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他的能力的反对,可在另一生而非一时加到他,可能是后果的负担,当他回到这些‘力量’的原地所负起的:这可能发生在一小限度亦如在一大范围上,在他的微小错误亦如在这些大事例上。因为原则是同一个;我们中同的心思体,以误用力量而求成功,为‘自然’所许,但终於对之反动了,便得到反对底报复,在失败舆痛苦舆无成的相状下。但推衍这一微小底因与果的线索,推到一不可变移的绝对‘法律’的格位,或一无上‘有体’的整个宇宙行为律,则是无效底;这些皆属於一中间界,介於最内中底或至上底事物之‘真理’、与物质‘自然’之无偏性之间。无论怎样,‘自然’的反应在真元上非意在於赏或罚;那不是他们的基本价值,毋宁可说是自然底关系之一内在价值,至若其影响精神进化,则是在心灵的宇宙训练中之经验教训之一价值。设苦我们触火,他便灼伤,但在这因果关系中没有惩罚的原则,这是一关系的教训,一经验的教训;这样在‘自然’和我们的一切交涉中,有事物之一关系,也有一相应底经验之教训。
宇宙底‘能力’的作用是复杂底,同样一些‘力量’,可随环境不同而以不同底方式作为,可随有体之需要,可随宇宙底‘椎能’在其作用中之原旨而异;我们的生命不单是受到其自有的能力之影响,也受到他人的能力的和宇宙底种种‘力量’之影响,而且凡此浩大底交互底活动,在其结果上皆不能单独取决於一个因素,即一个统治一切的道德律,及其无外地尊注重人类个人的功与过,罪恶与善德。同然,幸运与恶运,快乐与痛苦,安豫舆患难与灾祸,也不能认为其所以存在,徒然是焉了对此自然有体在其善恶的抉择上的激动与抑过。是为了经验,是焉了个人的生长,心灵乃入乎重生;喜与忧,痛苦与患难,幸运和不幸运,皆是那经验的部分,那生长的手段:甚且心灵可自动选择或接受贫穷,不幸,和患难,以为有助放他的生长,可刺激起迅速底发展,而拒绝财富典繁荣舆成功,以为危险,且可导致精神底努力之懈。
快乐与成功带来快乐,无疑是人类的合法的要求;这是‘生命’与‘物质’的一企图,要得到幸福的一粗疏形相或淡色反映:但是一浅薄底快乐和物质上的成功,无论於我们的情命本性为多么可欲,皆不是我们的生存的主要目的;倘若那便是原旨呢,则生命在宇宙底事物秩序上必会另外拾怎样安排了。重生的环境的一切秘密,皆以心灵之唯一主体需要为中心,心灵需要生长,心灵需要经验;那便统治了他的进化的路线,其余一切皆属附庸。宇宙底存在,不是一广泛正义的浩大行政系统,以一赏与罚的宇宙‘法律’为其机械,或一神圣底‘立法者’和‘裁判官’坐在中央。
他在我们看去起初是‘自然’的能力的一伟大底自动运动,在其中出现一知觉性的自我发展着的运动,因此是‘精神’的一运动,在‘自然’的能力之动展中作发她自体。重生的轮转便在此动展中运行,而在那轮转中,心灵,造性灵体,为他自体准备着,或者‘神圣智慧,或宇宙底‘知觉性?力量’替他准备,且经过她的作为,凡在其进化的下一步所需要者,下一个人格的形成,将来底必要底经验之结集,即恒常从过去,现在,未来底能力之继续川流中所组织所供给的经验,为了‘精神’的每次向前或向后的新底一步,或仍是在一圆圈中的,但常是道有体的生长中的一步,进向其命定底在‘自然’中的自我舒展。这又引导我们到再生之普通概念的另一原素,不能接受的,因其明显是物理心思的一错误,谓心灵本身是一有限底人格,从一生到另一生常存而不变。
这心灵和人格的太简单且浅薄底理念,生自物理心思之不能望到在这单一存在中的他的明显底自我形成以外。在其概念中,蒋世而还生的,不但只应是同此精神有体,同此性灵元体,亦且应是自性的同此一形成,在过去一生中寓居於身体中的;身体改变了,环境皆不同了,但有体的形式,心思,性格,风度,气质,倾向皆同:约翰斯密司在他的新生命中,是同此一约翰斯密司在他上一趟的转世中。倘若竟是那样的呢,则重生不会有任何精神底用虚或意义;因为那只会有同此一微小人格的重复,同此一微小底心思底和情命底形成,直到‘时间’之终尽。为了具於身形中之有体的生长,生长到他的真实性之圆满局度,不但一新底经验,亦且一新底人格为必不可少;重复同一人格能是有益,只倘若在其经验的形成中有什么未尝完全,而需要在自我的同一间架上作出,在此同一心思的建筑中,具有同此形成了的能力之量。但寻常这会是十分可厌的,为约翰斯密司的心灵者,不能得到什么益处,或圆成他自体,倘永远仍其为约翰斯密司,他不能成其生长或臻於完善,倘永远重复着同此性格,兴趣,职业,内中和外在运动的这些样式;那会不是一进化,只会是一永恒底重复之无意义底继续。我们对我们现在的人格的粘执,要求这种继续,这一重复;约翰斯密司要永远是约翰斯密司:但这要求明显是愚痴底,而且,若加以满足呢,那会是使之空劳失望,不会是一圆成。唯独是由外在自我之一转变,本性的一恒常底进步,在精神中的一生长,我们乃能认我们的生存为有正当理由。人格,只是一暂时底心思,情命,身体的形成,为真底‘人’这有体,性灵元,所发布於外表的,他不是在其畏住之真实性中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