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物质生活对于人来说,当然十分重要,因为人也是生物个体,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的产物,他需要生存与蕃衍,这就必须有物质生活资料,供其享用。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的那样,人们首先要吃、喝、住、穿,然后才能够进行政治、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的活动。必要的物质生活和物质生活条件对人生是重要的,否认这一点是不应该的,也是办不到的。
从另一方面讲,人们追求物质生活的优越,也是人之常情。人有世界上最健全、最敏感的感觉系统,追求感官的享受,也是人的自然本性。人不仅要求吃饱、穿暖,有地方避风挡雨,而且在这些基础上,总希望物质生活能再好一些,寻求一定程度的享受。从道理上讲,这都是无可非议的,享受应当是人的价值的一部分。合理适度的享受,不应当被视为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792邪恶。
但是,那些注重肉体和物质上的享乐,把它视为人生的主要价值的人,往往用物质生活、肉体享乐来否认精神生活的必要性,否认精神生活在人生中应有的价值。
在他们看来,注重精神追求、注重理想道德、注重节操荣誉、注重文化修养、讲究爱情的纯洁专一、珍惜友谊等精神生活的人,都有“神经病”或者都是一些“傻子”
,追求的都是一些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他们认为,精神生活没有什么可追求的,不能解决人生中的任何现实问题。
这些人的观点能够成立吗?
否。
环顾古今中外,应该说世界上没有完全脱离精神生活的人。
我们试以追求物质享乐为例加以分析。古代的剥削阶级、统治阶级,非常注重追求华丽的服饰与车马,精美的食品与建筑。
追求这些东西,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感官的愉悦,而且是为着炫耀自己的身份。而炫耀自己的身份,也就是在品味人生价值,这就是一种精神生活。这是寓于物质生活之中的一种精神生活。现代中国社会中,有一些人追求洋烟、洋酒、洋装以及各种洋货。乍一看这是追求物质享受,再仔细分析,其中有一种崇洋的思想。把“洋”当成一种时髦来追求。以洋货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这样看来,人们很少有纯粹的物质享受,在物质享受的同时,总是伴随着一定的精神生活的内容。问题在于这种精神生活内容的高低与文野。
人们高尚的精神追求,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崇高的理想信念的追求,对美好真挚情感的追求,对聪明才智的追求,对伟大事业的追求。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崇尚气节的优秀传统,就是这样一种注重精神追求的典型。那些气节89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高尚的人,为了维护民族的、人民的利益,为了正义的事业,能够做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他们所追求的是民族的大义与自己人格的完美。这种精神,正是几千年来我们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力量。
有这些追求的志士仁人,他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不顾自己可能遭到的杀身之祸,或是被监禁、被流放、被抄家,变得一贫如洗的个人命运。在他们的心目中,个人的痛苦与幸福,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只有为自己所认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才是自己所关心的。
正如民族英雄林则徐的诗中所写的那样:“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对于林则徐来说,痛苦与幸福已经是合二而一了。他因主张禁烟御敌而被流放,这当然是痛苦的;但是,被流放是因为自己坚持与帝国主义的斗争,是自己一心为着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富强,而不是因为自己做了危害民族利益的错事,他内心是无愧的,是充实的,因而他又是幸福的。还有那个决心为变法维新流血牺牲的谭嗣同,他本来可以逃离北京,保住一条命。但是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
有之,请自嗣同始。“他在临刑前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此等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慨,表现了谭嗣同的伟大精神,在他看来,能为变法而死,能为昌盛国家而死,死得其所,是他的幸福所在。
他连呼“快哉!
快哉!“表现了崇高的幸福观。那些只知追求物质财富、只知追求物质享乐的人,绝对不会有林则徐、谭嗣同这样的情怀。
三决定主体欲求的精神因素(下)
幸福是灵魂的杰出活动主体的性格气质与幸福幸福是灵魂的杰出活动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指出,“幸福是灵魂的杰出活动”。
(有的译文为“幸福是灵魂的现①实活动”。)在灵魂的活动中,他又特别强调理智,认为灵魂由理性与非理性(即情绪、情感等)两部分构成。
“如若人以理智主宰,那么,理智的生命就是最高的幸福。”叔本华也认为“人的最高的、永恒和丰富的快乐,实是他的心灵。虽然我们在青年时不了解这一点,事实上却是如此。”
他还认为文化对幸福的影响,远远超过财富对幸福的影响。如果人只是追求财富,心灵上一片空白,“结果是对任何其他事物的影响便麻木不仁。
他们对理智的高度幸福既无能为力,就只有沉迷在声色犬马中,任意挥霍,求得片刻的感官享受。“②在历史上,还有许多思想家谈到过这一问题。其基本的意思,是说幸福与人的内心世界的状况,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对于幸福或痛苦来说,主体的精神因素的重要性,远远超出外在因素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