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柯琴曰。六七日当解不解。因转属阳明。是脏气实而不能还之于腑也。急攻之。所谓已入于腑者可下也。三阳惟少阳无承气症。三阴惟少阴有承气症。
喻昌曰。六七日腹胀。不大便。则胃土过实。肾水不足以上供。有立尽之势。又非少阴负趺阳反为顺候之比。此时下之已迟。安得不急。
魏荔彤曰。六七日之久。热邪弥漫。熏灼中焦。不惟少阴水枯。且阳明津亡。至腹胀而脾阴已散。不大便而肠胃皆干。危急甚矣。急下其热邪。以救其肾阴。救肾阴即所以救胃与脾阴也。大凡大承气之用。非至坚用之以破。即至深用之以陷。而涤热邪。留真阴一也。在阳明热邪之耗胃津。
津。胃之真阴也。急为攻下。救其津以救胃。在少阴热邪之耗肾水。水。肾之真阴也。急为攻下。
救其水以救肾。无二法也。明乎此。则喻氏尝言伤寒当救阴。正于此等处用之也。
【纲】仲景曰。病患无表里症。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
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目】魏荔彤曰。虽无太阳表症。阳明里症。而发热脉数。以热在里则伤里。恐至津竭而后下之。无济也。故可下。但热入于里。胃既不实。多入下焦之血室。与血为溷。至血瘀甚。则虽下之。
而血必旋蓄。血热甚。则方下之。而挟利不止。此惟随症立法救之。故仲师分立下后二法也。
【纲】仲景曰。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然而汗出。解也。
【目】魏荔彤曰。此条是阳明胃实已成。而邪复转传少阳也。诸症中。惟不大便为正阳明病。
余皆少阳阳明应有之病。但犹属欲转而未全成少阳耳。
可下
属性:【纲】仲景曰。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
【目】朱肱曰。伤寒固有始得病。便变阳盛之症。须便下之。又有腠理寒。一二日便成少阴病者。须急温之。阳明里症者。内热是也。宜下之。伤寒始发热。恶寒。今汗后不恶寒。但倍发热而躁。始脉浮大。今脉洪实。或沉细数。始惺静。今狂语。此为胃实阳盛。再汗即死。须下即愈。更有心胸连脐腹大段疰闷。腹中疼。坐卧不安。冒闷喘急极者。亦不候他症。便下之。但大便妨闷。
恐尚有表症者。亦须少少与小承气汤微解之。不可过多。令大泄也。
失下。则气血不通。四肢便厥。医人不知。反疑是阴厥。进热药。祸如反掌。不可不察。
问。三阴有可下者乎。三阴大约可温。然须有积症方可也。何谓积症。太阴腹满时痛。桂枝加芍药汤。甚者桂枝加大黄汤。少阴口燥咽干。或腹满不大便。或下利清谷。心下痛。皆积症也。下症悉具。服汤已更衣者。止后服。不尔。尽剂与之。
王肯堂曰。大法秋宜下。凡可下者。用汤胜丸散。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纲】仲景曰。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
与承气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