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苦乐并存、幸福与痛苦集于一身的事情并不罕见。比如说,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久病不愈而亡故。在我国北方的一些地方,办这一类丧事时,其家的对联横幅上往往写着“悲和喜”三个字。从情感上讲,老人亡故,后人的心中是悲哀的。几十年的养育之情,从此永别,岂有不悲痛的?
然而从理性、理智上讲,八九十岁的老人,久受病痛之折磨,他们自身在肉体上所遭受的痛苦任何人代替不了。人终有一死,八九十岁,亦是难得之高寿了。寿终正寝,也结束了疾病带来的痛苦。从这个角度讲,高寿老人亡故,无论对于他们本人还是他们的子女,未尝不是一件乐事。
所以有的地方把这一类丧事,称之为喜丧。
这就是一件苦、乐集于一身的事。苦乐的体验,同时出现在后人的身上。
在中国革命的长期过程中,许多志士仁人被反动派杀害了。这些革命烈士留下了许多动人的遗书,其中有很多是写在临刑之前。在遗书中与亲人告别,是何等的痛苦。父母养育之恩未能回报;夫妻之情未能白头到老;养儿育女之责未能尽到。从个人的情感方面而言,死,确实是痛苦之极。然而为了民族的独立;为了人民的解放,个人之死不足惜。用个人的一腔热血报效民族与人民,死而无憾。陈觉烈士在给妻子的遗书中写道:“前日父亲来时我还活着,而他日来时只能看到他的爱儿的尸体了。我想起我死后父母的悲伤,我也不觉流了泪。云!谁无父母、谁无儿女、谁无情人、我们正是为了救助全中国人民的父母和妻儿,所以牺牲了自己的一切。……‘大丈夫不成功便成仁’,死又何憾”。当时陈觉的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162妻子赵云霄,也被反动派关在牢中,死“罪”已定,只是她怀有身孕,推迟行刑。赵云霄在生下孩子一个多月后,也被反动派杀害了。她在给儿子的遗书中,告诉儿子:你的父母是共产党员,到俄国留过学,所以才被杀害。他要儿子继承父母的遗志,不负父母的期望。陈觉、赵云霄烈士在写这遗书时,其情感上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可以说是血泪成书。
但在理智上是平静的,认为自己是为人民而死,死而无憾。
对革命的前途是乐观的,认为自己未竟之事业,活着的同志必然能做好。他说“大丈夫不成功便成仁,”是说自己为人民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死了心里是踏实的,在道德良心上符合人格的要求,没有为了一己之生而背叛革命事业。他在理智上是自豪的。
上述情况表明,身之苦乐与心之苦乐、情之苦乐与理之苦乐,常常会交织在一起,出现此之苦与彼之乐交叉在一起的情况。我们不能笼而统之谈论快乐与幸福的关系,而应当对复杂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
日本心理学家宫城音弥在其所着的《情感与理性》一书中写道,“既有‘愉快’而不幸的时候,也有痛苦而幸福的时候”。
①他举例说:“同情一个可怜的人时,由于同情而品尝到痛苦,但同时又会品尝到拯救他人的幸福。
朋友信赖自己,倾吐其烦恼想寻求帮助时,在从同情品尝到痛苦的同时,肯定会因自己得到信赖而产生幸福感“。
②他把苦、乐同时并存的①宫城音弥:《情感与理性》,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下同),第4页。
②②③宫城音弥:《情感与理性》,第4、5、6页。
262第二章快乐、痛苦与幸福情况概括为三种类型:“(一)部分的愉快、不愉快和整体的愉快、不愉快互相矛盾。
(二)愉快和不愉快同时共存于精神内部,特别是给予精神下层的是愉快,而给予精神上层的就是不愉快。(三)存在着与适应(本书中的适应是一种幸福感。——引者注)无关的愉快不愉快。“②宫城音弥在指出苦与乐可能同时并存之后说:“所谓幸福,可以说就像由愉快、爽快、喜悦等声音构成的旋律一样。
有时也混有不愉快和忧郁,但那就像是音乐的不谐和音一样,起着往年糕小豆汤中加盐般的作用“。
③宫城音弥的如下结论应该说是正确的:快乐并不都是幸福,幸福也不是纯粹的快乐。吸毒所体验到的快感,绝对不是幸福;分娩的痛苦也不能使作母亲的幸福感化为乌有。
情感与理性虽然都是人的灵魂中的东西,虽然都是人的内心的活动,但是二者仍然有差别。情感上有痛苦,不等于理性上也是痛苦的;情感上是快乐的,不等于理性上也是快乐的。理性上的问题,在于主体判断某一事情的性质是否合乎道理,是否合乎道义,是否合乎社会提倡的价值观、道德观,它是不是应当的。而情感上的问题,只是一种与个人利害、个人态度、个人的生活体验直接相联的感受。合于道义的,合于社会提倡的价值观、道德观的,不一定合于个人的利害;合于个人利害的,不一定合于社会的要求,不一定合于事理。所以情之苦乐与理之苦乐不一定是统一的;情之苦与理之乐、或理之苦与情之乐可能并存。
身、心快乐都是人生所必需快乐是人天生就喜爱的东西。生活中没有快乐,就如同第二编幸福是什么362饭菜中没有食盐,缺乏最基本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