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除前两点,在实现民主上,阶级有其直接作用外,还有其一种间接作用。此即近二百年所有工具发明,文化进步,实大得力于资产阶级之统治。它的好外,在一面杜绝了封建式大小战争,而给社会以长期安定;又一面破除了封建式种种束缚限制,而给一切人以大解放。就在种种发明迭兴,文化飞速进步之中,政治民主乃得一步推进一步。此种间接作用,同样亦见于无产阶级之统治,如在苏联者。苏联正是承认经济进步,文化水准普遍增高,为政治民主之根本,而有计划地建设以完成之。它不以资产阶级作过渡,而以无产阶级作过渡,只是将阶梯原理掉转来用而已。虽其作有计划地建设进步,与西欧得进步于自由竞争者异,然而其资借于阶级统治,以得到安定进步,而实现民主,固无不同。在缺乏阶级,难言统治之中国,便不然了,试看下章便知。
总之,西洋以其为阶级社会,是一个国家,就资借于其阶级,而政治得以进步,特地叙出如上,意在对照中国,缺乏阶级,不像国家,遂永绝进步之机。
第十章治道和治世一中国社会构造中国之缺乏阶级不像国家,是其负面,而伦理本位职业分途,即社会以为国家,二者浑融莫分,则为其正面。关于负面已说于上,正面的伦理本位职业分途,在前亦已点出,但说得不够。本章将更从正面申说之。
前曾说:家族生活集团生活同为最早人群所固有;而其后中国人家族生活偏胜,西洋人集团生活偏胜。继此,则中国由家庭生活推演出伦理本位,同时亦就走向职业分途。而西洋却以集团生活遂而辗转反复于个人本位社会本位之间;同时亦就演为阶级对立。阶级对立,正是集团间的产物,不发生于伦理社会。伦理社会自然要职业分途,二者相联,且有其相成之妙。
何以说阶级对立是集团间的产物呢?阶级所由兴,不外是被外族征服统治,或由内部自起分化之二途。前者是集团之二合一,后者是集团之一分二。要之阶级形成于权力之下,而权力则生于集团之中,此不易之理也。假如说集团社会是立体的,则伦理社会便是平面的。伦理为此一人与彼一人(明非集团)相互间之情谊(明非权力)关系。方伦理社会形成,彼此情谊关系扬露之时,则集团既趋于分解,而权力亦已渐隐。此其势,固不发生阶级对立。
伦理秩序着见于封建解体以后,职业分途即继此阶级消散而来,两方面实彼此顺益,交相为用,以共成此中国社会。例如:遗产均分于诸子,而不由长子独自继承,即此伦理社会之一特色,西洋日本皆所罕见,在我却已行之二千年。盖伦理本位的经济、财产近为夫妇父子所共有,远为一切伦理关系之人所分享,是以兄弟分财,亲戚朋友通财,宗族间则培益其共财。财产愈大者,斯负担周助之义务亦愈广。此大足以减杀经济上集中之势,而趋于分散,阻碍资本主义之扩大再生产,而趋近消费本位(对生产本位而说)。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在西洋恒见其积个人之有余者,在中国恒欲以补众人之不足。遗产均分,不过顺沿此情势而来,又予以有力之决定。有人说:封建社会的核心,是其长子继承制度。英国社会所以能产生资本主义,正是靠此长子继承制,预先集中了经济上的力量。由封建领主之商业化,和大资产者的大垦牧公司,合起来便造成今天他们资本社会的始基。中国所以总不能进一步到资本主义社会,并不是受了封建社会的桎梏;实实在在就为中国这种遗产制度,把财产分割零碎,经济力量不得集中之故。这话确是有见地。(1)(尝见已故李蔚唐先生着作中,持论如此。李先生曾留学英国。英国较之大陆更确守长子继承制,见杨人木+便译T.S.Hoyland《世界文化要略》。)当知,凡此消极使社会不演成阶级对立者,便是积极助成了职业分途。
试再取西洋来对照,将更有深一层之明了。西洋资本主义,全从个人营利,自由竞争而发达起来,其前提则在财产所有权归于个人掌握,个人能够完全支配其财物。只有这样,才促进人们利己心的活动;只有这样,才增高人们利用其财物的能率。然而这却是由近代法律袭用罗马法,才有的事。罗马法是所有权本位的法律,全副精神照顾在物权债权这些问题上。而中国法律则根据于伦理组织,其传统精神恰好与此相反(忽略这些问题)。在西洋没有这种近代法律,则中世农村那种协同生活的基础不致破坏净尽,近代自由竞争演成的阶级社会无由出现。反转过来看中国,便恍然此伦理本位的社会组织,非独事实上成为一个人在经济上有所进取之绝大累赘,抑且根本上就不利于此进取心之发生。黄文山先生曾十分肯定地说:“我深信中国的家族伦理,实在是使我们停留在农业生产,不能迅速进入资本主义生产之唯一关键。”(1)(见黄文山着《文化学论文集》第181页,中国文化学学会出版。)或即指此。
