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欲辑本书久矣!辛酉客杭州,教务之暇,始行着手。比来海上,获交宾虹、蔼农、征白诸君子。探讨有得,辑录益勤。忽忽五年,粗具斯稿。草创急就,谬误必多,只可自娱,宁敢问世。然或以此引起国人对于国画学史之注意及兴趣,精研手博讨,他日更有名著出,后来居上,则今此之皇引,亦所企期于我国艺林者也。兹将本书编制,略说如下:
一、范围之规定本书既名中国画学史,其范围以地域言,当止限于中国;以人文言,当止限于画学。但艺术为人类之艺术,不能以地方自局。我国绘画,固常受西亚印度艺术之感化,而亦分其流以溉朝鲜、日本;且绘画虽小道,更不能独自产生长进,必受其他文艺政教之孕育与促成。故规其范围,不能不兼及与画学有关系之种种背景。
二、时代之画分画为艺术之一种,当就其艺术上演进之过程及流派而述之。然其演进也,往往随当时思想文艺政教及其他环境而异其方向,别其迟速;而此种种环境,又随时代而变更。如我国数千年来,专制政府前仆后起,一代一姓,各自为治。其间接或直接影响于画学者,亦各异趋。故本书分四大时期叙述之:曰实用时期,曰礼教时期,曰宗教化时期,曰文学化时期,而仍不打破其朝代。大概唐虞以前,为实用时期;三代秦汉,为礼教时期;自三国而两晋、而南北朝、而隋、而唐,为宗教化时期;自五代以迄清,则为文学化时期。略说其意义如下:
实用时期初民作画,全为实用,不在审美,雕题文身之俗,固无论矣;即稍进于文明之域者,亦多用以记事状物图案,有巢氏之绘轮圜,伏羲氏之画八卦,轩辕氏之染衣裳,无不旨在实用。西人希伦著艺术之起原,推阐近代人类学研究之发达,足以证明野蛮民族之艺术,主眼在实用而不在美;如我初民,亦何能外此。是为第一时期。
礼教时期唐虞三代秦汉之世,往往利用绘画以藻饰礼制,宏协教化;论者谓为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五色文彩,草诸衣冠车旗;万方事物,昭诸钟鼎尊彝;古昔圣贤,象诸垣户殿堂;至图功、表行、颂德诸类,亦无不以画。陆士衡谓“丹青之兴,比雅颂之述作,美大业之馨香”;张彦远谓“画者成教化,助人伦”。其义深矣。是为第二时期。
宗教化时期自汉末佛教普光震旦以后,历六朝而迄唐宋,印度绘画,时随佛教以俱来,国画受其影响及陶熔,顿放异采。天龙宝迹,地狱变相,凡寺壁塔院,遍绘庄严灿烂之印度艺术化之佛画。其时道教、儒教对于佛教,或起反抗,或被同化,亦发生相当而异趣之画风于其间。星君乘龙,真人骑狮,皆有图像;而孔子问道及其七十二弟子像,亦多图诸宫庭寺院。盖此时绘画,全在宗教化力之下,是为第三时期。
文学化时期唐代绘画,已讲用笔墨,尚气韵;王维画中有诗,艺林播为美谈。自是而五代、而宋、而元,益加讲研,写生写意,主神主妙,逸笔草草,名曰文人画,争相传摹;澹墨楚楚,谓有书卷气,皆致赞美;甚至谓不读万卷书,不能作画,不入篆籀法,不为擅画;论画法者,亦每引诗文书法相证印。盖全为文学化矣。明清之际,此风尤盛。是为第四时期。
此四时期之画分,并非绝对,其间互有出入,大抵就与绘画之进展或直接或间接发生影响及效力而比较重要者而言,则“实用”、“礼教”、“宗教”、“文学”四者,实各有独占一时期之势力焉。更进一步言:第一期之后半,实际应用中,当然包含礼教化。第二期虽其表面仍属实用,实则全然为礼教化,且间呈宗教化之色彩。第三期无论绘画之应用及意义,一受宗教支配,而其作风,且渐启文学化之萌芽。第四期纯为文学化,实用、礼教、宗教化之绘画,仅占极小之部分而已。至于魏晋之庄老,宋元明之理学,清代之汉学,对于当时绘画,亦各有潜移默化之势力,则不俟论也。
三、内容之支配画学史之主要资料,不出三类:曰画家传,曰画迹录,曰画学论。三者互相参证,并及与有影响之种种环境而共推论之,则其源流宗派,与乎进退消长之势,不难了然若揭。本书内容,即本此意支配。周秦以前,绘画幼稚,资料不充,另法叙述外:自汉迄清,则画代为章,章分四节:曰概况,曰画迹,曰画家,曰画论;兹将四者之内容,及其相互之关系说明之:
概况概论一代绘画之源流派别及其盛衰之状况,凡与绘画直接或间接有关系之各事项,如思想、政教诸类,所以形成一代绘画者,穷源竟委,亦为有系统有证印之说明。
画迹举各家名迹之已被赏鉴家所记录,或曾经目睹而确有价值者集录之。
其间尤重要而可称为代表作品者,则说明其布局、设色、用笔之法,别定其神、逸、妙、能、优劣之差,比较对勘,小以见各家之作风,大以见一代之画学。唐以前,画迹之见于记录者不多;唐以后,乃渐富;至明清两朝,盖不可胜数矣。
本书尽量收录,以俾参证。
画家画家自汉而后,日多一日,有清一代至四千余家,势不能尽行收录,因择其当时宗匠,可称为代表作家者,录其姓名、爵里、生卒年月等,能详必详。
其声望较逊,关系较轻者,则按其所擅何法,以次类录其姓名;其更下者,则从略。
画论画论有作自画家者,有作自鉴藏家者,或论画之理法,或论画之流传,或论画之优劣,要皆研究绘画,独有心得之言。读其文,可以想见其人与时对于绘画上之艺术思想趋势焉。本书博采众说,录而述之,其重大之著述,限于篇幅,不及尽录者,则或从其类而著其名,或提其要而标其用。
四者互可质证,互有发明,不能偏废。然按其实际,可分为二组:概况为一组;画迹、画家、画论为一组。前者系后者撮要之叙述,后者系前者分股之详解。
读者既读概况,欲更为详实之研究,则可读以下三节。兹将四者相关之程式,略以图示。
四、附录之说明本书为求内容之充实,益读者以便利,附录凡四:日历代关于画学之著述,此项著述,虽不浩如渊海,亦可积之充栋,其中有已失传者,有未曾刊行者,有与书法金石学并论者,皆尽量采录,以备好学者按索参考。日历代各省画家百分比例表,举历代画家在何时何地为最多或最少统计比较,以见各时各地之绘画情形。日历代各种绘画盛衰比例表,以明各种绘画发生成熟之后先,及其盛衰之趋势。曰现近画家传略,是续《历代画史汇传》而采辑近代及现代之画家,录其姓名、里居及所擅长,非敢标榜,亦古人尚友之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