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骨不成者,能扶伏而死。
踵骨不成者,能行而死。
膑骨不成者,能立而死。
生身不收者死。
鱼口者死。
股间无生肉者死。
颐下破者死。
阴不起者死。
囊下白者死,赤者死。
相法甚博,略述十数条而已。
儿初生额上有旋毛者,早贵,妨父母。
儿初生阴大而与身色同者,成人。
儿初生叫声连延相属者,寿;声绝而复扬急者,不寿。
儿初生汗血者,多厄不寿。
儿初生目视不正,数动者,大非佳人。
儿初生自开目者,不成人。
儿初生通身软弱,如无骨者,不成人。
儿初生发稀少者,强不听人。
儿初生脐小者,不寿。
儿初生早坐、早行、早语、早齿生,皆恶性,非佳人。
儿初生头四破者,不成人。
儿初生砂毛不周匝者,不成人。
啼声散,不成人。
啼声深,不成人。
汗不流,不成人。
小便凝如脂膏,不成人。
常摇手足者,不成人。
无此状候者,皆成人也。
儿初生脐中无血者,好。
卵下缝通达而黑者,寿。
鲜白长大者,寿。
论曰∶儿三岁以上、十岁以下,观其性气高下,即可知其夭寿大略。儿小时识悟通敏过人者多夭,则项托颜回之流是也。小儿骨法成就,威仪回转迟舒,稍费人精神雕琢者寿。其预知人意回旋敏速者亦夭,则杨修、孔融之流是也。由此观之,夭寿大略可知也。亦由梅花早发,不睹岁寒;甘菊晚荣,终于年事。是知晚成者,寿之兆也。
凡小儿之痫有三种∶有风痫,有惊痫,有食痫。然风痫,惊痫时时有尔。十人之中未有一二是食痫者。凡是先寒后热发痫者,皆是食痫也。惊痫当按图灸之,风痫当与豚心汤下之,食痫当下乃愈。紫丸佳。
凡小儿所以得风者,缘衣暖汗出,风因而入也。风痫者,初得之时,先屈指如数乃发作。此风痫也。惊痫者,起于惊怖,先啼乃发作,此惊痫也。惊痫微者急持之,勿复更惊之,或自止也。其先不哺乳吐,而变热后发痫,此食痫也。早下之则瘥。四味紫丸逐、饮最良。
去病速而不虚人,赤丸瘥快。病重者当用之。小儿衣甚寒薄,则腹中乳食不消,其大便皆酢臭。此欲为癖之渐也。便将紫丸以微消之。服法先从少起,常令大便稀,勿使大下也。稀后便渐减之。矢不酢臭乃止药。惊痫但灸及摩生膏,不可下也。惊痫心气不定,下之内虚,益令甚尔。惊痫甚者,特为难治。故养小儿常当慎惊,勿令闻大声。抱持之间,当安徐勿令怖也。又天雷时,须塞其耳。但作余小声以乱之也。
凡小儿微惊者,以长血脉。但不欲大惊。大惊乃灸惊脉。
小儿有热,不欲哺乳。卧不安,又数惊,此痫之初也。服紫丸便愈。不瘥,更服之。儿立夏后有病,治之慎勿妄灸。不欲吐下,但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赤膏摩之。又脐中以膏涂之,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浆,常以新水饮之,儿眠时小惊者。一月辄一以紫丸下之,减其盛气,令儿不病痫也。
小儿气盛有病,但下之,必无所损。若不时下,则将成病。痼难治矣。
凡下,四味紫丸最善。难下不损人,足以去疾尔。若四味紫丸不时下者,当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当更倍之。若已下而余热不尽,当按方作龙胆汤稍稍服之,并摩赤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