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题准:台吉、塔布囊等年老有疾,不能亲来,遣使进贡者,准。年壮无疾遣使者,不准。
二十三年题准:年节阿霸哈那尔二旗,喀尔喀一旗,共进三九,羊二十七只,乳酒二十七瓶。由院查收,交与礼部。
二十四年题准:外藩年节进贡,每旗止进羊各一只,乳酒各一瓶。交与礼部。
二十九年谕:科尔沁王、台吉并王妃夫人等所进汤羊,照历年定例进贡,殊属太多,嗣后进羊勿得过二三只。
四十一年,科尔沁旗分塔布囊等之妻进贡汤羊。奉旨:蒙古进羊亦非容易,嗣后进纳皇太后前者,照常入贡,进于朕前者,着停止。
宴赉国初定:赏赐外藩王、贝勒等,俱在理藩院颁给。
顺治十一年题准:年节来朝,外藩王、贝勒等赏物,皆于午门外颁给。
十四年题准:来朝王等各赏鞍马一匹。
十八年题准:外藩蒙古以私事来者,不给赏,止给行粮。
康熙元年题准:年节来朝,王等俱不赏马。
九年题准:年节来朝,归化城土默特都统等,各赏三等漆鞍一副,缎七匹,茶叶一篓。
十一年题准:外藩王、贝勒、贝子、公以事至京病故者,交与礼部议恤。
十三年题准:赏年节来朝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亲王雕鞍一副,银茶筒茶盆各一个,缎三十六匹,茶五篓。郡王雕鞍一副,银茶筒一个,缎二十九匹,茶四篓。
贝勒雕鞍一副,银茶筒一个,缎二十二匹,茶三篓。贝子漆鞍一副,银茶盆一个,缎十四匹,茶二篓。镇国公漆鞍一副,银茶盆一个,缎十匹,茶二篓。一二等台吉、塔布囊漆鞍一副,缎七匹,茶一篓。三四等台吉、塔布囊漆鞍一副,缎五匹,茶一篓。此外,科尔沁土谢图亲王,卓礼克图亲王,达尔汉巴图鲁亲王,加赏甲一副,缎八匹。查萨克图郡王加赏银茶盆一个,缎六匹。
十五年谕:令进贡副都统、长史等,皆入内赐食。
五十四年复准:赏年例来朝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缎匹、雕鞍、银筒、银盆、茶叶等物,各照价值给与银两,其有加赏盔甲缎匹者,亦按数加赏银两。
又复准:赏年例来朝喀尔喀亲王视蒙古郡王例,郡王、贝勒视贝子例,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各视其品级为差等,所赏缎匹、雕鞍、银筒、银盆、茶叶等物,嗣后各照价值,由户部折给银两。
又复准:虎枯诺尔喇藏汗、厄鲁特、鄂尔多斯等外藩之人,请安进贡,照伊使品级赏给诸物,交与内务府武备院制造,俟起程时赏给。
柔远清吏司外藩四十九旗,比内八旗。至蒙古诸部喇嘛、厄鲁特、喀尔喀视四十九旗为外。国家溥柔怀之仁,所及者远矣。本司专掌其事焉。
喇嘛顺治九年题准:后黄寺每岁正月初八日至十五日,集喇嘛班第诵经,凡需用物,俱由该部取给。
十年,给达赖喇嘛金册印。又给厄鲁特顾实罕金册印。
十四年题准:每旗各选三人学习汤古忒字义,给教习人六品俸。
又题准:京城设四札萨克喇嘛。盛京、西勒图库伦、归化城等处,各设首领喇嘛。首领之下各设德木齐一名。
又题准:后黄寺每年诵经喇嘛班第定为四百名。
又题准:喇嘛班第等为人所召诵经治病,必向首领言明,限定日期。若私往及违限,或擅宿人家,或借端留妇女于庙者,照律治罪。除院册有名喇嘛外,不许添设。外来私行喇嘛班第等,亦不得擅留,违者治罪。
十七年题准:归化城喇嘛等有事往厄鲁特、喀尔喀处去者,俱具题请往,都统不时稽察,不许妄为。厄鲁特、喀尔喀往来人,及喇嘛班第等,不许擅留,违者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