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二升少半。史记廉颇传。一饭斗米。汉书食货志。食人月一石半。赵充国传。以一马自佗负三十日食。为米二斛四斗。麦八斛。匈奴传。计一人三百日食。用
十八斛。不应若此之多。史记河渠书。可令亩十石。稽康养生论。夫田种者。一亩十斛。谓之良田。晋书傅玄传。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至数十斛。
今斩获最多。亦不及此数。灵枢经。人食一日中五升。既夕。礼朝一溢米。暮一溢米。注二十两曰溢。
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晋书宣帝纪。问诸葛公食可几何。对曰三四升。会稽王道子传。国用虚竭。自司徒以下。日廪七升。本皆言少而反得多。是知古之权量。比之于今。大抵皆三而当一也。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居鲁。奉粟六万。索隐曰。当是六万斗。正义曰。六万小斗。当今二千石也。此唐人所言三而当一之验。
盖自三代以后。取民无制。权量之属。每代升序。至魏孝文太和十九年。诏改长尺大斗。根据周礼制度。
颁之天下。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壬辰。改度量权衡。并根据古式。虽有此制。竟不能复古。至唐时犹有大斗小斗之名。而后代则不复言矣。
山堂考索。斛之为制。方尺而深尺。班志乃云。其中容十斗。盖古用之斗小。
欧阳公集古录。有谷口铜甬。始元四年。左冯翊造。其铭曰。谷口铜甬。容十斗。重四十斤。以今权量校之。
容三斗。重十五斤。斗则三而有余。斤则三而不足。吕氏考古图。汉好时官厨鼎。刻曰重九斤一两。今重三斤六两。今六两当汉之一斤。又曰。轵家釜三斗弱。轵家甑三斗一升。当汉之一石。大抵是三而当一也。
古以二十四铢为两。五铢钱十枚。计重二两二铢。今秤得十枚。当今之一两弱。又汉书王莽传言天凤元年。
改作货布。
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长官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圆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其文右曰货。
左曰布。重二十五铢。顷富平民掊地。得货布一罂。所谓长二十五分者。今钞尺之一寸六分有奇。广一寸者。今之六分有半。八分者。今之五分。而二十五铢者。今称得百分两之四十二。(俗云四钱二分)是则今代之大于古者。量为最。权次之。度又次之矣。
大斗大两汉书货殖传。黍十大斗。师古曰。大斗者。异于量米粟之斗也。是汉时已有大斗。但用之量粗货耳。
唐六典。凡度以北方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一尺二寸为大尺。十尺为丈。凡量以
黍中者。容一千二百黍为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斗为大斗。十斗为斛。凡权衡以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应劭曰。十黍为。十
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