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法木命人行年在木不宜针及服青药。
火命人行年在火不宜针及服赤药。
土命人行年在土不宜吐及服黄药。
金命人行年在金不宜灸及服白药。
水命人行年在水不宜下利及服黑药。
凡医者不知此法下药。若遇命厄会深者。下手即死。
又法立春春分脾。立夏夏至肺。立秋秋分肝。立冬冬至心。四季十八日肾。
每月血支正月丑。二月寅。三月卯。四月辰。五月巳。六月午。七月未。八月申。九月酉。十月戌。十一月亥。十二月子。
避人神等法千金云。欲行针灸。先知行年宜忌。及人神所在。不与禁忌相应即可。故男忌除。女忌破。
男忌戊。女忌巳。酉日神忌。有每月忌。有十二时忌。有四季忌。人神有十二部。又有九部旁通人神。有杂忌。旁通又有所谓血支。血忌之类。凡医者不能不知此。
旁通十二经络流注孔穴旁通十二经络流注孔穴人神所在不宜针灸一日在足大趾。二日在外踝。三日在股内。四日在腰间。五日在口舌。六日在两手。七日在内踝。八日在足腕。九日在尻。十日在腰背。十一日在鼻柱。十二日在发际。十三日在牙齿十四日在胃脘。十五日在遍身。十六日在胃。十七日在气冲。十八日在股内。十九日在足二十日在踝。二十一日在小指。二十二日在内踝。二十三日肝及足。二十四日手阳明二十五日足阳明。二十六日在胸。二十七日在膝。二十八日在阴。二十九日在膝胫。三十日在足趺。
十二部人神不宜灸建日在足禁晡时。除日在眼禁日入。满日在腹禁黄昏。平日在背禁人定。定日在心禁夜半。
执日在手禁鸡鸣。破日在口噤平旦。危日在鼻禁日出。成日在唇禁食时。收日在头禁禺中。
开日在耳禁午时。闭日在目禁日。
十二时忌不宜灸子时在踝。丑时在头。寅时在耳。卯时在面。辰时在项。巳时在乳。午时在胸。未时在腹。申时在心。酉时在背。戌时在腰。亥时在股。
每月忌日不宜针灸出血正月丑日。二月未日。三月寅日。四月申日。五月卯日。六月酉日。七月辰日。八月戌日。九月巳日。十月亥日。十一月午日。十二月子日。
十二部年人神不宜灸一岁。十三。二十五。三十七。四十九。六十一。七十三。八十五。人神在心(一云头)二岁。十四。二十六。三十八。五十。六十二。七十四。八十六。人神在喉。
三岁。十五。二十七。三十九。五十一。六十三。七十五。八十七。人神在头。
四岁。十六。二十八。四十。五十二。六十四。七十六。八十八。人神在肩。
五岁。十七。二十九。四十一。五十三。六十五。七十七。八十九。人神在背。
六岁。十八。三十。四十二。五十四。六十六。七十八。九十。人神在腰。
七岁。十九。三十一。四十三。五十五。六十七。七十九。九十一。人神在腹。
八岁。二十。三十二。四十四。五十六。六十八。八十。九十二。人神在项。
九岁。二十一。三十三。四十五。五十七。六十九。八十一。九十三。人神在足。
十岁。二十二。三十四。四十六。五十八。七十。八十二。九十四。人神在膝。
十一岁。二十三。三十五。四十七。五十九。七十一。八十三。九十五。人神在阴。
十二岁。二十四。三十六。四十八。六十。七十二。八十四。九十六。人神在股。
九部旁通人神不宜灸九部旁通人神不宜灸新忌旁通不宜灸新忌旁通不宜灸忌若逢病患厄会。男女气怯。下手至困。通人达士。岂拘此哉。若遇急卒暴患。不拘此法。
许希亦云。若人病卒暴。宜急疗。亦不拘此。故后之医者。亦云卒暴之疾。须速灸疗。一日之间。止忌一时是也。
针禁忌法大寒无刺。月生无泻。月满无补。月空无治。新内无刺。已刺无内。大怒无刺。已刺无怒。
大劳无刺。已刺无劳。大醉无刺。已刺无醉。大饱无刺。已刺无饱。大饥无刺。已刺无饥。
大渴无刺。已刺无渴。
乘车来者。卧以休息。如食顷。乃刺之。步行来者。坐以休息。如行十里顷乃刺之。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刺中脾十五日死。其动为吞。刺中肾三日死。其动为嚏(刺中五脏死日变动出素问刺禁篇。又诊要经篇云。中心者环死中脾者五日死。中肾者七日死。中肺者五日死。又四时刺逆从篇云。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王冰注云。此三论。皆岐之言。而不同者。传之误也)。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刺中膈为伤中。不过一岁必死。刺趺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流脉不幸为肓。刺客主人内陷中脉。
为漏为聋。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刺膝膑出液为跛。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刺足下布胳中脉。血不出为肿。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刺隙中大脉。令人仆脱色。刺膺中陷中脉为肺为喘逆仰息。刺气冲中脉血不出为肿鼠鼷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刺脊间中髓为伛。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刺乳上乳中乳房为肿根蚀。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嗽逆。刺小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小腹满。刺手鱼腹内陷为肿。刺阳内陷为肿。刺目眶上陷骨中脉为漏为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