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凡天下之事,莫不有其理,亦莫不有其情,于情有未达则其理不可通。理是固定的,情是流动的。所以我在《吾国与吾民》书中说:西人断事之是非,以理为足,中国人必加上情字,而言情理,入情入理,始为妥当。因为我们知道,理是定的,推演的;情是活的,须体会出来的。近情合理始是真知,去情言理,不足以为道。这是中国人思想法之特征,所以生出中国之近情哲学。情字用法,亦西洋所无。大都指变动之情势。(参见《论情》篇)。若单言“状况”,指固定的,亦可以英文Condition表出,若言“情状”则必有深一层的理会。孟子所谓“苟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良吏断狱,亦必廉察其情。凡吾所谓“民情”“军情”“敌情”,都含有形容难以数字表出之情势。耶鲁大学诺尔摄教授常论中西思想之不同,也说中国人所见的宇宙万物,是“未经分析无已进行的动流”。这动流是难以逻辑切开的,抽刀断水水长流。这是精微之处,也只好用体会体悟方法觉察。这就叫做直觉。
(三)逻辑与西洋哲学的困扰
中国人思想法重直感,西洋人的思想法重逻辑;西洋人求知,中国人求道,因此中西思想重点趋向各不同。求道就不能不把知降一格,把行字提高一格,而所谓求知的知也变质了。结果二千五百年之中国哲学经过任何变化,不离道之一字,而成为实践主义的思想。道就是路,就是子路由也所欲由的路。此地先讲西洋哲学,因为偏重逻辑所发生的问题,及所遭的困扰,与最近稍为补正之办法。
逻辑之用处在于辩,不辩则无所用乎逻辑。但是辩有个范围,辩也者有不见也。执不可辩而辩之,问题就多起来。佛兰瑟·培根早已看得清楚,说我们认识自然,只能观察自然,不要存在任何成见,也不应离开视察去追求幻想万物之起源(cause)“哲学之坠落,最大的原因就是要寻找爱神(Cupid)的父母,(按爱神原无父母)……但是哲学家却按辩论的义法,推演出来逻辑及数学的琐屑结论,极平常的意见,及越出自然界的范围,想入非非之见。”(On
Principlesand
OriBgins,1623-1624)这就是庄生所谓好辩之人“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昭文鼓琴,师旷技策,艺术之事,父尚不能教其子,师不能教其徒弟,而况天地之奥,宇宙之秘。故非所明而明之,结果沦于饾灯章句,坚白异同之黯昧,及琐屑无足重轻之意见。
这倒成一个大问题。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故哲学家好言度数道术,而结果“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形而上学的问题,常常辩无终极,而结果莫衷一是。万物本原谈呢?不谈呢?谈则扑朔迷离,不谈则哲学范围日益缩小。逻辑之为物,善于剖窍导窾,分析毫厘,但是功夫愈精,愈近于坚白同异之论。就使不谈本原,单讲事实,但是一加分析,穷究起来,什么叫做事实?这一问题,也就变成哲学的问题。事实是零片的、间断的,(术语叫做atomistic)如剑桥罗素所主张。或者是不可割裂,不能独立,必有关系的,去其关系牵连某时某地之情境,不足知道“事实”之真谛,如牛津勃莱利(F.H.Bradley
1846-1924)所主张。这种精细之分析,讲到几微处,就同于文词上的捉迷藏。历代反对这种诡辩的作风,也不乏人。最近风行的“逻辑的证实主义”(Logica
Positivism)根本就反对平常哲学所用的名词,要给他肃清一下。Wittgenstein(1889-1951)算是其中之发言人,他是奥国人,后入英籍,在剑桥讲学。他就于一九一八年声明放弃哲学,认为哲学是“生根于狂妄”,而那些形而上学的讨论,连他自己的名着《逻辑哲学论》(Tractatus
Logico-Philosphicus)在内,都是胡说(nonsense)。我们所以喜欢胡说,就是因为可以在哲学名词上翻筋斗。他实在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杰出人才,主张哲学的目的,应该在于去疑辨惑,而必须脱去术语,回到语言文字的平常意义。这岂不是同于庄子“为是不用,而寓诸庸”经过多少困扰辨惑所得到的结论归宿吗?庄子意思是庸者用也,是指实用,又庸是庸常,就是应当回到文字语言平常实用的意义。
辩也者,有不见也。非所明而明之,就要以坚白之昧终。实际上我们读西方哲学,就好像公孙龙复生,而我们所读的连篇累牍,好像就是别墨派坚白同异两可之辞。今日西方哲学,诡辩雄才日以逞,而立身安命之道日以穷。执不可辩而辩之,就可生出不须有的无谓的纷扰。姑举一二例。
中世纪的僧院哲学(Scholastic
philosophy)就有很多的例。譬如耶稣死后,三日升天,这三天两夜中耶稣在那里,就是莫须有而大可不必的争辩。是在地狱,是在天堂,谁也不知道。但是那些和尚纯以理智论断,偏偏知道耶稣是在地狱,而且非常自信,列为信条(使徒信经)。历史上最重要的是“三位一体上在”之辩。因这争辩,在第十一世纪希腊公教脱离罗马天主教而独立。
“体”是体质(Substantia),“位”是人格(Persona)。我想上帝之“体”质大可不必谈吧,以体质、人格论神,本来就不应该。但人是有头脑的,有头脑就须把三位上帝弄个清楚。他们用理智断定三位上帝体质是一样的,而人格中却是独立的,断然而无疑(见Athanasian
Greed)。今日教会,这项信条还明明的摆着。且必须把三位关系分析停当,然后三位神可以各归入他们的逻辑鸽屋里。这就大费争辩了。三位都是与宇宙俱来,不是创造的,而耶稣独是神父所“生”。但是圣神既非所生,那末,圣神是怎样关系呢?那些僧院学者断定:不是“生”,而是“出”(Proceedeth),这种玩意儿只有学者干得出来。解者自解,听者自听,但是如果你说圣神是上帝所“生”,便是邪道,应驱逐出教。他们是那样心雄万夫,判定上帝的关系了。然而事情尚未完。圣神是直接
“出”于神父或是间接“出”于神子?真有这回事,因为这直接间接之争辩,希腊公教脱离天主教而独立,以异端邪教相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