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厥阴。中风。脉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风脉当浮。以厥阴本微缓不浮。故微浮。则邪见还表。而为欲愈可诊。不浮。反不然。
(三)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阴属木。王于丑寅卯之三时。正气得其王时。邪退而病解。在六经皆然。夫以六经各解于三时而三阳解自寅至亥。三阴解自亥至卯。厥阴之解。至寅卯而终。少阳之解。自寅卯而始。何也。
曰。寅为阳初动。阴尚强。卯为天地辟。阴阳分。所以二经同王。其病之解。由此而终始也。然则三阳之王时九。各不相袭。三阴之王时五。太阴与少阴同子丑。少阴与厥阴同丑寅。何也。曰。
阳行健。其道长。故不相及。阴行纯。其道促。故皆相蹑也。
(四)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厥阴属木。木生于水。欲饮水。求生也。少少与。润之也。愈。木得润则生也。
(五)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四逆见少阴篇。厥见下。盖厥为四逆之极。阴阳既不相顺接。下则必至于脱绝。故禁勿用也。
(六)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反。音板。应。平声。反。犹左也。言不顺于道也。黄芩汤。寒药也。彻。亦除也。应。亦当也。反能食者。胃欲绝。引食以自救也。中。以胃言。死。谓万物无土不生也。
(七)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
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食以之食。与饲同。索。当作素。数。音朔。食。以饲之也。素。常也。谓以素常所食之饼饵饲之。以颐其情也。一说无肉曰素。谓不令犯食禁也。不发热。言所食之饼化消而无患。故曰知胃气尚在也。暴热。谓厥而猛然得热。见阳回之意也。故曰其热续在。期之旦日夜半愈也。旦日。
明日平旦。朝而阳长之时也。夜半。阴尽阳生之时也。所以然者。以下至夜半愈。乃反复申明上文之意。数以候热。痈脓者。厥阴主血。血热持久。则壅瘀。壅瘀则腐化。故可必也。
(八)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先厥。起于阴也。后发热。阳胜也。见厥。谓复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