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但汗出。不作战。所谓不战。应知体不虚也。若其人本虚。邪与正争。微则振。甚则战。正胜邪则战而汗解矣。夫战则正气将复。栗则邪气肆强。故伤寒六七日。有但栗不战竟成寒逆者。多不可救。此以正气中虚。阴邪内盛。正不盛邪。而反为邪胜。凡遇此症。非大温热不可。
柯琴曰。阳脉微二句。承上之辞。不得作三段看。太阳病。阳浮而阴弱。是阳强也。今阳脉微。
即是阴阳俱停。病虽不解。已是调和之脉。其解可知矣。脉但浮者为阳盛。必先烦而有汗。阳脉微者为阳虚。必先振栗而汗出。振栗。是阴津内发之兆。汗出。是阳气外越之征。此阴阳自和而愈也。
身热恶寒身寒恶热
属性:【纲】仲景曰。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
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目】赵嗣真曰。详仲景论中。止分皮肤骨髓。而不曰表里者。盖以皮肉脉筋骨五者。素问以为五脏之合。主于外而充于身者也。惟曰脏曰腑。方可言表里。可见皮肤即骨髓之上。外部浮浅之分。
骨髓即皮肤之下。外部深沉之分。与经络脏腑属里之例不同。况仲景出此症在太阳篇首。其为表症明矣。是知虚弱素寒之人。感邪发热。热邪浮浅。不胜沉寒。故外怯而欲得近衣。此所以为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药宜辛温。至于壮盛素热之人。或酒客重感邪之初。寒未变热。阴邪闭乎伏热。
阴凝于外。热郁于内。故内烦而不欲近衣。此所谓寒在皮肤。热在骨髓。药宜辛凉。必也一发之余。
既散表邪。又和正气。此仲景不言之妙。若以皮肤为表。骨肉为里。则麻黄症骨节疼痛。其可名为有表复有里也乎。
危亦林曰。热在皮肤一条。仲景不立方治。宜先与阳旦汤。寒已。次以小柴胡加桂温其表。
鳌按。本条自成注以表里释皮肤骨髓。后人宗之。误也。仲景论言表热里寒。表寒里热症甚多。
宁此条不曰表里。而偏曰皮肤骨髓耶。其可知矣。故独赵氏之说。披剥精当。识见过人。足以破千古之惑。至表热里寒。乃少阴症。详少阴篇中。
热多寒少
属性:【纲】仲景曰。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圊便欲自可。
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宜桂枝麻黄合半汤。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目】朱肱曰。太阳热多寒少。有此二症。其用药皆不同也。二条。以脉微弱。故不可发汗。
若脉浮。虽热多寒少。亦可发汗也。大抵伤寒。寒多易治。热多难愈。伤寒发热者。以寒极则生热。治法。多用冷药。故令热不去。仲景热多寒少。用桂枝二越婢一汤。不渴。外有微热者。用小柴胡加桂汤。皆温表之义也。近时多用小柴胡汤。不问阴阳表里。凡伤寒皆令服此药。往往有因服小柴胡而成阴症者。仲景虽云伤寒中风。有小柴胡症。但见一症便是。不必悉具。此为是少阳症。
当用小柴胡。不必少阳症悉具耳。况本方又有随症加减法。古人方治。审谛如此。
赵嗣真曰。详论中热多寒少。止此二症。其一症。仲景之意盖以得病七八日如疟状。发热恶寒。
热多寒少。十六字。为自初至今之症。以下乃是以后拟议防变之辞。当分三截看。若其人不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