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观之。厥即逆冷。逆冷即厥。初无少异。况厥阴篇中。以厥少热多。厥多逆少。为病之进退。以热对厥。
则知不止于不温。而实四肢逆冷矣。但厥逆有轻重之不同。寒热之各殊。所以素问厥论中。有热厥寒厥之分也。故论中或云厥。或云厥逆。或云四逆。或云厥冷。或曰手足寒。或曰手足厥寒。皆指手足厥冷而言也。然厥逆虽皆手足寒冷。而其所以致厥之故。则有寒热之不同。若寒邪在里。阴寒肆逆。则阳气不充于四肢。故有厥逆之患。若热邪内郁。邪气阻绝。则阳气不达于四肢。故亦有厥逆之变。人身阳气。起于足少阴之
故灵枢云。卫气昼行于阳二十五度。夜行于阴二十五度。常从足少阴出入者也。所以少阴肾中命门真阳之气。
游于一身而布化。则为三焦。达于皮肤而固密。则为卫气。邪在少阴之里。无论寒热之邪。皆足以阻绝二气之流行。
盖阴血无阳气。则无以流行。阳气无阴血。则无以附丽。二者相根据。并行不悖。顷刻不离。故生气通天论云。
阴阳离决。精气乃绝。绝者。阻绝之谓也。若此者。其即阴阳不相顺接之谓欤。此所谓少阴病者。即前所云脉微细。
但欲寐之少阴病也。已见四逆之变。而又有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痛。或泄利下重诸阴邪之见证。若果属寒厥。则当以四逆汤及附子汤主之矣。而仲景以四逆散主之者。何也。盖因本系中风之阳邪。或邪自阳经传来者。本属阴中之阳邪。虽未可以寒凉施治。亦不可率以四逆汤之辛热。妄投致误。故以甘缓升解。
开结敛阴之四逆散和之而已。然四逆散性味和平。非疗厥治逆。一定不移之定法也。前辈辄以为寒凉之剂。
未可以之治疗寒厥。误矣。夫甘草枳实。本非寒药。且柴胡但能升解郁热。并无寒性。芍药走阴酸敛。亦非寒物。又何寒凉之有。窃推仲景之意。盖以甘草之甘和。以缓阴邪之急。枳实之苦。以开中气之结。柴胡以升发其阳气之郁。芍药以收敛其阴气之逆。所服不过一方寸匕。一日三服而已。所以药力轻微。制剂褊小者。
无过和解其邪耳。若和之而证减厥除。则其邪解矣。若阴邪盛。厥逆不解。则温经复阳之四逆等汤具在。
若厥后发热。不恶寒而反恶热。口燥舌干。烦躁不眠。谵语便秘。则为自阴还阳。已非阴经之旧证。前治阳明法可用也。此正所谓持其两端。观舋而动之法。与兵家无异。若仍泥诸四逆厥冷为不可下之例。则又非变通之活法矣。
四逆散方甘草枳实柴胡
芍药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义具注中)后加减法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痢。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拆。
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着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内汤中。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详推后加减法。凡原文中。每具诸或有之证者皆有之。如小柴胡汤。小青龙汤。真武汤。通脉四逆汤。四逆散皆是也。
愚窃揆之以理。恐未必皆出于仲景。如小柴胡证之或咳。去人参而用小青龙法。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虽或可用。然肺寒气逆者宜之。肺热而痰气壅盛者。非所宜也。前小青龙症。本以水寒侵肺。表证未解。又与麻黄桂枝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