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通过归谬法也得不到三段论。因为已经设定,B可能属于所有C,而不产生虚假的结论,因为A可能既属于所有C,又可能不属于任何C。一般地说,如果从这些前提中可得出一个三段论,那么,它就显然是或然的(因为没有一个前提被设定为是实然的);这个三段论或者是肯定的,或者是否定的。但这两种情况都不能成立;如果设定它是肯定的,则通过具体词项可以证明,谓项不可能属于主项。如果设定它是否定的,那么,结论就不是可能的而是必然的。让表示“白色的”,B表示“人”,C表示“马”。则A(白色的)可能属于另一个的全体,也可能不属于另一个的任何部分;但B不可能属于或者不属于C。很显然,它不可能属于C,因为没有任何马是人;它也不可能不属于,因为没有马是人,这是必然的。“必然”不是“可能”,所以三段论不能成立。
如果设定否定前提可以倒转,或者两个前提都是肯定的或否定的,那么也可以得到同样的证明。因为它将从同样的词项中推得。当一个前提为全称,另一个前提为特称;或者两个前提都为特称或不定;或者以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组合时,情况亦同样。因为证明总是从相同的词项中推出的。可见,如果两个前提都被设定为或然,则三段论不能成立。
一个前提表示实然,另一个表示或然时,如果设定肯定前提为实然,否定前提为或然,则无论前提是全称的还是特称的,三段论都不可能产生。证明方式与以前相同,并可从相同的词项中推出。但如果肯定前提为或然,否定前提为实然时,则三段论能够成立。设定A不属于任何,但可能属于所有C。那么,如果否定前提可以换位,就不属于任何A,但已经设定A可能属于所有C。因而,三段论便可通过第一格而产生。结论是:B可能不属于任何。如果否定前提与C相关,情况也相同。
如果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一个是实然否定,一个是或然否定,那么从这样的设定中得不出必然的结论。但如若将或然前提换位,则三段论就会产生,结论是,B可能不属于任何C,正如前面的例子一样,因为我们再次使用了第一格。如果设定两个前提都是肯定的,则三段论不能成立。可说明谓项属于主项的具体词项是:健康一一动物一一人;可说明谓项不属于主项的具体词项是:健康——马一一人。
在特称三段论中也可以获得同样的规则。如果实然前提是肯定的,无论设定它是全称的还是特称的,三段论都不可能产生(这可以通过与以前相同的方法和词项得到证明)。
但当它是否定的时,通过换位就能得出三段论,正如以前的例子一样。再者,如果设定两个命题都是否定的,实然否定是全称的,那么从这样的前提中便得不出必然的结论。但当或然前提换位时,那么跟以前一样,三段论可以成立。
如果设定否定前提是特称实然的,那么,不论另一个前提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三段论都不能产生。如果设定两个前提都是不定的,那么无论它们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三段论都不能成立。如果设定两个前提都是特称的,情况也同样。证明的方式是同样的,并可以适用相同的具体词项。
如若一个前提是必然的,另一个前提是可能的,当必然前提是否定的时,三段论便能成立。结论不仅谓项可能不属于主项,而且谓项也是不属于主项。但当它是肯定前提时,则三段论不能成立。设定A必然不属于任何,但可能属于所有C。则通过否定前提的换位,B也不属于所有A;已经设定A可能属于任何C,这样,我们再次通过第一格得到了一个三段论。结论是,B可能不属于任何。此外,很显然,B也不属于任何C。设定它属于任何,那么,如果A不可能属于任何B,B属于某个C,那么不可能属于某个C。但已经设定,它可能属于所有C。
设定否定前提与C相关,则证明也能通过同样方式获得。
再者,设定肯定陈述是必然的,另一个是可能的,设定可能不属于任何B,必然属于所有C。当词项间的联系是这样的时,则三段论不能成立,因为它会得出B必然不属于C的结论。例如,让A表示“白色的”,B表示“人”,表示“天鹅”。那么,白色的必然属于天鹅,但可能不属于任何人;人必然不属于天鹅。所以,很显然,没有可能形式的三段论。因为“必然”不是“可能”。
必然三段论亦不成立。因为只有当两个前提都是必然的,或者当否定前提是必然的时,必然的结论才会产生。再者,当词项被这样设定时,B属于C是可能的。没有什么阻止C以这样的方式归属于B,以至于A可能属于所有,但必然属于所有C;例如,如果C表示“醒着的”,B表示“动物”,A表示“运动”;醒着的东西必然在运动;每个动物都可能在运动,每个醒着的东西都是动物。因此,很明显,也没有实然否定的结论。因为当词项这样联系时,结论必定是实然肯定的,对立形式的论断也不能被确立。所以,三段论不能成立。
如果肯定前提的位置发生变化,那么也可获得相似的证明。
如果前提在质上相同,当它们是否定的时,那么通过可能前提的换位,三段论便能产生,就像上面的情况一样。设定A必然不属于B,可能不属于C。那么,根据前提的换位,B不属于任何A,A可能属于所有C。这样第一格就产生了。如果否定陈述与C相关,情况也同样。
但是,如果设定前提是肯定的,则三段论不能成立。实然否定及必然否定形式的三段论显然是不存在的。因为不可能在实然或必然的意义上设定否定前提。或然否定形式的三段论也不可能;因为当词项具有这样的联系时,B必然不属于C。例如,设定A表示“白色的”,B表示“天鹅”,C表示“人”。我们也不能断定任何相反的论断,因为我们已经表明,B必然不属于C。因而根本不能产生三段论。
特称三段论的情况也相同。当否定前提是全称必然的时,三段论总能产生,结论既是或然的,又是实然否定的(证明将通过换位而获得)。但当肯定陈述是全称必然的时,便永远不可能有三段论。证明方式与全称三段论一样,并可以通过同样的词项。
当两个前提都被设定为肯定时,三段论也不可能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