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1〕〔1〕胡氏曰:“已见首篇,此盖复出而逸其半也。”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1〕〔1〕知,犹记忆也。常知父母之年,则既喜其寿,又惧其衰,而于爱日之诚,自有不能已者。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1〕49〔1〕言古者,以见今之不然。逮,及也。行不及言,可耻之甚。古者所以不出其言,为此故也。范氏曰:“君子之于言也,不得已而后出之,非言之难,而行之难也。人惟其不行也,是以轻言之。言之如其所行,行之如其所言,则出诸其口必不易矣。”
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1〕〔1〕鲜,上声。谢氏曰:“不侈然以自放之谓约。”尹氏曰:“凡事约则鲜失,非止谓俭约也。”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1〕〔1〕行,去声。谢氏曰:“放言易,故欲讷;力行难,故欲敏。”
胡氏曰:“自‘吾道一贯’至此十章,疑皆曾子门人所记也。”
子曰:“德不孤,必有邻。”〔1〕〔1〕邻,犹亲也,德不孤立,必以类应。故有德者必有其类从之,如居之有邻也。
子游曰:“事君数〔1〕,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2〕〔1〕数,色角反。
程子曰:“数,烦数也。”〔2〕胡氏曰:“事君,谏不行,则当去;导友,善不纳,则当止。
至于烦渎,则言者轻,听者厌矣,是以求荣而反辱,求亲而反疏也。”范氏曰:“君臣朋友,皆以义合,故其事同也。”
50公冶长第五此篇皆论古今人物贤否得失,盖格物穷理之一端也。凡二十七章。胡氏以为“疑多子贡之徒所记”云。
子谓公冶长〔1〕,“可妻也。虽在缧絏之中,非其罪也”〔2〕。以其子妻之。子谓南容〔3〕,“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4〕。以其兄之子妻之。
〔1〕公冶长,孔子弟子。〔2〕妻:去声,下同,为之妻也。缧,力追反,黑索也。絏,息列反,挛也。古者狱中以黑索拘挛罪人。长之为人无所考,而夫子称其“可妻”,其必有以取之矣。又言其人虽尝陷于缧絏之中,而非其罪,则固无害于可妻也。夫有罪无罪,在我而已,岂以自外至者为荣辱哉?〔3〕南容、孔子弟子,居南宫,名绦,又名适。字子容,谥敬叔。
孟懿子之兄也。〔4〕不废,言必见用也。以其谨于言行,故能见用于治朝,免祸于乱世也。
事又见第十一篇。或曰:“公冶长之贤不及南容,故圣人以其子妻长,而以兄子妻容,盖厚于兄而薄于己也。”程子曰:”此以己之私心窥圣人也。凡人避嫌者,皆内不足也。圣人自至公,何避嫌之有?况嫁女必量其才而求配,尤不当有所避也。若孔子之事,则其年之长幼,时之先后皆不可知、惟以为避嫌,则大不可。避嫌之事,贤者且不为,况圣人乎?”
子谓子贱〔1〕:“君子哉若人!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2〕〔1〕子贱,孔子弟子,姓宓,名不齐。〔2〕焉,於虔反。上“斯”斯此人,下“斯”斯此德。
子贱盖能尊贤取友以成其德者,故夫子既叹其贤,而又言:若鲁无君子,则此人何所取以成此德乎?因以见鲁之多贤也。苏氏曰:“称人之善,必本其父兄师友,厚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