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无己注解伤寒论。犹王太仆之注内经。所难者惟创始耳后之人于其。注之可疑者虽多。所发明大半由其注而启悟。至有忘其起予之功反责其解释之谬者。所以王宇泰云成氏解释最为详明。虽其中时或自相矛盾。亦白璧微瑕固无损于连城也。或曰。成氏注伤寒论不过随文顺释。但嫌其不辩叔和语。不分仲景书。正不知古人虚心着书。不敢轻易指责。
所以品愈高名愈着。如吾辈者。亦自厌其饶舌耳。
一成氏注仲景书已完。又自撰明理论。其解仲景桂枝麻黄青龙等汤尤为明畅。第惜其所解者不过廿余方耳。其所未发明者。愚即以原注中之意及采内台等书。大半以鄙意补之。
一驳正伤寒论例近非一人。愚今较之亦从众也。但仲景全书中。有四时八节决病法。乃伤寒论一部纲领。近今之书。
悉皆脱略。惟准绳于论例中犹存正文。但当日成氏亦未及注。愚特细为解释。以见十二宫辰斗柄所指。时节气候为之转移。当其时倘病伤寒。医人宜随时气立论则用药。始可十全。所以仲景亦云。此须洞解之也。
一伤寒论自成注以后。在昔明医如李东垣。不过以治法略举其要。朱丹溪亦仅以疑处摘问其目。未闻有以仲景原论全解者。至明季有歙人方中行着伤寒条辩八卷。乃成氏之后一人而已。我朝初有喻嘉言者。推展方氏未发之旨。着尚论篇五卷。是亦仲景之功臣也复有程子郊倩。即仿二书之意着后条辩六集。其中亦有可采之处。所可嫌者三家之书。皆倒乱。仲景六经篇原文。彼虽各有其理要之六经,原次或当日叔和未尽改易其间仲景妙义焉。知不反由此新编而尽失邪。
况方书治病。不过欲每条解明不致医药有误。而已非。若文公章句必欲承上起下也。孔子云爱礼存羊。凡六经原次余不敢乱叔和之旧。
一仲景六经篇中或有前不得不附之后,后不得不附之前者。则曰。附例或已经附注过而原论中复及者。则曰重出例。
或原论中始及未经注过宜附之后者。则曰附后例。其他如温病坏病及病。宜用刺另立治法。各分其篇于后者。又诸汤方宜附之后者。皆如上例也。六经篇中惟中寒病为真阴证。不入上例。止以重圈记之。其真阴寒证。宜用汤药。亦以重圈记之。
一此书凡系仲景论成注有未妥者。间采方喻程及诸名家之说。不敢窃取其所着书及姓氏。必为标出。间附己意。则曰。愚按及设为或问而余答也。
一此书既集仲景论后必附昔贤及后人方论悉属鄙意。逐条解明。然亦多方引证。不敢创为私说。务使论必中理。方必切病愚切愿天下后世之人。但能读是书。虽遇伤寒变证。极奇之病。然疗之有法。施之辄效。业医者可不勉之。

一辩伤寒非寒病
内经黄帝问曰。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岐伯对曰。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黄帝又问曰。
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何也。岐伯曰。夫寒甚。则生热也。此可见人病伤寒。皆系热证。或疑其所伤非热。要其寒气既传于内。无有不郁而生热者。故人之热病虽多。惟伤寒之热。其热为最。方寒之初感也。扪其人之头额肢体。其肌肤烙手而热如火。及寒之深入也。候其人之口鼻呼吸。其出气熏人而热如蒸。甚则面红目赤。鼻干唇焦。齿燥舌裂。喜露手足。
裸身体。渴欲饮水。溺浊而赤。便焦而黑。凡人身表里上下。无处非热。又何有于寒哉。内经中论伤寒。反以热病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