伦理社会这块土地,不适于资本主义之滋生茁长,这是没有疑问的。但若人们在经济上的进取心根本缺乏了,不亦是社会上一大危机吗?这却又从职业分途之一方面,可得其救济。一个人生在阶级社会里,其一生命运几乎就已决定了。特别是封建社会为然,而资本社会亦不例外。农奴固然不能转为贵族,劳工亦难得作资本家。他们若想开拓自己前途,只有推翻这种秩序,只有大革命。但在中国这职业分途的社会,便不然。政治上经济上各种机会都是开放的。一个人为士为农为工为商,初无限制,尽可自择。而“行行出状元”(谚语),读书人固可致身通显,农工商业亦都可以白手起家。富贵贫贱,升沉无定,人人各有前途可求。虽然亦有有凭借与无凭借之等差不同,然而凭借是靠不住的。俗语说得好:“全看本人要强不要强。”所以进取心,在这里恰好又普遍得到鼓励。伦理本位就是这样藉职业分途为配合,得以稳稳行之二千余年,得以通行到四方各处。不然,是不行的。
中国社会之所以落于职业分途者,主要是因为土地已从封建中解放,而生产则停留在产业革命以前,资本之集中垄断未见。此时从生产技术言之,小规模经营有其方便,大规模经营非甚必要。同时,又没有欧洲中世那样的行会制度(基尔特)。于是社会上自然就只是些小农小工小商,零零散散各为生业了。冯友兰先生所谓“生产家庭化”,所举一家子石印馆,一家子铁匠铺之例,正指此。无论种田、作工或作买卖,全靠一家大小共同努力,俗所云“父子兵”,天然成为相依为命的样子。中国人常爱说“骨肉之情”、“手足之情”,盖其事实有如此者。此即伦理情谊由职业分途而得巩固加强。反之,若在阶级社会便不然。像近代大工厂大公司,将一家大小拆散为男工、女工、童工,各自糊口,几乎不必相干,固不必说。即在中世纪,亦无合一家大小以自营生业者其事,而是生活于集团之中,有异乎伦理之相依。更且纵着有集团与集团之分,横着有阶级与阶级之分。其分离对立相竞相克之势,掩没了人生互依关系,尤使伦理观念难以发生。
中国不是没有行会,却不像欧洲那样竟为坚实之集团,正为重心分寄于各家庭家族了。因其不成集团,所以在师徒东伙之间,又为伦理之相依。它可能有私人恩怨,各个不同;却没有从行会分化出之阶级对立,如欧洲之所见者。阶级只是集团间的产物,于此又可证明。近代工业社会,劳资两方相维以利,相胁以势,遇事依法解决,彼此不发生私人感情。而此则师徒东伙朝夕相处,可能从待人厚薄、工作勤惰上,彼此深相结纳。在劳资两方必不同一立场共一命运者,而在此可能同甘苦共患难。盖阶级对立之势成,则伦理关系为之破坏。反之,阶级分化不着,则职业各营乃大有造于伦理。又因富贵贫贱升沉无定,士农工商各有前途可求,故有家世门祚盛衰等观念。或追念祖先,或期望儿孙,父诏其子,兄勉其弟,皆使人倍笃于伦理,而益勤于其业。
从读书人授徒应试,到小农小工小商所营生业,全是一人一家之事(与其他人几乎不甚相干)。人人各自奔前程,鲜见集体合作,既不必相谋,亦复各不相碍(阶级社会则相碍)。因此,中国社会特见散漫。中国人之被讥为一般散沙,自私自利(见第一章),其中盖不无误会(见第十三章),然而这一倾向,不待说自是极可怕的倾向。其所以终不大显弊病,则职业分途又从伦理本位得其配合补救之故。前说,中国家人父子兄弟之情,推广发挥。以伦理组织社会,举社会各种关系而悉伦理化之,亦即家庭化之。务使其情益亲,其义益重。由是居此社会中者,每一个人对于其四面八方的伦理关系,各负有相当义务;同时其四面八方与他有伦理关系之人,亦对他负有义务。全社会之人,不期而辗转互相联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大家庭。观其彼此顾恤,夫宁有所谓自私?职业分途就是这样藉伦理本位为配合,得以稳稳行之二千年。如非近百年忽地卷入集团竞争漩涡,几遭灭顶,还是不易看出其缺点的。