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能有有体之某种高贵性的:促使他接受他的早底不可避免的个人之灭无,这不能豫先阻止他将已在他内中发展的意志和思想作高尚底用处,或阻止他指挥之以达伟大底目的,将必为或可能为人类所完成的,甚至人类的集体的暂时性格也不甚关重要,除非是在最属唯物论的存在观;因为长此若宇宙底’变易‘取了人类的心思和身体的形式,则其在人这生物中所发展的思想,意志,将自加成作出,而聪明地遵循他,乃人类生命的自然法律和最佳规则。人类及其福利和进步,当其坚住于大地上的期间,安排了最大底原地和自然底界限,为了达我们的有体在世间的目标;民族的优越底长存,集体生命之伟大和重要,应当决定我们的理想的性质和视野。但设若人类的进步或福利被除开了,以为不是我们的事,或以为欺骗,然个人犹在:造就他的可能最伟大底圆成,或尽其极利用他的人生,在他的本性所要求的任何方式上,则将是人生的意义。
超世间观念,则承认物质宇宙的真实性,也接受世界和人生的暂时底经历,为我们当从之出发的第事实;但他在这上面加了另见解,以为有其他世界或存在诸界,有永恒底或至少较悠久底时历的;他见到在人的身体寿命之生死性之后,有他内中的心灵之永生性。对永生性的信仰,有躯体之外的个人的人的精神之永住,是这派人生观的要诀。这依其本身便需要那另信仰,信有较物质底和世间底存在为高的诸界,因为在这世界中,每动作是依乎某些力量的活动,不论是精神底,心思底,情命底,或物质底力量,皆取’物质‘的形式且在’物质‘的形式中活动,则离了躯壳的精神,不会有依止处。从这事物概念中兴起了理念,即人的真正故家在彼面,而此大地上的生命,这样那样只是他的永生性上的插话,或者是天上底和精神底存在,转道而落于物质存在裹。然则这转道的性格,始,舆终又是什么呢?起初,有某些宗教的观念,长期坚住,但现在已大为动摇,不被人信仰了,即人原本作成是物质底活躯体,在大地上,而有新生底神圣灵魂嘘入其中,或则怎样是与之相关聊了,由于全威底’创造主‘之命令。当作单独底插括,这生是机会,他从此可进入永恒福乐之世界,或永恒悲苦之世界,随其行为之为善为恶的普通底或过重底平衡,或随其接受或不接受,知道或忽视某信仰,敬拜方式,神圣中介者,或另随他的’创造主‘武断底前定底任意施为。
但那是超世间底人生理论,在其可疑问的信理或教条之最少理性底形式中。以身体有生而创造心灵,用道理念作为我们的起点,我们仍可假定,由自然底律则,于切为共通底,时当心灵蜕出他的原始物质胚胎,如蝴蝶从她的蛹中脱出,以他的轻灵和彩丽底翼子,在风中翔舞,如是,其生存的余分,仍当在彼面,在超世间界中追随着的。或者,我们可以更好假定,心灵有其先于世间的存在,入乎物质中的堕落或下降,再回升入天上底有体。设若我们承认心灵之先在,则没有理由除外这最后可能性,视为偶然底精神事件,属于存在之另界的有体,可想像的,为了某些目的擅得人的身体和性质:但这不像是土地存在之普遍原则,或创造物质世界之充分理由。有时也曾有过这样底假定,在这世间的单独生命,只是阶段,而有体之发展到更近于他的原始底光荣,则发生于多个世界的连串上,即他的生长之其他各个阶段,他的旅程之多个驿站。物质世界,或尤其是这地球,乃预定底繁华场所,为神圣底权能,智慧,或狡猾所创造的,所以使这插剧出演。随所们所采择对这事的观点,我们当见其为苦刑磨折之场,发展的原地,或幕精神底堕落和贬谪戏。也有印度观念,视此世界为神圣游戏(Lila)的花园,即神圣’有体‘与宇宙存在在此低等’自性‘的情况中之游戏:人的心灵,以延长了的系投生而参加这’游戏‘,但他是命定了得终于回异到’神圣有体‘的本界,在那裹享受永恒底亲近与感通:这便供给此创造程序与精神冒险以相当底正理,在这类心灵连动或心灵循环其他述说中未有或未明白指出的。在这普通原则的凡此种种不同底说法中,常是有三个真元底特点:第,信仰人类精神的个人永生;
第二,为此必有底从论,即这理念,其流连于世间为暂时底过程,从他的最高永恒底自性离别,和彼方之天为其正当居处;第三,着重伦理体和精神体的发展,当作上升的手段,因此便是人生的唯正当事业,在这’物质‘世界裹。这便是三个基本看法,各有其对人生的心思态度,关于我们的存在皆是能采纳的;其余的通常皆只是中途站,或不然,则是些变换或组合,试欲较自由地自行配合到这问题的复杂中的。因为,在实际上,以人之为族类而论,无论少数个人可成功于作出什么,不可能永远或全般以任何这三种态度的主旨,领导他的人生,纯无他,而除外余者在他的本性上的要求。是其二或其多的混乱底结合,是他的生命动机在他们上面的冲突或分化,或怎样试求其综合,乃他的处理他的复难有体之各种行动,他的心思的直觉的辩法,他们皆向之求其认可的。似乎是切人,正常以他们的大部分能力,用在世间生活上,用在个人和民族的世间底需要,利益,欲望,理想上。这不能另外怎样;因为身体的保重,人的情命体和心思体的满足,对高尚底个人的和大家集体的理想之追求,始于可达到的人类完善化的理念,或近于完善化者,经过他的正常发展的,这些皆以我们在世的有体之真本性格加到我们身上;这些皆是其律别的部分,其自然底行动和规律,其生长的条件,而且倘若没有这些事物,别人不能达到他的充分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