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中医以为“没有义务接受主流科学的检验”,请问,既然化学方法已经产生了,人类是不是会觉得依旧作为一个自然属性的人很没有面子?很不够科学?
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接受一次化学方法的再处理?是什么理由使这些人这样蔑视自然的方法?
又说中医以为“没有义务用世人所能理解的阐述方式表达的”。请问现代物理学所用的是不是世人所能理解的阐述方式?如果世人不能理解是不是现代物理学也
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科学的表述方法本来就是世人所不能理解的,难道你能说分子式是世人都能理解的吗?你有什么理由认为你的理解力能够代表世人的理解水平?
又说中医“但是你们的那一套,从一开始就推不下去”,推不下去怎么会直到今天仍然能够用中医的方法治疗现代医学解决不了的疾病?你这样说的依据只是你
的想当然吗?这就是你的科学精神?
是的,中医的很多理论是需要修正和颠覆的,如刘河间的“火热病机论”、朱丹溪的“阳有余阴不足论”,但这是中医内部的事情,外行是没有插嘴的资格的。
难道我们能接受一个铁匠以他的本行知识来指导一个木匠的技术改造吗?
虽然科学在不断发展,但自然界还是自然界,一切自然的产物都还在以自己的本来面目存在着,虽然遭到了科学的破坏,但还是以自己的方式顽强地存在着。人
是自然的产物,而非化学合成的产物,化学的方法对自然物的干预是以破坏自然的方式进行的,对人也一样。
所以西医用化学方法合成的药物对人体有不可避免的副作用,直到今天,西医还不断发现他们制作的很多药物对人体的伤害是致命的,很多血液病患者就是这种
无辜的受害者。这是不是说明了西药从一开始产生就走进了危险的误区?
几千年过去了,人类的食物种类虽然有些变化,但还是用嘴吃饭,消化排泄方法也没有随着化学的产生发生本质的改变,只是人类的疾病种类增加了化学破坏的
原因。单单从人类的身体看,化学究竟给人带来了更多的福利还是灾难?
当然,西医在人体解剖学上有着细微的观察,这方面是值得称道的,但对不具解剖学意义的气脉运行机制还缺乏认识,这一点也不能忽视。客观地说,西医对一
些必须外科手术解决的问题还是有些长处的,但对内科疾病由于在病因认识论方面存在根本缺陷,所以在实践上还很盲目。
由于西医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导致人体生病的原因(西医大多时候是只看到病的结果而非原因),从某种意义上说,西医还不能算作一门真正意义上的医学,最多只能
算作是杂合解剖学、化学、生物学、细菌学等等的综合学科。只有接受对生命科学有着完整真实认识的中医理论的指导,西医的实践才会有相对明确的方向,才能获
得真正的医学的意义。
再说个案
人首先以个体的方式存在,除非联体婴儿。这就决定了人的疾病也是个体的存在,即使流行性传染病也必然表现在不同的个体病人身上。所以,针对个体疾病的
具体治疗无一例外必然是个案。就像吃饭一样,只能自己吃,一个人是无法代替另一个人吃饭的。
对个案的统计是统计学的事情,与具体的治疗无关,同时也不能改变具体治疗个案的性质。可以说统计学本身并不是治疗,但并不能说没经过统计的治疗不是治疗。
至于那些经过严格统计的,不分别具体病情对一群人统一用药的所谓药物实验性治疗,其实质只不过是实验而已,并不能称作治疗。
现代医学直到今日还在把患者当作实验品进行药物实验,这不能不说是现代医学的悲哀,更不能不说是广大无辜患者的悲剧!
两种退烧
发烧如同正邪之间的战斗,正气打胜了烧自然会退,比如八一五光复,邪气打胜了烧也会退,比如九一八事变。释邪攻正的“退烧”,是割地赔款的汉奸卖国贼
行为,与抗战最后夺取胜利的和平性质是截然不同的。试想满洲国的和平和建国后的和平能一样吗?君不见消炎退烧之后的咳喘不断甚至发为入脏大病吗?枪声是不
作了,国家也亡了!还有一种烧,越消炎温度越高,长期不退,是邪气已被攻正药引入三阴经,或已入髓,元阳已经外越不归。西医所谓血液病病因不明,实际上正
是被他们长期用消炎药一手造成的。居然还以退烧为能,殊不知他们所谓的退烧大多数时候是专门镇压被压迫者反抗的为虎作伥行为!最野蛮的退烧莫过于用冰袋镇
,用后病人多死。这就像南京大屠杀一样,那凛冽的寒冰将是深植在死者灵魂中永世难灭的苦痛!
双盲的认识
不能认识事实,只能说认识存在局限,而不能指责事实不符合你的认识。中医的常识在西医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这正反映出了西医认识方法的局限和短浅。只
能用事实来纠正局限错误的认识,而不能用局限的认识否定事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想不通这样的道理说明逻辑衔接有些偏差。
双盲试药,这个盲字用的好,其实西医的临床实践正如他们自己所描述的那样:盲目试验。这是他们理论天生的缺陷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局限,如果有正确理论的
指导,治疗就不是实验,而是实践。就像吃东西是为了不饿一样,并不是为了吃了之后试试饿不饿,因为经验与常识是不需要实验来证明的。
方法与目的
科学是一种方法,方法是为目的服务的,不能达到目的的方法是无效的,衡量方法是否有价值的标准是这种方法是否有效,也即结果,而非是否符合某种方法
的标准。科学的方法对于解决问题无效,同样没有价值,科学只对它能解决的问题有价值,任何方法都是平等的,在问题面前科学同样没有特权。科学不能解决所有
的问题,这个事实并不因为科学迷信者的主观臆想而改变。迷信所赋予的特权只对迷信者的迷信有效,对解决问题无效。中医在自己的方法论和认识论指导下能解决
疾病问题,说明中医有效的同时,也证明了中医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价值。不能面对现实的主观臆想无法参与这样的讨论,这是他们的主观立场决定的,尽管他们在
文字中竭力做着参与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