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论】
按少阳属相火,今得中风,风火相煽,壅于上窍则耳聋目赤,壅于胸中则满而烦躁,当此时也,正当小柴胡加开郁清火去风之品,切切不可吐下。前条原有当下、当吐、与不当下、不当吐之禁,若妄施之,则惊悸立作矣,可不慎欤?
【阐释】
此条合前条是治疗少阳病的三禁,不问其为伤寒或中风,只要病在少阳,均当禁用汗、吐、下三法。因少阳病邪不在表,所以禁用发汗;病不在里,肠胃没有燥屎结实,所以禁用攻下;虽有胸满而烦,却非胸中邪实,所以禁用吐法。郑氏释耳聋、目赤、胸中满而烦为风火相煽,亦是正确的。若误吐下,则诛伐无过,反致损气耗液,而引起心悸、惊惕等变证。
五、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原文270
【郑论】按三阴、三阳,各有界限,当三日后,应归三阴,而其人反能食不呕,可知太阴气旺,旺不受邪,理势然也。
【阐释】诊断病邪传变,应当以现有证状为依据,方可决定其传与不传。郑氏说:“能食不呕,可知太阴气旺,旺不受邪,理势然也”。正足以说明不能为传经规律所拘。
六、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郑论】按少阳当三日而脉小者,邪已衰也,故断其欲已。
【阐释】
根据传经规律,伤寒三日,应为少阳受病,脉当弦紧,今脉小者,邪气微而病退,为欲愈的征象。亦即郑氏所说“邪已衰也,故断其欲已”,笔者认为不能单凭脉以定证,必须证状见减的,庶为欲愈。如脉小而证状加剧,则为正衰邪盛,非欲愈之征。
七、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郑论】按六经各有旺时,邪气衰者,每于旺时自解,正所谓正旺而邪自退也。
【阐释】本条指出少阳病欲解的时间,其精神与太阳病,阳明病欲解时同一意义。寅至辰上即每日上午三点至九点之间。
八、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烦躁)〔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就是去表入里的意思。)故也。
【郑论】按身无大热者,表邪将尽也,其人烦躁者,邪入阳明之验也,又并无三阴证据,何言阳去入阴,于理法不合,姑录之,以俟高明。
【阐释】郑氏云:“无三阴证据,何言阳去入阴,于理法不合”。此应解“阳去入阴”为由表证“阳”入里证“阴”之谓也。阴者指里而言,非指三阴也。
九、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头)〔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