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社会的一定阶段,人们以为国王或祭司有天赋的超自然力量,或是神的化身。与这种信念相一致,他们还认为自然的过程也或多或少在他的控制之下,如果气候不好,庄稼歉收,以及其他类似的灾难,他都要负责。在某种程度上,似乎认定国王对于自然的权力,也像对于臣民和奴隶一样,是通过他的意志的作用来行使的。因此,如果旱灾、饥馑、疫病和风暴发生,人民便归咎于国王的失职或罪尤,从而相应地鞭笞、桎梏以惩治之,如果他执拗不悔,便废除他的王位,甚至处死他。有时大自然的过程,一方面被认为听命于国王,同时也被认为部分地受国王意志的支配。他的人身,如果我们可以这样来说的话,被看作是宇宙动力的中心,各条力线都是由此辐射到各个角落去的。因此,他的任何举动,一仰头,一举手,都立即影响并可能严重扰乱自然的某一部分。他是世界平衡的支点,他身上任何极微小的不合常规的地方,都会打破这种微妙的平衡。所以,对于他,以及他的人身都要极其注意爱护,他的整个生命,哪怕极小的细节,都必须很好地安排,以免他的任何行动,自觉或不自觉地,扰乱或破坏了自然的既定秩序。日本的神圣的皇帝——天皇或(读音为大里)是——或者毋宁说一贯是——这一类君王的典型。他是统治包括神和人在内的宇宙的神——即太阳神的化身。所有神一年之中总有一个月时间在他身边侍奉。在那一个月内(这个月名叫“无神月”)没有人到任何寺庙去朝拜,因为人们认为庙里的神都走空了。天皇从他的臣民得到并且也自封为“显灵或化身之神”的称号,并且自称有权统率全日本的神。例如天皇于公元646年公元646年相当于我国唐太宗贞观20年,日本历史上是大化二年,当时日本天皇的称号是“孝德天皇”。颁布的一项赦令中就署名“统治宇宙化身为人的神”。
大约200年前有一段关于天皇生活方式的记载如下:
即使到今天,这个家族的后代亲王们,特别是身居帝位的皇帝,都被认为是最神圣的人,并且是天生的教皇。为了在臣民心目中保持这种有利的观念,他们对自己神圣的人身不得不特别注意。而他们在这方面的所作所为,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来考察,使人觉得鲁莽和荒谬可笑。这里不妨略举几例:他以为他的脚如果触及地面,对他的尊严和神圣便大为不敬,因此,无论去什么地方,都必须骑在别人肩上前往。他的神圣之体,更不能显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他身上一切都是如此神圣,以致须发指甲都不能轻易剪去。然而,为了使他不过于肮脏,人们可以在他夜间睡觉时替他洗擦,因为他们认为这时候从他身上拿去的东西是偷窃的,不伤害他的神圣和尊严。古时候,他每天早晨必须在王位宝座上坐几个钟头,头戴王冠,像一尊塑像那样手、足、头、眼,全身任何部位都一动也不动,认为这样就可以保持他的帝国和平稳定,万一不幸他的身躯向一侧移动,或目光向他的领土任何地区注视一会儿的话,就被理解为战争、饥馑、火灾或其他重大灾难即将降临全国。不过后来人们发现王冠才是和平与安全的保障,只要使它保持不动,就能保障帝国的和平,从而认为让皇帝本人解除这些负担,悠闲逸乐,享受尊荣是有益的,于是就改为每天早晨把王冠在皇帝宝座上放几小时。他的食物每次必须装在新的器皿里,用餐时放在新盘子里送到桌上。虽然都是普通陶器,却都必须洁净。由于价格便宜,用过一次以后就可弃置一边,或将它摔碎。一般总是把它们砸碎,以免落入凡人手中。人们相信如果凡人竟敢用这些神盘盛吃的东西,吃后嘴巴和咽喉就要发炎肿胀。他的神服也会给人造成可怕后果。人们相信如果一个凡人未得皇帝命令或应允,擅自穿了神服,周身就要肿胀疼痛。关于天皇还有更早的记述,大意与此相似。他的脚触及地面,也被认为是有失体统。甚至日月之光也不允许照射到他头上。他身上任何多余的东西也不许去掉:不剃须发,不剪指甲。凡是他吃的东西,都要盛在新的器皿里。
