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十一月,定诸司来朝及差回者,先朝见,后诣所司。否者以违制论。(《大政记》。)
大八年正月癸酉,天下布按二司及府州县来朝者凡四千一百余人。五月戊申,谕吏部曰:“外官一岁一朝,未免旷官滋费。自今定为三年一朝,着为令。”(《昭代典则》。)
永乐十年正月己丑,命入觐官千五百余人各陈民瘼。不言者,罪之;言有不当,勿问。(《本纪》。)
天顺三年十二月,令凡方面官入朝,递降京官一等序立。(《大政记》。)
万历二年正月,召见朝觐廉能官于皇极门,面加奖励,赐银币、酒馔。(《三编》。)○朝贺中宫洪武元年九月,定皇妃以下正旦、冬至朝贺仪。
二年正月,皇后受命妇朝于坤宁宫,赐宴。(已上《大政记》。)二十六年,重定中宫朝贺。(《礼志》。)
永乐元年正月己卯朔,命妇朝坤宁宫。二月丙辰,千秋节,命妇入朝。(《大政记》。)
二年九月,徐皇后一日问:“陛下谁与图治者?”帝曰:“六卿理政务,翰林职论思。”后因请悉召见其命妇,赐冠服钞币,谕之曰:“妇之事夫,奚止馈食衣服而已,必有助焉。朋友之言,有从有违;夫妇之言;婉顺易入。吾旦夕侍上,惟以生民为念。汝曹勉之。”(《后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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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四月,定命妇朝贺,止三品以上,余悉免之。(《大政记》。)
嘉靖十三年正月壬子,立方氏为后。越三日,颁诏天下。明日,受命妇朝贺。(同上。)
崇祯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皇后千秋,命妇例当朝贺,久不行,上请,允之。甲戌三月,命妇再朝。是日,皇后母嘉定伯夫人亦入班朝贺,毕,即召入殿。皇后欲设座拜之,辞,不许。(《春明梦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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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贺东宫
洪武元年,上以东宫师傅皆勋旧大臣,当待以殊礼,命礼官定三师朝贺东宫仪。议曰。:“唐制:群臣朝贺东宫,行四拜礼,皇太子答后二拜。三公朝贺,前后俱答拜。今拟:凡大朝贺,设皇太子座于大本堂,设答拜褥位于堂中,设三师宾客谕德拜位于前。仿唐制,行四拜礼,皇太子答后二拜。”从之。(《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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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给事中郑相奏:“旧制:百官见东宫皆称名,惟宫臣称臣。”下廷臣议。编修吴沈等曰:“东宫,国之大本,所以继圣统,承天位也。臣子尊敬之礼,不宜有二。请凡启事皇太子者,皆称臣如故。”从之。(《吴沈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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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年,重定诸王见东宫仪。朝见后,于内殿行家人礼,以诸王皆尊属也。(《本纪》。)
宣德九年三月戊寅,文武群臣朝皇太子于文华殿。(《大政记》。)
成化十四年三月甲子朔,皇太子冠。礼部请:“每月朔望,文武百官奉天殿朝参后,皆赴文华殿谒太子,”制曰:“可。”(《宪章录》。)
隆庆五年正月,大学士李春芳言:“先朝故事,东宫未出阁时,阁臣以朔望次日,行谒见礼。即今春和,乞举行如例。”上许之。二月甲午,廷臣及朝觐官谒皇太子于文华左门。(王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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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贺班序
洪武三年正月癸巳,命宰臣定百官入侍班序。(《昭代典则》。)定文武官五品以下,并列班于丹陛左右,不得上殿。(《大政记》。)
三月,礼部奏:“案宋制:驸马班次出入皆依官品。今驸马既授官职,当依百官由西门出入。其班次品级,当在百官之上。如一品在一品之上,二品在二品之上。”从之。(《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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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礼部尚书任昂请更定朝参次序。(《任昂传》。)
