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按成注云。文蛤散以散表中寒水之气。夫文蛤咸寒。岂能散表寒。又注云。咸走肾。可以胜水。斯言实为定论。
夫肾与膀胱为表里。其能走肾者。即能入膀胱以胜水热也。大抵文蛤散。能解烦导水胜热。尽其用矣。
白散方:桔梗(三分)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贝母(三分)上件二味。为末。内巴豆。更于臼中杵之。以白饮和服。强人半钱匕。羸者减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
不利。进热粥一杯。利过不止。进冷粥一杯。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以水之。洗之。益令热却。不得出。
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
琥按成注云。辛散而苦泄。桔梗贝母之苦辛。用以下气。巴豆之辛。用以散实。夫巴豆乃热毒之药。肠胃中有水寒结积。宜用此以荡涤之。若上方后云。身热不解。引衣自覆。及以水
洗。益令热却。当汗不汗而烦者。尚宜用五苓散。以两解之也。汗出已者。非白散能出汗。乃承上文而言。不瘥者。用五苓散。得汗后。胸中水结不散。腹中痛。故与白散复加芍药也。
琥又按上方后云。不利进热粥。利不止进冷粥者。以热能助药力。冷能解药力也。但今人病结胸。挟食者多。不敢进粥。每以沸汤。并凉饮代之。
(附后例)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云云至)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云云至)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云云至)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上二条证。(正文与注俱见后第十四卷刺热论中)(附后例)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云云至)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云云至)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云云至)外证未去者。柴胡加桂枝汤主之。
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云云至)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柴胡桂枝干姜汤方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云云至)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上五条证并汤方。(俱见后第七卷少阳篇中)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云云至)此虽已下之。不为逆。(云云至)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此条证。乃少阳病。复兼太阴。所以柴胡证具。而以他药下之。不为逆。其成结胸者。乃少阳病误下之所致。与太阳病实无与也。其成痞者。以病兼太阴。早下之故成痞也。正文与注并)半夏泻心汤方(俱见后第七卷少阳篇中)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并病义。见前第四卷太阳中篇太阳病在经者。不可下。少阳病下之。亦所当禁。故以下之为反也。下之则阳邪乘虚。上结于胸。则心下硬。下入于肠。则利不止。中伤其胃。则水浆不入。其人心烦者。正气已虚。邪热躁极也。条辩云。心下烦。疑有脱简。大抵其候为不治之证。仲景云。结胸证悉具。烦躁者亦死。况兼下利。水浆不下者邪。其为不治之证宜矣。愚按此条。可见少阳病。亦有结胸证也。)脉浮而紧。而复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