在非洲西海岸处于发展低级阶段的野蛮民族中也发现有与此类似的祭司性的或神职的王。下几内亚帕德隆角附近沙克岬地方,有一位名叫库克禄的祭司之王孤独地住在树林之中。他不得碰一下妇女的身体,不得离开自己的住宅甚至坐椅。他必须坐在椅子上睡觉,如果躺下,就不会起风,航运就会停止。他管辖风暴、维持宁静的有利于人的气候。多哥的阿古山上住着一位神物或精灵,叫做巴格巴。他对于周围整个地区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人们说他能司雨,又是风师,主管从内地吹来的尘砂和干燥热风。他的祭司住在山的最高峰上一所屋子里,用一只大坛子把风装在里面。人们向他求雨,并乞求护身符(笔下改为录)(用斑豹的爪牙做成的)。虽然他的权力很大,是这块土地上的真正首领,但是,偶像的戒律却禁止他离开那座大山,他的一生必须全在山峰上度过。他只能一年一次下山到市场上购买生活用品。即使这时他也不能进入任何凡人的家门,而必须当天返回自己的住处。各村庄的行政事务都由他指派的下级首领处理。
西非刚果王国有一位大祭司名叫契托米或契托姆,黑人把他当作地上的神,天上的最高权力者。每年新谷登场,首先要向他奉献,然后才敢食用,否则就是违反规律,就有灾难降身。在他离开住处出外巡视期间,全体已婚男女必须严格节欲,如有任何不洁,便将给他招来不幸。如果他因年老或疾病而死,人们就以为世界将要毁灭,凭他的权能与才智独力支持的大地必将被摧毁。在新大陆半野蛮民族中,我们发现西班牙征服者统治时期就有像日本那样的教会组织或神权政治的国家,尤其扎波特克族美洲印第安人的一大部落,聚居在墨西哥的瓦哈卡州。的教主很近似日本的天皇。作为国王的强有力的对手,这位宗教的君主绝对地统治着这个王国的主要城市之一的姚帕。据说他所受到的尊崇无论怎样估价也不会过高。他被人们看作大地不配负荷,太阳不配照耀的神人。甚至他的脚踏到地上也会玷污了他的神圣。替他抬轿的官员都是门第最高的子弟。他对周围任何事物从来不屑一顾,凡遇见他的人都匍匐在地,不敢仰视,甚至如见到他的身影,也怕会被死亡夺去生命。扎波特克的祭司,特别是教主必须严守戒律,切忌淫欲。但一年之中,有那么几天,斋戒舞蹈祭神,按照惯例教主可以尽醉方休,这时他属于天人之间,人们在奉献为神服役的妙龄少女中挑选最艳丽的一位送去给他御用。如果生育了男孩,便被作为王子抚养长大,最长的儿子继承他父亲的教主之位。这位教主的超自然法力并无特殊记载,大概类似日本天皇和奇托姆那样。
埃及的国王被作为神一样崇拜,他们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都有精确不变的规定。狄奥多拉斯说:“埃及国王的生活跟那些不负责任为所欲为的君主不同,他们的每一言行都有法律规定,不仅有关国王的职务,甚至连国王日常生活的细节都有规定。无论白昼黑夜,凡国王应做的事情都有安排,不是他乐意要做的事,而是规定他应做的事情不仅在指定时间内他应该履行他的公务或判处案件,而且他的走路、洗澡、同妻子睡觉等等,凡生活中的每一行动都有明确规定。惯例给他规定了简单的食谱,他可以食用的唯一肉类就是小牛犊肉和鹅肉,只能喝一种特制的酒。”我们有理由认为古代法老们并不遵守这些规矩,而是第二十王朝末期统治第庇斯和埃塞俄比亚的掌祭司职务的国王们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