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而能贫,张文节、司马公有焉。能贱而有耻,刘道原、陈无己有焉。
楚有夏州,以夏变夷。卫有戎州,以夷变夏。
《管子?大匡篇》管仲曰:“君会其君臣父子,则可以加政矣。”公曰:“会之道奈何?”曰:“诸侯无专立妾以为妻,毋专杀大臣,无国劳,毋专予禄士庶人,毋专弃妻,毋曲堤,毋贮粟,无禁材。行此卒岁,则始可以罚矣。君乃布之于诸侯,诸侯许诺,受而行之。”《孟子》所谓“五禁”,略见于此。吕成公曰:“如内政之类,桓公于五命之戒,亦未免有所犯,故《左氏》隐而不书,使后世不知桓公躬言之而躬自蹈之也。”《说苑》:晋文公合诸侯而盟曰:“无以美妾疑妻,无以声乐妨政,无以奸情害公,无以货利示下。”亦五禁之意,传记不载。
赵衰以壶餐从径,馁而弗食,故使处原。《韩非子》曰:“晋文公出亡,箕郑挈壶餐而从。迷而失道,与公相失,饿而不敢食。及文公反国,曰:‘轻忍饥馁之患,而必全壶餐,是将不以原叛。’乃举以为原令。”此即赵衰事也。
杜预解《传》云:“诸侯谅闇,国事皆用吉礼。”议太子服云:“高宗无服丧之文,唯称不言而已。”饰经舞礼,不可以训。
伯宗伐潞,曰:“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乐毅伐齐曰:“待彼悔前之非,改过恤下而抚其民,则难虑也。”羊祜伐吴曰:“若更立令主,虽有百万之众,长江未可窥也。”此皆兵家权谋,惟恐人之迁善,岂所谓以善养人者哉!
西陆朝觌,其说有三:服氏谓春分奎晨见东方,杜氏谓三月奎朝见,郑氏谓四月昴朝见。《尔雅》:西陆,昴也。刘炫云:“郑为近之。”《诗》三星在天,其说有二:毛氏以为参,十月始见;郑氏以为心,三月见东方。朱文公从郑说。
季氏有嘉树,韩宣子誉之。服虔云:“誉,游也。宣子游其树下。夏谚曰:‘一游一誉,为诸侯度。’”《孟子注》引范宣子豫焉。范字误。
宋伯姬,先儒谓妇人之伯夷。《左氏》谓女而不妇,非也。陆淳又以为非可继可传之道。胡文定讥之,谓以此卜其贪生惜死,不知命矣。愚谓:淳党叔文而不羞,由其不知命也。
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赐析朱鉏谥曰“成子”,是人臣生而谥也。魏明帝,有司奏帝制作兴治,为“魏烈祖”,是人君生而谥也。
蔡墨曰:“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后汉有侍御史扰龙宗,岂其苗裔欤?
甯殖愧诸侯之策,贾充忧谥传,其恶不可掩也,是以知可欲之谓善。
《左氏》曰:“先二子鸣。”《庄子》曰:“子以坚白鸣。”昌黎《送东野序》言“鸣”字,本于此。
人生求富,而子文逃之;富人之所欲,而晏子弗受。庶几乎无欲矣!
侨不以防怨为善,而怨自弭,故侨与郑俱昌;斯以分过为忠,而过益彰,故斯与秦俱亡。
韩非曰:“宋君失刑,而子罕用之,故宋君见劫。”李斯曰:“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罚,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愚按:襄九年,宋乐喜为司城以为政,即子罕也。《左氏》载其言行,《檀弓》亦称之贤大夫也。《宋世家》无子罕劫君之事,非、斯乃与田常并言,不亦诬乎!《战国策》谓:忠臣令诽在己,誉在上。宋君夺民时以为台而民非之。子罕释相为司空,民非子罕而善其君。此即《左氏》分谤之事。司城,宋之司空也。宋无两子罕,则非、斯之言妄矣。《史记》邹阳曰:“宋信子罕之计而囚墨翟。”《汉书》作“子冉”,文颖注:以“子冉”为“子罕”,皆所未详。
臧文仲废六关,《家语》云:“置六关。”注:谓文仲置关以税行者,故为不仁。
气、志有交胜之理,治、乱有可易之道,故君相不可以言命。多福自我求,哲命自我贻,故圣贤可以言天。天者,理而已。以苌叔为违天,是人臣不当扶颠持危也;以楚克有陈为天道,是夷狄可以猾夏乱华也。赵氏震揆曰:“《左氏》之害义,未有甚于记女宽之论苌弘也。自昔圣贤,未尝以天废人。殷既错天命,王子则曰:‘自靖自献。’周天命不又,大夫则曰:‘黾勉从事。’治乱安危,天之天也;危持颠扶,人之天也。以忠臣孝子为违天,则乱臣贼子为顺天矣,而可哉?”
刘文公合诸侯于召陵。及皋鼬,将长蔡于卫。卫侯使祝佗私于苌弘,乃长卫侯于盟。考之《春秋》,是年三月会于召陵,蔡侯已在卫侯之上矣。五月盟于皋鼬,不序诸侯。《经》无长卫之文,《传》未足信也。
《韩诗外传》:受命者必以其祖命之。孔子为鲁司寇,命之曰:“宋公之子,弗甫何孙,鲁孔丘,命尔为司寇。”古重世族,故命必以祖。
《文选?补亡诗》:荡荡夷庚。李善注:夷,常也。《辩亡论》:旋皇舆于夷庚。注:引繁钦《辨惑》:吴人以舡楫为舆马,以巨海为夷庚。庚者,藏车之所。愚按:《左传》成十八年,披其地以塞夷庚。《正义》谓:平道也。二字出于此,《选注》误。
齐伐晋,入孟门。孟门山在慈州文城。林成己《春秋论》谓孟门即孟津,误矣。晋裴秀客、京相璠撰《春秋土地名》,其说多见于《水经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