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
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秦时,有寡妇富,筑怀清台以尊之。礼义日以媮,圣经久烟埃。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才。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苏子由云:“州县之间,随其大小,皆有富民,此理势之所必至。所谓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然州县赖之以为强,国家恃之以为固,非所当忧,亦非所当去也。能使富民安其富而不横,贫民安其贫而不匮,贫富相恃,以为长久,而天下定矣。介甫不忍贫民,而深嫉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不知其不可也。方其未得志之时,为《兼并》之诗,及其得志,专以此为事,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民无贫富,两税之外,皆重出息十二。吏缘为奸,至于倍息,公私皆病矣。吕惠卿继之以手实之法,私家一毫以上,皆籍于官。民知有夺取之心,至于卖田杀牛,以避其祸。朝廷觉其不可,中止不行,仅免于乱。然其徒世守其学,刻下媚上,谓之‘享上’。有一不享上,皆废不用。至于今日,民遂大病。原其祸,出于此诗。盖昔之诗病,未有若此其酷者也。”
熊勿轩云:“按此诗未尽如苏氏之讥,抑强扶弱,必如明道、横渠之议而后可,行之以青苗、手实,则非也。究苏氏之说,则富者跨州连县,安得而不横?贫者将无立锥,安得而不匮?上不为限制,何有纪极?斯民又何日蒙先王至治之泽也!”
书山石辞
水泠泠而北去,山靡靡以旁围。欲寻源而不得,竟怅望以空归。
朱文公《楚辞后语》云:“《书山石辞》者,宋丞相荆国王文公安石之所作也。公游舒州,山谷书此辞于涧石。虽非学楚言者,而亦非今人之语也,是以学者尚之。”
《高斋诗话》云:“舒州三祖山金牛洞,山水闻于天下,荆公尝题此诗。后人凿山刊木,寖失山水之胜,非公题诗时比也。”黄鲁直亦曾效公题六言,今附于左。
附黄山谷题山谷石牛洞
司命无心播物,祖师有记传衣。白云横而不度,高鸟倦而犹飞。
按灊山在舒州怀宁县北,有九天司命真君祠。山谷寺在县西,有二祖僧璨大师塔,山谷首联故云。
《高斋诗话》云:“鲁直此诗,识者谓其语虽奇,亦不及荆公之自然也。”
寄蔡氏女
其一
建业东郭,望城西堠。千嶂承宇,百泉绕溜。青遥遥兮纚属,绿宛宛兮横逗。积李兮缟夜,崇桃兮炫昼。兰馥兮众植,竹娟兮常茂。柳蔫绵兮含姿,松偃蹇兮献秀。鸟跂兮下上,鱼跳兮左右。顾我兮适我,有斑兮伏兽。感时物兮念汝,迟汝归兮携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