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密尔虽然把良心情感看作人性中本来就有的,但是,他更看重良心的后天发展和培养。他认为,教育、社会舆论、社会进步等都可以使人们的良心得到良好的生长土壤,并使之不断强化和巩固。实际上,良心在由人组成的社会关系中,一方面起着协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之间的关系的作用;另一方面,良心在发挥道德裁决力的同时,自身也日益成长。
密尔在处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问题上,比边沁又前进了一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密尔的论述中存在不少的缺陷。密尔关于从个人幸福过渡到社会幸福的“合成说”
,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社会幸福不是每一个人幸福的简单总和,社会幸福的本质与个人幸福也是不同的,所以,不能用数学上的简单相加来说明社会幸福。在良心的作用问题上,密尔过分夸大了良心对人们行为的裁决力,因为良心主要诉诸于人们的道德自觉,当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尚处于较低层次时,良心的作用是微弱的、无力的。对于良心的概念,密尔把它等同于社会情感,但社会情感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密尔没有说,这就使得良心或社会情感成为一个抽象的概念。
从边沁到密尔,我们了解了古典功利主义幸福观的大致主张,尽管他们都试图建立一种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道德理想,并且也为之作出了诸多理论上的努力,但是,我们认为,功利主义幸福观从本质上说仍然是个人主义的快乐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31论幸福观。因为就边沁和密尔所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理论设想和行动方案而言,其落脚点仍然是个人幸福,社会幸福仅仅是个人幸福的延伸和扩展。
西方基督教幸福观
从前面几章的讨论中,我们看到,无论是理性主义幸福观,还是感性主义幸福观,或是功利主义幸福观,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关注人类的现实幸福,探索人类以自身能力获得幸福的途径。
与此相对,有一些思想家却从宗教教义出发,以一种外在的神秘力量反求人类的幸福,并坚信人类只有通过宗教才能走上真正的幸福之路。作为无神论者,我们可以把宗教看成是“鸦片”或“麻醉剂”而加以批判,但是,我们绝不能低估宗教对一部分教徒或信徒的影响。与佛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的基督教,在西方世界拥有众多的信奉者,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确有许多人把《圣经》视为人生幸福的指南,基督教幸福观有其存在的市场。
一幸福来自对上帝的信仰
奥古斯丁的幸福观纵情肉欲不是幸福幸福来自上帝七主德与幸福我们在前面的介绍中,分析了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及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等的幸福观。他们关心人类的现实命运,尊重人的生存权利,把人当作积极的、主动的行为者和实践者,因而,他们相信人是可以选择各自的生活道路并追求幸福的,这是一种肯定人的能力和价值的伦理精神。从总体上说,古希腊伦理学是乐观的、向上的,其幸福观也充满着积极的、进取的道德热情。古希腊哲人们坚信,人们通过自身的努力是可以获得幸福的。
但是,随着古希腊罗马城邦的崩溃,欧洲进入了黑暗的中世纪,宗教势力日益强大,古希腊的人文精神和伦理传统日趋衰落。在公元一世纪中期,基督教作为一种独立的世界宗教产生了。基督教的主要思想和教义都记录在《圣经》中,这是基督教伦理学的理论依据和精神泉源。基督教伦理学关注人生幸福问题,但是,代表宗教势力的基督教思想家们抽掉了古希腊伦理传统中的现世主义基础,而代之以来世主义或出世主义,这就使得以人自身为中心的幸福观变为以上帝为中心的幸福观,古希腊积极、进取的幸福观被基督教厌世、消极的幸福观所代替。基督教幸福观的影响是深刻的、持久的,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人相信这种学说,并以此作为自己生活目标和价值选择的依据。中世纪基督教幸福观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奥古斯丁,他是欧洲基督教神学大师、基督教世界影响最大的思想家。他相信并解释基督教教义,为基督教的传播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竭力为基督教辩护,强力扞卫基督教。他的一部着作《忏悔录》,不仅反映了他对基督教的理解和对上帝的虔诚信仰,而且也表达了他的幸福观。
纵情肉欲不是幸福奥古斯丁的幸福观是从反省自身的生活经历中形成的。
最初,他并不是基督教徒;年轻的时候,他也曾追求过物质的享受和感官的满足。
直到32岁时,他才仿佛顿悟般地认识了所谓上帝的伟大和至高无上,于是,他向上帝作了深刻的忏悔,在忏悔中逐步接近上帝、热爱上帝。
奥古斯丁对自己的过去痛心疾首,他对上帝说:“我愿回忆我过去的污秽和我灵魂的纵情肉欲,并非因为我流连以往,而是为了爱你,我的天主。
因为我喜爱你的爱,才这样做:怀着满腔辛酸,追溯我最险恶的经历,为了享受你的甘饴,这甘饴不是欺人的甘饴,而是幸福可靠的甘饴;为了请你收束这支离放失的我、因背弃了独一无二的你而散失于许多事物中的我。“①奥古斯丁认为,自己前半生的经历是不堪回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