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临仰先皇,征艰幸赋毕。回望二百里,如梦不可诘。”
过河抵通州,四十里至京,则路较以东坦平矣。
“既归关仍讥,吾惜好城阙,大道故坦荡,何意为雍阏。”
先是出朝阳门,稽察严而久,归亦如之。同行有筐携梨者,亦索税四角,以啖尽而罢。
“有明十三陵,封鬣至今屹,斯仁若可废,安用良吏笔。”
顺治元年,以礼葬明崇祯帝后及妃袁氏、两公主,并天启后张氏,万历妃刘氏,仍造陵墓如制。先是设看守明十三陵,每陵夫二十四名,田二十二顷。至是定制,除万历陵不设外,其十二陵,各设太监及夫,役照给田,仍命户部量给岁时祭品。二年,设守明太祖陵太监人丁祀田二百晌。三年,昌平民王科等盗发明帝陵,伏诛。八年谕礼部:“元年定守明朝诸帝陵寝并祭典,因神宗与我朝有嫌,故裁之。朕思前朝帝王陵寝,理宜防护,况我朝凡事俱从宽厚。今神宗陵,着照明十二陵例,以时致祭,仍设太监陵户看守。”十六年命内大臣裳尼祭崇祯帝,复遣官祭明成祖以下陵。谕工部:“前代陵寝神灵所接,理应严为防护。朕巡幸畿辅,道经昌平,见明代诸陵殿宇,墙垣颓圯已甚,近陵树木,多被砍伐,向来守护未周,殊不合理。尔部即将残毁诸处,尽行修葺,现存树木,永禁樵采,添设陵户,令其小心看守。责令昌平道官,不时严加巡察,尔部仍酌量每年或一次或二次,差官察阅,勿致疏虞。”高宗大修明十三陵诏言,虽费百万不靳;同治初收复江宁,亦诏修明太祖陵。
“推之极藩坟,禁卫周以悉。煌煌圣祖语,包孕何宏达。固无期报心。足以愧后哲。坎坷甯待论,德在天地阔。”
康熙二十二年刑部题发掘故明废藩墓盗案,上谕大学士等:“部议照盗发常人坟墓律,拟绞。盗发藩王等坟墓,何得与平人一例,凡历朝俱应称某代,必称故明,深觉未当。以后奏章,凡‘故明’、‘废藩’字样,应悉除之。其盗发坟墓,与拨人看守之处,九卿詹事科道议奏。”
日本不敢侵澳门
抗战期间,日冠对于香港、广州湾、安南等英、法占领地,皆以兵力占取。独于澳门弹丸一地,始终未加侵犯。如云葡萄牙为中立国,则南洋帝芬岛,亦半属葡领,又何以占领使用?予对此久怀疑问。今岁因葡警击毙朱元彬一案,在澳门向葡国之办理外交者询及此事,彼曰:“此中自有其故。”因为详述如次。
南美洲巴西国,幅员埒于中国,阿马总河流域,长于扬子江一千余里,土地肥美,林木参天,亘古无人迹。葡人得之,建巴西国,用葡萄牙语,人民皆葡国子孙,由本国殖民来此。故五十年前,巴西人民不过三百万人,葡萄牙本国人口,亦仅五六百万人。
巴西既地广人稀,缺乏人工,足资发展。以中国人口众多,乃派员来澳门,与清政府商移民巴西之策。提出三项条件:一凡中国人民,愿移往巴西者,必入巴西籍。二中国人民愿移往巴西者,必有家眷同往,单身汉不得移入。三中国人民愿移往巴西者,必须以农工为业之人,游民无业者不收。清政府拒之,中国人民亦不愿往巴西。
巴西当局不得已,又转商之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即与巴西订约,岁移日本人入巴西。日寇入据中国时,日本人民移往巴西之数,已达三百余万。葡萄牙惧日本人之侵入澳门也,由同出一元之巴西,照会日本云:“如日本用兵力侵占澳门,巴西亦必尽送日本所移往巴西之日侨回国。”故八年抗战中,日本始终不敢丝毫侵略澳门主权。此种葡、日秘密外交,中国人知者甚鲜,故特揭而出之,亦一史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