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要。自谓能尽伤寒之治。而胶柱以待天下后世者。吾不知其是诚何心也。
(三)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
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皆与首条同。而无恶寒烦躁。则是较轻于首条。亦风寒俱有而中伤之证也。微除。言虽未全罢亦已减轻也。发烦风壅而气昏也。目瞑。寒郁而血滞也。剧。
作衄之兆也。衄。鼻出血也。鼻为肺之窍。肺为阳中之阴而主气。阳邪上盛。所以气载血上妄行而逆出于鼻也。阳气。以风而言也。风为阳而由气道。所以得随衄散解。故曰阳气重故也。用麻黄汤者。以寒属阴。性沉滞而难解。所以须发之也。方见中篇。下同。
(四)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此承上条复以其更较轻者言。以见证亦有不治自愈之变。所以晓人勿妄治以致误之意。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与上条同。而无疼痛。既无疼痛。则比之上条又更较轻于首条可知矣。所以不待攻治。得衄则亦自愈。得衄自愈者。汗本血之液。北人谓衄为红汗。达此义也。
(五)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以伤寒为首称而承之以脉浮紧者。寒多风少之谓也。上二条皆风多寒少。前条以服药已微除。
汗发不对而致衄。上条以较轻得自衄。此以寒多不发汗而致衄。三条之所以辨差分也。盖寒多则于法当发汗。当发而失于不发。热郁血乱。所以衄也。衄则阳邪之风散。麻黄汤者。发其尚未散之寒也。
(六)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令。平声。此总上三条而着其不可汗之脉。所以严致戒慎之意也。盖尺以候阴。迟为不足。
血。阴也。荣主血。汗者。血之液。尺迟不可发汗者。嫌夺血也。
(七)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杏仁(二十四个去皮尖)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芍药(一两)生姜(一两切)甘草(一两炙)麻黄(一两去节)大枣(四枚擘)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温服六合。
八九日。约言久也。如疟状。谓有往来寒热而无作辍之常也。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者。风寒俱有而寒少风多也。不呕不渴清便欲自可。邪之往来。出者未彻表。入亦未及里也。一日二三度发。乃邪居浅近。则往来易及而频数。故脉亦微缓而谓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已下。重以不得解者言而出其治也。阴言后。阳言前。俱虚。故禁攻也。更。再也。不可汗。已过表也。不可吐下。未见有里也。热色。阳浮外薄也。然阳虽外薄。以阴寒持之而不能散。所以小汗亦不能得出。气郁而痒也。桂枝麻黄各半汤者。总风寒而两解之之谓也。此与第十四篇第二十章互看。
(八)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更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