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会说英语和半吊子的印地语。离开她那小小的社交圈子她根本无法和人交谈。
她不会用手吃饭,也不会蹲在地上等公共汽车;她从来不去寺庙朝拜,去了也只为欣赏建筑;从来没嚼过槟榔叶子,甜品店里的甜点也大多没尝过,说是觉得恶心;看完一部宝莱坞电影说情感消耗太多累死了,一路像个病人似的走回家,然后瘫倒在沙发上;她觉得用头油很粗俗,她用卫生纸擦屁股;她喜欢所谓的英国蔬菜——甜豌豆、芸豆、小洋葱,害怕吃——害怕——本地的黄瓜、圆葫芦、榴莲、南瓜和市场上卖的菠菜汁。
他们俩一块吃饭总感到不舒服——她讲究细节,享受食物又不肯尽情大嚼,这让他很不自在;而他急吼吼地用手抓着木豆吃,嘴巴还咂得啧啧有声,她看了十分厌恶。法官吃小麦饼、油煎饼和土豆饼都用刀叉,而且坚持要赛伊也这么做。
基恩十分肯定赛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假称对自己的生活不太印度化感到羞愧,也许是吧,可这却标明了她的社会地位。哦,是的。所以她可以享受那种不正当的奢侈,可以羞辱你、指责你,并以此为乐,而结果却适得其反——你没有垮掉,反而神奇地站了起来。
于是,在情绪激动的一刻,他什么都说了。他告诉他们那里有枪,厨房里食物丰富,壁橱里藏着酒,没有电话,也没有人可以求救。
第二天早晨,他醒过来,又感到非常内疚。他记起去年他们俩在花园里,相互缠绕着躺在大树下,身下的草有些硌人,他们透过参差的树叶和史前的蕨草植物望见繁星满天。
可爱情是一种液体,如此易变。他逐渐明白,爱情不是经文,不够坚定;它摇摆不定,倒向背叛,给它什么模子,它就成什么形状。事实上,你可以不停地把它倒进无数容器。它可以用来服务于各种目的……他本希望它能有所克制。他开始有点害怕了。
四年前,厨子第一次动了送儿子出国的念头,当时一艘豪华游轮的招聘代理来到噶伦堡,招募人员做服务生、厨房白案、厕所清洁工——都是些杂役活,年终庆贺晚宴上他们要穿西装打蝴蝶结领结出场,脚下穿溜冰鞋,一个站在另一个的肩膀上,头上顶着菠萝,手里端着浇上酒点燃了的可丽薄饼卷。
“可以获得美国的合法工作!”广告刊登在当地报纸上,城里各处墙上也张贴着这样的海报。
那人在辛克莱酒店的房间里设了一个临时办公室。
应聘的人在酒店外面排起长龙,绕酒店整整一圈,队伍首尾相接,局面乱哄哄的,有不少人插队。
比居从家里赶到噶伦堡来应聘,法官极力反对,为什么比居就不能等厨子退休了来为他工作呢?轮到比居了,他很高兴等候的时间没他想的那么长。
比居带着厨子以前的假推荐信来面试,以此证明他来自一个好人家,一封卜提神父的信说他道德品质很好,还有一封是波特叔叔写的,说他做的烤肉是最好的,无与伦比,尽管他从未吃过这孩子做的任何东西,比居也从未吃过自己做的东西,因为他从来不做饭。别看他们家是一个穷村子里最穷的一户,他奶奶一直照料他的饮食,早把他宠坏了。
不管怎样——面试很成功。
“我什么布丁都会做。欧式的或印度式的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