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是很喜欢犯罪的,他守候在厨房里看着妈妈给他炒饭。那老厨子一出了厨房,大卫立刻伸出手去,在那洗得干干净净的黄瓜上摸了一会。老厨子转身就回来了,大卫吓得脸色发白。老厨子不在时,大卫伸手抓了一把白菜丝放在嘴里嚼着。别人或者以为大卫是最喜欢吃白菜。其实不然,等吃饭时,摆到桌子上来,大卫连那白菜是睬也不睬的。前面就说过,大卫只吃蛋炒饭,青菜他是一点也不喜欢的。
大卫一个人单独的时候,他总是要翻一翻别人的东西。在学堂里,他若来得最早,他总偷着打开别人的书桌看看,碎纸啦,花生皮啦,他也明知道那里边没有什么好看的,但不看却不成,只剩他一个人在,哪能不看呢!
在家里,妈妈、爸爸都不在家,约瑟也不在的时候,他就打开抽屉,开了挂衣箱,碰到刀子、剪子之类,拿在手里,往桌子边上,或椅子腿上削着。碰到了花丝线或者什么的,就拿在手里揉做一团。他也明知道衣箱里是没有他可以拿出来玩的东西,但是他不能不乱翻一阵,因为只有他一个人,他不翻做什么呢?等一会妈妈、爸爸回来,不就翻不着了吗?不就是不许翻了吗?
他若碰到了约瑟的书包,约瑟若不在旁边,他非给他打开不可。他要看看他当着约瑟的面而看不到的东西。其实他每次打开一看,也没有什么出奇的。但是不让他打开可不成,约瑟不是不在旁边吗?不在旁边偷着看看有什么要紧?
只有对付小雅格,大卫不用十分的费心思,他从来用不着愉着看她的东西,因为雅格太小,很容易上当。大卫把他自己的那份花生米吃完了时,他要小雅格的,他只说:
“雅格,雅格你看棚顶上飞着个蝴蝶。”
就趁着雅格往棚顶上一看这工夫,他就把她的花生米给抓去了一大半。
本来棚顶上是没有什么蝴蝶的,雅格上当了。
到后来,雅格稍微大了一点,她发现了哥哥欺负她的手法了,所以每当她吃东西的时候,只要大卫从她的旁边一过,她就赶快把东西按住,叫着:
“妈,大卫来啦!”
好像大卫是个猫似的,妹妹很怕他。
大卫在家里的地位是厨子恨他,妈妈可怜他,约瑟打他,妹妹怕他。
在学堂里,每天被罚站。
马伯乐的长子是如此的一个孩子。
马伯乐的第二个儿子约瑟,他的性格可与马怕乐没有丝毫相像的地方。他勇敢,好像个雄赳赳的武士,走起路来,拍着胸膛;说起话来,伸着大拇指;眼睛是往前直视的,好像小牛的眼睛。他长着焦黄的头发。祖父最喜欢他,说他的头发是外国孩子的头发,是金丝发。
《圣经》上描写着的金丝发是多么美丽,将来约瑟长大了该娶个什么样的太太呢?祖父常常说:
“我们约瑟将来得娶个外国太太。”
约瑟才五岁,并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只看得出来祖父的眼光和声音都是很爱他的。于是他就点了点头。看了约瑟这样做,全家的人都笑了起来。
约瑟是幼稚园的学生,每天由梗妈陪着去,陪着回来。
就是在草地上玩的时候,梗妈也是一分钟不敢离开他,一离开他,他就动手打别的孩子,就像在家里边打大卫那个样子。有时他把别的孩按倒了,坐在人家的身上,就是比他大的他也不怕。总之,他不管是谁,他一不高兴,动手就打,有一天他打破了一个小女孩子的鼻子,流了不少的血。
回到家里,梗妈向祖母说,约瑟在学堂里打破了人家的鼻子。
祖父听到了,而很高兴他说:
“男孩子是要能打的呀!将来约瑟一定会当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