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卯属春木也。巳午属夏火也。申酉属秋金也亥子属冬水也。辰戌丑未属四季土也。以其对冲之位言之。子对午而为少阴
君火。丑对未而为太阴湿土。寅对申而为少阳相火。卯对酉而为阳明燥金。辰对戌而为太阳寒水。巳对亥而为厥阴风木。故子午之岁。君火主之。丑未之岁。湿土主之。寅申之岁。相火主之。卯酉之岁燥金主之。辰戌之岁。寒水主之。巳亥之岁。风木主之。诗曰。子午少阴君暑火。丑未太阴湿土雨。寅申少阳相火炎。卯酉阳明燥金主。辰戌太阳司火寒。
巳亥厥阴风木举。然五运有主运。有客运。六气有主气有客气。主运主气。万载而不易。客运客气。每岁而迭迁。然则客运也。有太过焉。有不及焉。太过之年。甲丙戊庚壬五阳
干也。不及之年。谓乙丁己辛癸五阴干也。太过者其至先。不及者其至后。客气也。有正化焉。有对化焉。正化之岁。谓午未寅酉辰亥之年也。对化之岁。谓子丑申卯戌巳之年也。正化者令之实。对化者令之虚。
假令甲子年。甲为土运。统主一年。子为君火。专司一岁一期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正合乎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一期之中。主运以位而相次于下。客运以气而周
流于上。主运者。木为初之运。火为第二运。土为第三运。金为第四运。水为第五运。客运者。
假令甲己年。甲为土运。初之运即土也。土生金。二之运即金也。金生水。三之运即水也。
水生木。四之运即木也。木生火。五之运即火也。火生土。每一运。各主七十三日零五刻。
太过之年。大寒前十三日交。名曰先天。不及之年。大寒后十三日交。名曰后天。平气之年正大寒日交。名曰齐天。一岁之内。主气定守于六位。客气循行于四时。主气者。风为
初之气。火为二之气。暑为三之气。湿为四之气。燥为五之气。寒为终之气。客气者。假令子午年少阴君火司天。阳明燥金司地。太阴湿土为天之左间。厥阴风木为天之右间。所
以面南而命其位也。一气在上。一气在下。二气在左。二气在右。经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
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地之左间。为初之气。天之右间。为二之气。司天为三之气。天之左间。为四之气。地之右间。为五之气。司地为终之气。每一气。各主六十日七十八刻
半有奇。申子辰之年。大寒日寅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子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亥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戌时之末交四之气。至秋分日酉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
申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一六天也。巳酉丑之年。大寒日巳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卯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寅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丑时之末交四之气。至秋分日子
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亥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二六天也。寅午戌之年。大寒日申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午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巳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辰时之
末交四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