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郑论】按六七日不利,至发热而利,里已通矣,里通表畅,发热亦是病解之机。但其人汗出不止为可虑,可虑者,汗出亡阳,不止,是阳无所附,脱离即在转瞬,不死何待?
【阐释】郑氏谓“汗出亡阳”,此即辨证大眼目。汗出不止,是阴盛于内,阳浮于外,是谓有阴无阳,故死。
十九、病(人)〔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郑论】按四肢厥,而无热形可征,则为阴盛无疑,寒结于下,未在中上,故不结胸,而独在小腹,故痛亦在小腹也。
【阐释】此种证状,经常见之。笔者常用大剂回阳之方,如四逆、白通之类,加肉桂、小茴以治之;外则用肉桂、小茴、花椒、橘叶以熨痛处。屡用屡效者。
二十、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腹濡脉虚复厥,,明明阴盛阳微,下之则微阳立消,乌得不死?(顶批)
【郑论】按脉微而厥,明明阴盛,而非阳盛也。阳盛始能伤血,血伤故不可下,今所见者,阳虚的候,非阴虚的候,何所见而为亡血乎?余甚不解。
【阐释】阳盛始能伤血,血伤始见亡血之证,今所见者为阳虚的候,非阴虚的候,故郑氏曰:“何所见而为亡血乎?余甚不解。”此血虚致厥,下之安得不死!
二十一、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萸生姜汤主之。
【郑论】按四肢厥,而脉细微欲绝,阴盛阳虚之明验也。此际正宜大剂回阳,兹以当归四逆汤主之,决非确论,余不敢从。
【阐释】
本条郑氏认为系“阴盛阳虚之明验,正宜大剂回阳,以当归四逆汤主之,决非确论。”但历代注家谓手足厥冷,既不同于阳微阴盛的四逆汤证;亦不同于热深厥深的白虎汤证;更不是阳气郁遏于里,不能透达的四逆散证。而是血虚寒郁,不能荣于脉中,而四肢失于温养,所以手足厥寒。本方不用姜附回阳而亦以四逆名汤者,正像四逆散一样,以其能治四肢逆冷之故。故郑氏所说:
“决非确论”是当深思的。
当归四逆汤(校补)
当归三两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细辛三两甘草二两(炙)通草二两大枣二十五枚(擘),一法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日三服。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校补)
即前方加生姜半斤(切)吴茱萸二升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渣,温分五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