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六,二六)甲、孙传芳通电保境安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吴佩孚已派孙部王普、孟昭月等入赣援湘,孙亦积极准备军事)。
乙、蒋中正在郴州与嘉伦等会议作战方略,决先攻武汉,监视江西,相机进围(此系胡宗铎建议,唐生智、李宗仁原主同时进攻鄂赣)。
丙、苏俄外交部长、陆军部长、中央执行委员及北京使馆人员在莫斯科会议支援国民军冯玉祥于右任问题,并反对广东北伐(是日俄方交冯铁甲机车八辆,汽油三千七百五十普特,飞机油七百五十普特)。
丁、比使答覆七月二十四日北京外交部照会,依一八六五年条约第四十六条仅比国有提议条约权,拟提交海牙国际常设公断法庭解决。
8.5(六,二七)参加北伐之国民革命军均到达集中地点。
8.6(六,二八)黔军彭汉章宣布就国民革命军第九军军长职。
8.7(六,二九)甲、张宗昌枪毙北京社会日报社长林万里(白水)(林为名士,生活腐化,喜揭人阴私,勒索金钱,因丑诋潘复为张所杀)。
乙、孙传芳封禁江苏浙江国民党省党部,并照会上海各国领事查封租界党部。
丙、国民军各路与奉鲁军激战于南口昌平。
丁、国民政府公布调停劳工条例,并禁止工会使用武器。
戊、蒋中正抵湖南耒阳。
8.8(七,一)甲、调查法权报告书各国委员已起草完毕,因林万里被杀案,临时又有改动。
乙、张宗昌逮捕北京世界晚报兼日报社长成舍我(因孙宝琦营救,四日后获释)。
丙、赵恒惕率北军自岳州赴前方,亲自指挥。
8.9(七,二)甲、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中正到衡州。
乙、苏俄表示撤换加拉罕事须俟中国正式政府成立后方可交涉,鲍罗廷在华为私人行为,中国可自行处置。
丙、广州邮局员差复工。
丁、孙传芳封禁国民党浙江省党部(一作8.8)。
8.10(七,三)甲、国民政府派方本仁为江西宣抚使兼第十一军军长,王天培为第十军军长。
乙、福建周荫人军向闽南粤边出动,进窥潮梅。
丙、甘肃国民军张维玺旅攻占天水,击败吴佩孚系之孔繁锦。
8.11(七,四)南口国民军因奉军(邹作华部)炮兵猛烈之轰击,损失颇重,同时复受多伦汤玉麟、戢翼翘,怀来田维勤之威胁,渐不能支持。
8.12(七,五)甲、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中正抵长沙(8.11),召集第四军代军长陈可钰、第七军长李宗仁、第八军长唐生智、参谋长白崇禧会议,决提早进攻武汉,使北军无整顿增援之余暇,以第二、三、六各军监视江西。
乙、蒋中正电复孙传芳,劝毋受吴佩孚伪命,顺应革命潮流,承认其为五省之总司令。
丙、北京外交部再催俄政府速撤换加拉罕,否则即与断绝往来。
丁、北京政府以蒋雁行署陆军总长。
戊、广州印务工人罢工解决。
8.13(七,六)甲、中日通商行船条约,本年十月二十日第三次期满,北京外交部令驻日公使汪荣宝向日外部声明届时无效,并请依互相平等原则订立新约。
乙、四川刘湘、刘文辉、赖心辉、刘成勋因吴佩孚更动四川督理省长,通电反吴,出师北伐。
丙、张人杰(静江)致书陈独秀,驳斥其「论国民政府之北伐」一文,劝以后明辨事理,郑重立言。
丁、教育界反对日本将中日文化委员会改为东方文化委员总会。
8.14(七,七)甲、经四日夜之血战,国民军刘汝明师向西北撤退,旅长王书箴被俘,奉军即占南口(国民军死伤一万余人,奉鲁军二万余人)。
乙、直隶献县等处狂风溃堤,被灾二十余县。
丙、蒋中正在长沙检阅第七、第八军,并予勖勉。
丁、蒋中正呈请国民政府准由总司令部政务局发行中央银行兑换券五百万元。
戊、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中正颁发第二期作战计划及总攻击令,以第四(由副军长陈可钰率领)、第七、第八军为中央军,直趋武汉,封锁武胜关,唐生智任总指挥(第八军为左纵队,唐兼指挥官,第四、第七军为右纵队,李宗仁为指挥官),以第二、第三军及赣南独立第一师(即赖世璜之江西第四师)为右翼军,监视江西,朱培德任总指挥。以第九、第十军及贺龙师为左翼军集中常德,进向荆沙,肃清鄂西,袁祖铭任指挥。以第一、第六军为总预备队,程潜任总指挥,随中央推进。
己、奉票大跌,张作霖维持无效,大捕奉天钱商。
8.15(七,八)甲、冯玉祥在莫斯科与苏俄订立借款合同共一千零九十万卢布,以军械作价计算(时已交冯步枪三万一千五百枝,子弹五千一百万发,机枪二百七十二挺,炮六十尊,炮弹五万八千发,飞机十架)。
乙、杜锡珪内阁因张宗昌之攻击,请吴佩孚速与各方洽商继任人选。
丙、吴佩孚遣散旧国会议员四百余人,每人百元。
丁、晋北阎锡山军分向浑源、天镇、偏关之国民军反攻。
8.16(七,九)甲、蒋中正总司令再发出师宣言,历述吴佩孚罪恶及不得不出师讨伐之原因,国民革命军为三民主义而战,全国军人凡同情革命者均视为同志。
乙、孙传芳复上海总商会长江战事归咎于粤军入湘,对南五省声明保境安民,但同时已决定向江西进兵。
丙、直军田维勤军占怀来,奉军韩麟春向宣化追击。
丁、上海租界纳税华人电孙传芳、陈陶遗,请将工部局投票权优待工人,越界筑路案速向领事团交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