,节经出示晓谕在案。其赁租屋地,设建教堂,均要各出情愿,不准互相勒掯。其租据,应由领事官,照送地方官,查明有无违碍情事,分别盖印存执。其或暂时租赁房屋,亦须先期报明地方官,以便保护。至於迎神、建庙、演剧等事,不准向奉教人出钱,以免多事,庶几民教相安,各无怨嫌,用体我国家怀柔远人之意。合行剀切晓谕。为此示,仰绅耆、军民人等知悉:须知教士建堂传教,载在条约。其中有族众盗卖,或有碍方向情事,宜先呈明地方官办理,不得擅行滋扰生事,以明地主之谊。所有安分传教、习教之人,同洋人到地游历,均须以礼相待,不得侮辱、阻挠,致伤和气。至奉教之华人,遇有讼事,应由地方官照例办理,教士亦不得干预。自此次明示晓谕之後,该绅耆、军民人等,各宜遵守。倘敢故违,定即严拏究办。凛之。特示。
右谕通知
光绪七年八月初八日给
第二二二移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五八-
淡水知县汪,移新竹知县方:将同治五年英商赞达租置民人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移查检送
赶即查明移送,速私记
移文印淡水县印私记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到
补用府、即补清军府、特调淡水县正堂、随带加五级、卓异候陞汪为移请查检办事。案准英领事翟照会:案查鸡笼口、三沙湾地方,前经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一段,以为起盖楼房之需,当同治五年五月间,曾据该英商呈请盖印;随经敝前任额副领事官,於同治五年五月初四日,将该租约一式三纸,照请前通商府冯,转移前淡水厅王,查实盖印。旋於是年七月十五日,准经冯前府照覆,并移还厅中,盖印前项租据二纸;其余一纸,即留厅署备查等由。各在案。嗣後,该英商倒账,此业即归怡和行掌管。怡和行继又转让与华商瑞云号叶清渠执掌。近因叶清渠病故,其子叶宗监,又将该业并历手英华契据,转售与英商得忌利士行为业。兹据呈缴注簿立案前来。理合将原永远租据批明英文,并注华文,以便照送,请为查照盖印。即希验印移还,以凭分别留给。其前此抽存厅署备案之租据,亦希检出,就近一律注明,庶将来易於稽考,实为公便。须至照会者等由。计照送华英各契据到县。准此,查同治五年,系前厅王在任,所有一切公事案卷,概在竹堑厅署。此案经屡饬府县通商经管查检,均无存档,自必在贵署无疑。理合移请查检。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即饬承查检移送,以便核办。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新竹县正堂方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移
印淡水县印
第二二三移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一日一一五八--二
新竹知县方,移覆淡水知县汪:英商租置园地契字卷宗并无存堑署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覆事。本年正月二十三月,准贵县移开:案准英国翟领事照会(云云照文叙至)须至移者等由。准此,敝县当即饬承,查检档案。兹据该书吕祥禀称:从前淡厅旧治,以艋舺为行辕,书承长住办公,所有附近艋舺无无民词,以及通商各案,概归艋舺办理存档。现在四处遍查,实在无存堑署,莫从检送等情。除取具各经承切结备查外,合就移覆。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须至移者。

淡水县正堂汪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一日承通商书吕祥
印新竹县印私记文填初一日发
正堂方行私记
第二二四禀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三
新竹县一皂头役洪忠禀覆:遵饬向名经书查明,并无办理英商租置园地,并禀缴经书切结
台下一皂头役洪忠叩首跪叩禀,为遵饬查检据情覆夺事。缘蒙单:仰立向各经书查明,有无承办及代办同治五年间,前淡厅王任内,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克日随单检送。若无承办,即按名取具切结禀送等因。役遵单,立即逐一往查,而粘单内开各经书,均称伊无承办此案,亦无与人代办,并无可检送。各具有切结一纸,交役禀缴。理合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夹宪单一道、切结二纸。
正堂方批:据禀已悉,结附。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叩戳记县正堂方、给一皂头役、洪忠戳记
第二二五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一一五八--四
新竹县通商书吕祥具结:并无承前通商书流交英商赞达租置园地卷宗
具切结状通商书吕祥,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祥并无承前通商书流交同治五年间英商赞达置买王国治园地一段,起建楼房契字,请盖印存档卷宗。祥不敢隐匿捏饰情弊。如有此情,愿甘坐究。合具切结状是实。
〔批〕存查。
光绪十四年二月日具切结状通商书吕祥(画押)
第二二六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五
新竹县经书三十人具结:实无承办及代办英商租置园地事件
具切结状,案下经书陈畴等,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畴等实无承办及代办同治五年间前淡厅王任内,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可检送。合具切结状是实。
〔批〕存查。私记私记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具切结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