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狄患攘而民怨结,宗藩弱而戚党颛,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镇强,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复》曰“朋来”,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阳大阴小而言阴阳,阖而辟也;朔先晦后而言晦朔,终而始也。
《尔雅》小罍谓之《坎》,大琴谓之《离》,万物之象无非《易》也。
《易》之终始皆阳也,始于《乾》之初九,终于《未济》之上九。
《易》于《蛊》,终则有始;于《剥》,消息盈虚;于《复》,反复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则无与于人事欤?曰:“圣人以天自处,扶阳抑阴,尽人事以回天运,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于人,而不可以欺于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复》之初,即《乾》之元,硕果不食则生矣,复之所谓仁也。《乾》为木果,在春为仁,发生也,在冬为干,归根也,终而复始。
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朱子谓:圣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贞,不言利不贞;言贞吉,不言不贞吉;言利御寇,不言利为寇也。
闻之前修曰:“《中庸》诚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龙,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坤》六二言:“敬以直内。”
“《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夺。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变。
下学而上达,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系于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奄寺之恶,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经术虽明,奚益焉?
五阳之盛而一阴生,是以圣人谨于微。齐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陈完奔齐,亡齐者已至矣。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来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宫。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于前二年。我艺祖受命之二年,女真来贡,而宣和之祸乃作于女真。张芸叟曰:“《易》者极深而研几。当潜而勿用之时,必知有亢;当履霜之时,必知有战。”
《易》言“积善”曰家,《大学》言“兴仁兴让”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子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为《井》,以木巽火为《鼎》,上止下动为《颐》,颐中有物为《噬嗑》,《小过》有飞鸟之象焉。馀卦可以类求。王辅嗣忘象之说,蒙庄绪馀尔。
《左传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朱子发以为郑康成之语。愚谓:“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见于《易纬通卦验》。汉儒皆谓之《易》,则此所谓“《易》”云者,盖纬书也。
郑康成《诗笺》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谓“包”当作“彪”,文也;《泰》“包荒”,谓“荒”读为“康”,虚也;《大畜》“豮豕之牙”,谓“牙”读为“互”;《大过》“枯杨生荑”,谓“枯”音“姑”,无姑,山榆;《晋》“锡马蕃庶”,读为“藩遮”,谓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读如“解”,“解”谓“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当为“倪亻兀”;《萃》“一握为笑”,“握”读为“夫三为屋”之“屋”;《系辞》“道济天下”,“道”当作“导”;“言天下之至赜”,“赜”当为“动”;《说卦》“为乾卦”,“乾”当为“干”。其说多凿。郑学今亡传,《释文》及《正义》间见之。
《书序》: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而贾逵以为八王之法;张平子以为《周礼》八议之刑。索,空也,空设之。唯马融以为八卦。杜预但云:“古书名。”盖孔安国《书序》犹未行也。愚按:《国语》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韦昭注:谓八体以应八卦也。谓《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此足以证孔、马之说。
《易正义》云:“伏牺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朱子谓:《系辞》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象》、《上、下传》者,孔子释经之辞也。愚按:《释文》云:“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讫于《杂卦》,皆有传字。”《本义》从之。《汉儒林传》云:“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王肃本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