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裁制札之广袤”释曰:上旅七节、六节,节数已定,更观人之形容。长大则札长广,短小则札短狭,故云“裁制札之广袤”。广即据横而言,袤即据上下而说也。
权其上旅与其下旅,而重若一,郑司农云:“上旅谓要以上,下旅谓要以下。”要,於遥反,下同。
[疏]“权其”至“若一”释曰:谓札叶为旅者,以札众多,故言旅,旅即众也。先郑云“上旅腰以上”,谓衣也,“下旅腰以下”,谓裳也。故《春秋传》曰“弃其甲裳者也”。
以其长为之围。围谓札要广厚。
[疏]注“围谓札要广厚”释曰:此据一札之上,先量上下之长,乃以长中央围之一匝,如此,则长短广狭相称也。
凡甲锻不挚则不坚,已敝则桡。郑司农云:“锻,锻革也。挚谓质也。锻革大孰,则革敝无强,曲桡也。”玄谓挚之言致。锻,丁乱反。挚,音至。大,音泰,刘菟饿反。致,直置反,下同。
[疏]注“郑司”至“言致”释曰:先郑以“挚”为“质”,后郑不从者,质即革之别名,非生孰之称,故后郑为“致”,致谓孰之至极。
凡察革之道,视其钻空,欲其惌也;郑司农云:“惌,小孔貌。惌读为‘宛彼北林’之宛。”钻,作官反。空,音孔,又如字,下同。惌,於阮反,或云司农音郁。
[疏]注“郑司”至“之宛”释曰:先郑云“惌,小孔貌”者,革恶则孔大,革善则孔小,验今亦然。读如“宛彼北林”之宛者,以音读之。
视其里,欲其易也;无败薉也。易,以豉反,下同。薉,音秽,本或作秽。视其朕,欲其直也;郑司农云:“朕谓革制。”朕,直忍反。櫜之,欲其约也;郑司农云:“谓卷置櫜中也。《春秋传》曰:櫜甲而见子南。”櫜,音羔,刘古道反。卷,眷勉反,下文同。
[疏]“櫜之欲其约也”释曰:先郑引《春秋》者,按昭元年《左氏传》,郑公孙黑与子南争徐吾犯之妹,适子南氏,子晳怒,既而櫜甲而见子南,欲杀之。彼以衣里着甲谓之櫜,与此别,引之者,彼以衣藏甲为櫜,此亦以甲衣藏甲为櫜,藏甲为櫜相似,故引以为证也。
举而视之,欲其丰也;丰,大。
[疏]“举而”至“丰也”释曰:此文与上经相对举之,正谓於櫜中取而举之。衣之,欲其无齘也。郑司农云:“齘谓如齿齘。”衣,於既反。齘,户界反。
[疏]注“郑司”至“齿齘”释曰:人之齿齘前却不齐,札叶参差,与齿齘相似,故以齘为喻。
视其钻空而惌,则革坚也;视其里而易,则材更也;视其朕而直,则制善也;櫜之而约,则周也;举之而丰,则明也;衣之无齘,则变也。周,密致也。明,有光燿。郑司农云:“更,善也。变,随人身便利。”更,音庚。便,婢面反。
[疏]“视其”至“变也”释曰:此文历序上文,於此总结之也。
鲍人之事,鲍,故书或作“鞄”。郑司农云:“《苍颉篇》有鞄??。”鞄,匹学反,刘音朴。颉,户结反。??,人兖反。
[疏]“鲍人之事”释曰:此文与下经为总目。先郑取《苍颉篇》,从故书为“鞄字者,鲍乃从鱼,此官治皮,宜从革,故玄引先郑,於此取从革旁之义。
望而视之,欲其荼白也;韦革,远视之,当如茅莠之色。荼,音徒。莠,音酉,又音秀。
[疏]“望而”至“白也”释曰:此官主革不主韦,韦目韦氏为之,郑云“韦革”者,夹句而言耳。荼即茅莠也。
进而握之,欲其柔而滑也;谓亲手烦撋之。撋,人专反,刘而垂反,或如询反。卷而抟之,欲其无迤也;郑司农云:“卷读为‘可卷而怀之’之卷,抟读为‘缚一如瑱’之缚。谓卷缚韦革也。迤读为‘既建而迤之’之迤。无迤,谓革不??。抟,直转反,或除面反,下同。缚,直转反。瑱,他见反,本或作颠,音同。??,音亏,又许皮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