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也好,拟话本也好,它们的听众或读者,都是下层的百姓,称它们为“市民文学”,名副其实。“市民文学”的内容范围很广,作为白话小说的“二拍”,则更贴近市民的生活和意识。
“三言”、“二拍”以前的传奇、演义,总不离英雄美人,尤其是帝王将相。他们的事儿老百姓们也喜欢听,但英雄美人、帝王将相的作为,老百姓们做不到也管不了,毕竟隔着一层天。《拍案惊奇》四十卷,每卷一个主体故事,却都不说帝王将相。卷七写到唐明皇,但也只是个配角,主要是写僧道怪异事。卷二十八写了丞相冯京,内容却是说他的前身乃为玉虚尊者。这部短篇白话小说集甚至连当官的都不写。虽然有几篇牵扯到名门权贵,却只限于写他们的子女,又多没落到几乎和穷苦百姓一样的社会地位。有的故事主人公做了官,均是点染性的,并没有落实在“官”的身份上。如卷二十中的刘元普虽做过刺史,却已告老还乡。卷二十二中的郭六郎,原本富商,后花钱买了个刺史官衔,结果官没做成,反落得个当艄度日。书中真正写官的,至大是个县令,也仅卷三十九中的狄维谦一人。那么,占据第一主角、第二主角的都是些什么人呢?是商人、村夫、村妇、家丁、小厮、巡捕、妓女、僧人、道士、秀才和读书人,《拍案惊奇》四十个故事中三十五个是写他们。这些人物,普通百姓自然都很熟悉的,这是《拍案惊奇》贴近市民的证据之一。
其次,作者在
《拍案惊奇凡例》中说:“是编主于劝戒,故每回之中,三致意焉。”所谓“劝戒”,劝善戒恶也。注重社会效应,从人们日常生活易于发生的事件中,揭示出真、善、美和假、恶、丑,促人警醒,这也符合市民的需求。听说书也好,看小说也罢,市民们总是以当时的标准寻找着做人的道理和规范。在当时的社会里,确是恶多于善。
听听作恶的报应,心灵上多少可以取得些平衡,顶着生活的重压,偷偷地喘一口气。例如卷八劈头有一段话:“话说世人最怕的是个‘强盗’
二字,做个骂人恶语。不知这也只见得一边。若论起来,天下那一处没有强盗?假如有一等做官的,误国欺君,侵剥百姓,虽然官高禄厚,难道不是大盗?有一等做公子的,倚靠着父兄势力,张牙舞爪,诈害乡民,受投献,窝赃私,无所不为,百姓不敢声冤,官司不敢盘问,难道不是大盗?有一等做举人、秀才的,呼朋引类,把持官府,起灭词讼,每有将良善人家拆得烟飞星散的,难道不是大盗?”这种话,恐怕只有老百姓爱听。作者不是空发议论,更有曲折动人的故事作依据,处于生活底层的人们怎能不欢迎呢?
还有一点,文学史家在评价
《拍案惊奇》的思想内容时,总不免要指出它的宿命论倾向,这一点本无疑义。作者对复杂的社会诸现象,尤其是对贫富不均、世态炎凉的黑暗现实,找不到社会根源,于是只能归咎于“命”:人的命,天注定,要想改变现状,就得多行善事,待轮回到来生再过好日子。但是,还应看到另一面,作者并非一味地信神信鬼,譬如对佛、道两家便很有些大不敬,作者笔下的和尚、道士几乎没有一个好东西。请看卷六观音庵里的赵尼姑,卷十六西山观道士黄妙修,卷二十六太平禅寺的掌家大觉,卷三十一玄武庙道士何正寅,卷三十四翠浮庵里的众尼姑,卷三十九中的巫觋郭赛璞一个个不是男盗女娼,就是坑蒙拐骗的不法之徒。佛门洞府,原也是藏污纳垢的所在,这岂不很富讽刺意味吗?可见作者对现实中的是是非非还是有清楚认识的,也能对那些以“妖言”感众的迷信把戏给予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只是感到无力改变现状,但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此而已。《拍案惊奇》反映出的作者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并不比“看官”高明多少,彼此处于平等地位,这也是它贴近市民的一个原因。
我们从男女婚姻和夫妻关系这一侧面,也能看出本书与市民思想的贴近程度。《拍案惊奇》涉及这方面内容的共有十二篇,约近全书的三分之一,所占比重不算小。歌颂爱情的专一,鞭笞朝三暮四的淫乱行为,这些并不为奇,可贵的是作者特别看重夫妻情份,尤其看重妇女的人格。
卷二姚滴珠嫁与潘甲为妻,小俩口儿原也恩爱和睦,姚不甘受公婆的呵斥,出走遇骗,做了一富户的外室,以后案破,潘甲仍愿以姚滴珠为妻,并不嫌忌她的失身。卷六贾秀才之妻巫氏受尼姑诱骗,遭一泼皮奸污,想要寻死,贾秀才知道不是妻子的过错,极力宽慰解劝,而把仇恨对准了尼姑和泼皮。卷十六陆蕙娘不满丈夫让她设圈套骗人,后来遇到真心爱她的沈灿若,便以实情相告,抛弃了前夫而与沈私奔,沈也并不计较陆的过去。卷三十四尼姑静观爱上了秀才闻人嘉,为了达到结合的目的,静观竟要闻人嘉先与淫荡的老尼周旋。在这些作品里,注重的是夫妻感情,只要情之所锺,什么三从四德、贞操节守一类的封建戒律,也全不考虑了。这种思想绝非上层人士所能具有,而只能来自社会的底层。
通过以上所述,我们只是想强调一下《拍案惊奇》作为“市民文学”
的认识价值。至于它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可由读者自己去评判了。
自然,书中的糟粕也很多,除宣扬因果报应外,像诬唐赛儿以白莲教号召农民起义为“妖妇”,作者明显地是站在反动封建阶级的立场上去了。
统治阶级的思想就是统治思想,统治思想会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市民也会受到封建意识的侵染。好在今天的读者对本书中的糟粕是不难识别和剔除的。
作者的思想意识与平民的思想意识很贴近,这也取决于作者的社会地位。
《拍案惊奇》的作者凌蒙初,一五八○年生,一六四四年卒,字玄房,号初成,别号即空观主人,浙江乌程
(今湖州市)人。他十二岁入学,却一直科场困顿,抑郁不得志,长期以卖文为生,接触和熟悉的便是下层平民。直到崇祯七年,他已五十五岁了,才以副贡生授上海县丞,那时“二拍”均已刊行于世。八年后擢升徐州通判,又两年为起义军所困,呕血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