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名曰“建櫜”。字或作“建皋”。服虔引以解《左传》“蒙皋比”。
《缁衣》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周书?祭公篇》公曰:“汝无以嬖御固庄后,汝无以小谋败大作,汝无以嬖御士疾大夫、卿、士,汝无以家相乱王室而莫恤其外。”叶公,当作“祭公”,疑记《礼》者之误。
深衣方领,朱文公谓:衣领之交,自有如矩之象。续衽钩边者,连续裳旁,无前后幅之缝。左右交钩,即为钩边,非有别布一幅裁之,如钩而缀于裳旁也。康成注:钩边,若今曲裾。文公晚岁去曲裾之制而不用。愚以《汉史》考之,朱勃之衣方领,谓之古制可也。江充之衣曲裾,谓之古制可乎?此文公所以改司马公之说。
《大戴记?投壶篇》末云:“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乃隮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射夫命射,射者之声。御车之旌,既获卒莫。”此命射之辞也。
哀公之问,非切问也,故孔子于问舜冠则不对,于问儒服则不知。
《儒行》言自立者二,言特立者一,言特立独行者一。人所以参天地者,其要在此。如有所立卓尔,颜子言之。立天下之正位,先立乎其大者,孟子言之。
《大学》之“亲民”,当为“新”,犹《金縢》之“新逆”,当为“亲”也。皆传写之误。
古之人,文以达意,非有意于传也。《汤盘铭》以《大学》传,《虞人箴》、《祈招诗》、《谗鼎铭》以《左氏》传,《楚狂沧浪之歌》以孔、孟氏之书传。
知止而后有定,《章句》云:“志有定向。”或问云:“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其说似不同,当以《章句》为正。
子罕却玉,韩起辞环,有无穷之名;季氏之玙璠,向魋之夏璜,有无穷之恶。故曰:“惟善以为宝。”
《乡饮酒义》立三宾以象三光,注:三光,三大辰也。天之政教,出于大辰焉。《公羊传》:大火、心。伐、参。北辰北极。为大辰。汉文帝诏:上以累三光之明。颜注:谓日、月、星。
《春秋正义》引《辨名记》云:“倍人曰‘茂’,十人曰‘选’,倍选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倍桀曰‘圣’。”《礼记正义》引之,以为蔡氏。《白虎通》引《礼别名记》曰:“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万桀曰‘圣’。”盖《礼记》逸篇也。
《后汉》崔琦对梁冀曰:“将使玄黄改色,马鹿易形乎?”注:言马鹿而不言玄黄。按《礼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注云:变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至今语犹存也。琦所谓“玄黄改色”,即此事也。
《荀子》引《聘礼志》曰:“‘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此即《聘义》所谓“轻财重礼”也。
《后汉?东夷传》:徐夷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檀弓》载:徐容居之对曰:“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然则驹王即偃王欤?济河即所谓西至河上也。
《易乾凿度》:水为信,土为知。《中庸注》:水神则信,土神则知。服氏注:《左传》土为信。朱文公谓:信犹五行之土。服说是也。
《儒行》云:“其过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数也。”子路喜闻过,善人能受尽言,如讳人之面数,则面谀之人至,而曾子不当三数子夏矣。以是为刚毅,焉得刚?故程子谓游说之士,所为夸大之说。
方悫解《王制》云:“爵欲正其名,故官必特置;禄欲省其费,故职或兼掌。”愚尝闻淳熙中,或言秦桧当国时,遴于除授,一人或兼数职,未尝废事,又可省县官用度,于是要官多不补。御史中丞蒋继周论之曰:“往者权臣用事,专进私党,广斥异己,故朝列多阙。今独何取此?朝臣俸禄有限,其省几何?而遗才乏事,上下交病,且一官治数司而收其禀,裴延龄用以欺唐德宗也。”以是观之,则兼职省费,岂王者之制乎?
《周官》上公九命,《王制》有加则赐,不过九命。《伏生大传》谓:诸侯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赐以车服弓矢,再赐以秬鬯,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此言三赐而已。《汉武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九锡始见于此。遂为篡臣窃国之资,自王莽始。《礼纬含文嘉》有九锡之说,亦起哀、平间。饰经文奸以覆邦家,汉儒之罪大矣。
《表记》殷人先罚而后赏,汉武帝谓殷人执五刑以督奸,皆言殷政之严也。《书》曰:“代虐以宽。”《诗》曰:“敷政优优。”岂尚严哉?
仁右道左,仁对道而言。张宣公以为言周流运用处。右为阳,而用之所行也;左为阴,而体之所存也。
国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司马公曰:“礼别嫌明微。大夫贵,近于君,故推而远之,以防僭逼之端。士贱,远于君,虽与之同物,无所嫌也。”
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弟子累其师,李斯、韩非之于荀卿也。弟子贤于师,卢植、郑玄之于马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