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曰但当利其小便。若雾露之清邪。即当以微似汗解之矣。然利小便句。当审察其脉证机宜。未可泛然以淡渗为治也。脉既沉细。关节已疼。而小便不利。则阴寒可知。自当以寒湿为治。责之下焦无火。
膀胱之气化不行。则五苓散。及甘草附子汤之类。当意在言表。
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似熏黄。
此亦论两水地气之湿也。一身尽疼。即前湿流关节之义。前云脉沉而细。明是寒湿之邪。此虽无脉象。
而云发热。则邪犹在经。身色如熏黄。是湿已入里。脾受湿伤。而中央土色已现于外。湿邪充塞浸灌于表里肌肉肢节之间。所以一身尽疼而身色如熏黄也。熏黄者。如烟熏之状。黄中带黑而不明润也。盖黄家有阴阳之别。阳黄明润。
阴黄则黑暗而无光泽。素问五脏生成篇云。黄如蟹腹者生。黄如枳实者死。如阳明篇伤寒发黄。身如橘子色者。而用茵陈蒿汤下之。及身黄发热而以栀子柏皮汤。以至麻黄连轺赤小豆汤者。皆以瘀热在里。
小便不利。湿热停蓄所致。悉属阳黄。此证一身尽疼。已属寒湿之邪。流于关节而身色如似熏黄。即阴黄之属也。外虽发热。尚为太阳在表之邪。其发现之色。则由内达外。既如烟熏。或当于寒湿中求之。
未可知也。但必详审其脉证而施治耳。仲景所以不立治法者。盖欲人于阴阳寒热中求之耳。未有一定可拟之法也。设一立治法。即胶于一偏。恐后人执着其说而不能圆通变化耳。
湿家病。身上疼痛。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内药鼻中则愈。
成注每不能阐发仲景深义。遂为后世所讥。惟此条注释。颇得原文精义。但尚嫌其语焉不详。多所缺失。今即因其意而申之云。此盖言雾露所感之湿。所谓清邪中上者是也。既称湿家而不云关节疼痛。
又不言一身尽疼痛。更不言骨节烦疼掣痛。但曰身上疼痛。身上者。身之上也。邪在上焦。是湿未流于关节。而外客于身上之肌表也。不云发热身似熏黄。但曰发热面黄而喘。是湿未入里而色但现于头面也。
喘者。肺主皮毛。开窍于鼻。湿袭皮毛。内壅肺气。所以鼻塞而喘。非胸腹胀满而喘也。若寒湿在里。
则属阴邪。无头痛发热之见症。脉当沉细。此则发热头痛。鼻塞而烦。是邪气但在上焦。毫不犯里。
故其脉大而自能饮食。腹中和而身躯脏腑无病也。其病但因头中寒湿故鼻塞也。
病浅不必探求。毋庸制剂。但当以辛香开发之药。纳之鼻中。以宣泄头中之寒湿则愈。朱奉议及王氏准绳。
俱用瓜蒂散。
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胸满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饮。则口燥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