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仲景曰。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
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目】柯琴曰。脉微细欲寐。少阴症也。脉浮细嗜卧。无少阴症。虽十日后尚属太阳。此表解而不了了之谓。兼胁痛。是太阳少阳合病。以少阳脉弦细也。但浮不细。是浮而有力。无胸胁痛。则不属少阳。但浮而不大。
又不属阳明。故仍在太阳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目】柯琴曰。本论无越婢方症。金匮有之。世本取合者即是也。仲景言不可发汗。则不用麻黄可知。无阳。则不用石膏可知。若非方有不同。必抄录者误耳。宁阙其方。勿留之以滋惑也。
鳌按。此是风寒两伤症。但无身疼腰痛骨节痛。是寒之伤营也轻。脉微弱。即阳浮阴弱之脉。
是风之伤卫也重。故虽未见有寒。而发热。热多寒少。又不汗出。其亦有寒在于营分明矣。但脉已见微弱。其无阳可知。故曰。不可发汗。故不用大青龙之辛散。而去其杏仁。加以芍药。以桂枝主风多之治。麻黄主寒少之治。芍药固摄虚阳之根。主脉微弱之治。名之曰桂枝二越婢一汤。则此方能固真阴。足以维阳之根蒂。虽发汗驱邪。而正阳不致上浮。故本方既有芍药。虽麻黄亦无害也。
乃柯氏据不可发汗。以麻黄为不可用。据无阳。以石膏为不可用。其麻黄之无害。已详言之。至石膏乃治上中焦邪热。与下焦肾虚之症无碍也。又以本论无越婢方症。惟金匮有之。亦思仲景本合伤寒杂病为一书。叔和分而为二。则仲景当时。金匮中所有之方。即如本论中所有。其合桂枝越婢成方。奚不可。不必阙之也。特此症原非易认。此方又难轻用。医者固当详审而斟酌之。与其蹈误用之愆。不如遵柯氏之说。故存其说于前。而又复辨之。
【纲】仲景曰。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
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目】张从正曰。此节言当察症而消息其虚实。不是据脉而论症。盖未发汗而脉浮数。是胃气实。
发汗后而脉浮数。
是胃气虚。
【纲】仲景曰。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散主之。
【目】柯琴曰。病在表之表。宜麻黄。病在表之里。宜桂枝。病在里之表。宜五苓。病在里之里。宜猪苓以利水。不可用五苓兼发汗。要知五苓是太阳半表半里之剂。归重又在半表。本条更加烦渴。则热已在里。而表邪未罢。故用五苓也。
【纲】仲景曰。小结胸。正在心下。按之作痛。脉浮滑者。小陷胸汤主之。
结胸症。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