二十年十月丁卯,礼部尚书李原名考正礼仪,重定朝参及筵宴仪。朝班序立:公侯居文武班首,次驸马,次伯;自一品以下各以序,文东、武西;风宪纠仪官居下,北面;纪事官居文武第一班之后,稍近上,以便观听,不得搀越,如奏事,须从班末至御前跪奏,不得班内横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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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定侍班官员。凡文武官员,除分诣文华殿启事外,如遇升殿,各用履鞋,照依品级侍班。有违越失仪者,从监察御史、仪礼司纠劾。又令礼部置百官朝班序牌,大书品级,列丹墀左右木栅上,文武百官照品序立。朝参之时;将军先入,近侍次之,公、侯、驸马、伯又次之,五府、六部又次之,应天府及在京杂职官员又次之。(《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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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初,令内阁官侍朝,立金台东,锦衣卫在西。后移御道东西对立。(《礼志》。)
仁宗即位,户部尚书夏原吉加太子少傅。吕震以太子少师班原吉上,帝命鸿胪引震列其下。进少保。(《夏原吉传》。)
景泰初,定午朝仪。内阁、五府、六部、奏事官、六科侍班官按西序立,侍班御史二、序班二、将军四按南面北立,鸣赞一,按东西向立,锦衣卫、鸿胪寺东向立,管将军官、侍卫官立于将军西。(《礼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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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令师保兼官,品同者,立班以卫门为次。(《会典》。)
成化十四年,令进士照办事衙门次第,立于见任官后。(同上。)弘治元年三月,礼部进午朝仪注。(《实录》。)
二年六月戊子朔,方事林沂奏:欲按品秩,列坐御史上。为御史劾之曰:“朝廷设官分职,有拘品秩者,有不拘品秩者。故庆成宴科道坐郎中之上,翰林坐科道之前。若概以品秩,则诸学士当列于少卿之下,京县知县兵马司当列于御史给事中之上矣。”上以沂故违成宪,黜之。(《春明梦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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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七年,帝方视朝,见张璁、桂萼班兵部尚书李承勋下,意谦之。乃手敕加璁、萼俱太子太保。(《张璁传》。)
旧制:右班武臣以都督为先。自嘉靖以来,锦衣权重,又陆炳、朱永皆三公重衔,官在都督之上,故列于首。万历戊寅,朱已没,掌锦衣者俱都指挥等官。相沿旧规,仍立前列。其后遂有争议。部中不能持可否,乃令锦衣仍前立,行稍下;都督立其后,稍上。非正礼也。(《春明梦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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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元年,都给事中辛自修等,以朝仪久旷,班行不肃,请令礼官考议成式。礼部礼科会议:“国初定制,百官以品序立。其后更定,又有不拘于品者。如内阁锦衣卫升立宝位之东西;翰林学士列于佥御史之上,其他翰林官不论品级,序于京堂之内;科道官自为一等,列于部属之先;及鸿胪寺、尚宝司列于西阶;三科六道与东班对侍。虽若次序参错,然或以顾问纠察,或以奉事承旨,莫不有因,难以轻改。今后常朝,悉如此例。其余官员,仍依品级崇卑,衙门次序为例。如有紊越,听纠仪官纠奏。”从之。(《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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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年,题准:五府都督官,常朝班次,不当入侯伯班,仍照殿班立于锦衣官之后,稍上,俟锦衣卫堂上官诣金台边,北司官于台下各侍立,仍与南北无执事官同班,而序于其上。(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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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令于金水桥边增设序班三员,北向站立;俟东西两班站定,各于班未熟视。有回顾、耳语、咳嗽、吐唾者,即时纠举。(同上。)○免朝参
吴元年,以朱升为侍讲学士。升年老,特免朝谒。(《本传》。)
洪武三年,以危素为宏文馆学士,赐小车,免朝谒。(《本传》。)十五年六月,令国学官年老者,遇暑月及雨雪,免朝参。成祖初,令功臣年老者免朝参。(已上《大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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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七年,工部尚书宋礼自蜀召还;以老疾,免朝参。(《本传》。)
宣德时,刑部尚书金纯有疾,上命医视疗。稍间,免朝参。(《本传》。)
正统十四年十一月,令京营官,直操日免朝参。(《大政记》。)景泰时,尚书王直益高,帝优礼之,免其常朝。成化五年,彭时得疾在告,逾三月。帝趣赴阁办事,免朝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