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侈,大也。朝廷侈於妒上,妇人侈於妒下。伯姬以至贤为三国所争媵,故侈大其能容之。唯天子娶十二女。侈,昌氏反,大也。妒,子故反。取十,七住反,本或作“娶”。
[疏]注“朝廷侈於妒上”。解云:言妒其有贤才而居於巳上位者,是朝廷侈之妒也。注“妇人侈於妒下”。解云:言不能容众妾而妒恶之者,是妇人妒也。“故侈大其能容之”。解云:考诸旧本,“大”上无“侈”字。注“唯天子娶十二女”。解云:《保乾图》文。孔子为后王立制,非古礼也。
丙午,晋侯獳卒。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獳,乃侯反。
[疏]注“不书葬”至“同等”。解云:《春秋》之义,君杀无罪大夫,例不书其葬,见其合绝之。是以僖九年“晋侯诡诸卒”,何氏云“不书葬者,杀世子也”是也。其杀赵同等,即上八年“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是也。
秋,七月。公如晋。如晋者,冬也。去冬者,恶成公,前既怨怼不免牲,今复如晋,过郊乃反,遂怨怼无事天之意,当绝之。去,起吕反。恶,乌路反。复,扶又反。
[疏]注“过郊乃反”至“天之意”。解云:谓明年“三月,公至自晋”,是过郊乃反,是其无事天之意。注“当绝之”者。解云:当合绝之,不可为鲁侯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八年)
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
晋侯使郤州来聘。已丑,及郤州盟。郤州,本亦作“犨”,尺由反。
[疏]“晋侯”至“州盟”。解云:上三年冬,“晋侯使荀庚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传云“此聘也,其言盟何?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注云“以不举重,连聘而言之,知寻绎旧故约誓也。书者,恶之。二国既修礼相聘,不能相亲信,反复相疑,故举聘以非之”今此亦然,而无传注者,从彼可知,故省文。案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注云“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是以《春秋》之例,莅盟、来盟悉书时,即僖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之属是也。今此经及上三年“荀庚盟”之属,皆书日者,盖以既修礼相聘,不能相亲信,反相疑,是故不与信辞耳。
夏,季孙行父如晋。
秋,叔孙侨如如齐。
冬,十月。
十有二年,春,周公出奔晋。周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自其私土而出也。私土者,谓其国也。此起诸侯入为天子三公也,周公骄蹇不事天子,出居私土,不听京师之政。天子召之而出走,明当并绝其国,故以出国录也。不月者,小国也。
[疏]“周公者何”。解云:既是周臣,自周无出,而经书出,故执不知问。注“私土不听”至“小国”。解云:《春秋》之例,大国君奔,例皆书月,即桓十六年“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之属是也。小国例时者,即昭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及此经书春皆是也。又《王制》云“天子三公之田视公侯”,既视公侯,何言小国者?据其私土之言也。周公本是小国诸侯,而入为天子三公,於王畿之内,虽有采地,但从私土而去,故从小国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